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基于土地利用模式的城市交通政策选择
来源:岁月联盟
时间:2013-02-15
论文摘要:城市土地利用模式决定了城市的交通供需特征和交通方式,成为制定城市交通政策的基础。交通政策的选择也反映了城市土地利用的模式,导致城市交通可通达性的改变,从而引起城市各种要素的重新分布组合。文章从土地利用模式的视角探讨城市交通的产业政策和社会政策二者间的关系,最后就如何从交通政策的选择入手解决我国的交通问题提出一点建议。
一、概念内涵与相关政策纲领
(一)土地利用模式
集中和分散模式构成了城市土地利用的两种最基本模式。毛蒋兴和阎小培认为分散模式指城市土地利用用途单一,用地功能相互分离,开发密度低,城市布局分散并不断向郊区蔓延,土地利用相对浪费的土地利用模式。集中模式是指城市土地利用综合化、多元化和多用途层叠,土地利用密度高,城市布局围绕市中心紧凑集中,土地利用相对集约的土地利用模式。也有学者把土地利用模式具体分为同心圆扩展模式、普遍模式、组团布局模式和卫星城模式等。
(二)城市交通政策
一般认为,城市交通政策是由政府部门制定的,旨在协调、指导、约束交通活动的总纲,并以其权威性、综合性和战略性对城市交通发展起引导作用。根据各国采取的交通政策措施,本文把交通政策分为交通的产业政策和社会政策。
1.城市交通的产业政策
城市交通的产业政策是有关发展汽车产业的政策。20世纪90年代初期,中国进人市场经济,于1994年出台《中国汽车工业产业政策》,把汽车产业确定为国家的支柱产业,对汽车产业进行扶持,鼓励小汽车进人家庭。这一政策从长远来说是为加人WTO做好准备,同时也为了带动一系列相关产业的发展,如钢铁、能源、电子等。
2.城市交通的社会政策
城市交通的社会政策是有关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政策。早在1985年《关于改革城市公共交通工作的报告》就提出“大力发展公共交通解决城市交通拥挤问题”。2005年《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继续强调“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是提高交通资源利用效率,缓解交通拥堵的重要手段”。
二、土地利用模式对城市交通政策的影响分析
但凡政策都有一定的倾向性。出台于不同时期的两种交通政策有着不同的对象、目标和机制。产业政策的出台意味着国家对汽车产业进行干预,倾向于促进小汽车的制造和使用,因其对象是生产性企业和消费者,故采取市场化机制来追求经济效益。而社会政策是面向经营性企业和消费者来制定的,倾向于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经济利益不是唯一的目标,更多是要满足社会的交通需求,因此采取的是政府行政控制和市场运作方式相结合的混合机制。由于小汽车和公交出行方式的不同,城市交通的产业政策和社会政策必然存在一定的冲突,表现在资源配置、道路规划、交通管理和交通权利的方方面面。而这种冲突正是根源于城市的土地利用模式。
(一)土地集中利用模式下的交通政策选择
土地的集中利用使经济、文化、商业、人口等要素高度聚集。通勤距离的减少和出行量的增加使个人占道面积减少。如果仅靠增加交通供给,新增道路又会进一步诱发私人交通的发展,从而使交通状况陷人一种恶性循环当中。加之土地资源紧缺,迫使政府倾向于选择交通的社会政策来缓解交通压力。因为公交运量大,使相当多数的人在同一时间满足交通需求,这与土地的这种集中利用模式是吻合的。事实证明,密度高而且布局集中的城市更强调优先发展公交,如新加坡和香港。然而,公交优先政策的推行并不是没有条件的。为了推行这一政策,政府需要出台其他措施来加以配合,如提高能源价格和提高私人汽车的使用成本,从而引导人们自觉地选择公共交通作为出行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