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如何应对欠薪问题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王竹 时间:2013-02-15
    (2)劳动关系双方对是否拖欠农民工工资及拖欠数额有异议时:此时双方关系为劳动争议,《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样农民工一旦发生欠薪的情况,就可以很轻松的利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了。
2如果发生拖欠薪水应该怎么办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农民工可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可根据具体情况处理问题。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农民工朋友就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当协商不成时,可以通过以下3种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3种情况:①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②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农民工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③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讨薪的快速通道,对于讨薪“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这是今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这意味着,遭遇欠薪,劳动者不再需要经过劳动仲裁和法院判决的法律程序,一张“支付令”将大大减少劳动者耗费在“讨薪路”上的时间和精力。如果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巧日,既不提出异议也不履行支付令的,债务人则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关于申请强制执行的规定,参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执行程序的规定)。同时,如果欠薪单位收到支付令既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劳动合同者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总之,农民工朋友在进城打工的过程中要想流汗不流泪,就要通过正确途径运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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