试析环济落后地区要站在战略的高度重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培育
来源:岁月联盟
时间:2013-02-15
3.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除促进市场经济与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意义外,对于政府来说,还有着便于对农户经济实施宏观调控的意义。政府对农户经济所进行的宏观方面的产业指导、技术指导、信息服务、执法监督,都因为合作组织的存在而变得现实可行。可以说,合作组织在这里作为中介,架起了农户与政府之间的桥梁。
总之,不论从市场经济发展的角度讲,还是从农业产业化经营实践与组织制度培育的角度讲,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所展示的地位与发挥的作用是极为关键的。制度重于一切,制度的培育是促使新生事物成长发育的根本举措。党的“十六大”指出,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因此,重视和推进这一实践,不仅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而且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本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它是适应于市场经济需要和农业产业化经营要求而自然生成与发展的。然而在现时期中国市场经济落后的国情下,特别是在经济落后地区市场经济发展更加滞后的区情条件下,其自然发育将是十分迟缓的过程。“市场不足政府补”,在市场经济发育初期,当市场的作用机制还比较弱,从而不能有效推动其本身较快发展时,政府的推动是合理的、必须的,同时在正确把握的前提下也是有效的。重视和实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培育,政府可提供工商、社团注册等方面的便利,提供费税收缴上的优惠乃至减免,提供资金、技术上的支待,鼓励在以支往产业为主的各类专业生产中,积极发展专业协会。县、乡政府要重视当地的“经济能人”,并积极鼓励和支持他们担当“领头羊”。需要注意的是政府推动专业协会的发展,主要是以优惠政策鼓励、引导,让农民自觉自愿地进行;对官办或行政摄合,反对把协会办成行政机构的附庸;也反对搞形式、图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