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资本理论与中国经济史分析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刘爱新 时间:2013-02-15
  论文关键词:社会资本;经济史研究;信用;网络
  论文摘要:近年来,社会资本理论作为新的理论范式被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等诸多学科广泛使用。社会资本理论在中国经济史研究中也有极大的适用性,且已在家族企业史、商人商业信用、商业网络和市场网络等研究领域彰显了魅力。

经济学以纯理性经济人作为理论假设的前提条件,已经引起了学界的诸多争议。人们逐渐认识到单纯从理性经济人角度思考决定人们经济行为的因素存在严重的缺失。而社会学过度社会化的人性预设同样存在局限。社会资本理论正是经济学与社会学相结合以调和两者人性预设上的对立而产生的新学科—新经济社会学中的核心概念,其在多学科交流的学术背景下已发展成为一种新的理论范式并被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管理学等学科作为有效的分析工具广泛运用于研究中。然而,在经济史研究领域,对该理论的回应却是迟缓而微弱的。其实,在中国经济发展史上,社会资本作用凸显。本文力图在分析社会资本概念、特征、作用的基础上,阐明社会资本理论与中国社会经济伦理的内在联系,从而揭示该理论在中国经济史研究中的适用性。
  一
    社会资本研究方兴未艾,对于社会资本理论的理解,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法国著名社会学家布尔迪厄(Pierre Bour-lieu)首先对社会资本进行先驱性研究。他认为“社会不只是由个人所组成,还体现着个人在其中发挥自己的各种连接和关系的总和”。布尔迪厄将资本划分为经济资本、文化资本和社会资本,认为资本之间可以互相转换,经济资本是根源,社会资本则是“实际的或潜在的资源的集合体,与某种持久的网络的占有密不可分”。布尔迪厄是从工具性角度对社会资本进行定义的,即认为社会资本是一种从中可以吸取某种资源的、持久性的社会网络关系。美国社会学家科尔曼( James SColeman)在理论上对社会资本进行了更为全面具体的分析和界定,指出社会资本有五种形式:义务与期望,信息网络,规范与惩罚,权威关系,多功能组织和有意创建的社会组织。其中应尽的义务是否履行以及个人担负义务的范围为社会环境的可信任度所决定,因而信任对社会资本至关重要。哈佛大学社会学教授普特南(Robert D . Putnan)对社会资本的分析则建立在对意大利政府进行长期调查的基础上,最终使该理论引起了研究者的广泛关注。他认为“社会资本是社会组织的特征,诸如地位、规范以及网络,它们能够通过促进合作行为来提高社会的效率”。普特南的社会资本理论比科尔曼更为关注“信任”,他强调信任是社会资本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美国社会学家福山(Francis Fukuyama)却从文化角度对社会资本进行深人研究,他在界定社会资本时同样肯定了信任的重要性。总之,学者们已经从多个角度对社会资本进行了定义,包括从宏观的制度层次、中观的社群单元和组群单元层次以及微观的人际间行为来定义和分析社会资本。尤需重视的是国内最早系统研究社会资本的学者张其仔的研究,主要围绕社会网络进行并将社会资本定义为社会网络。张其仔把社会资本的概念仅仅局限于社会网络固然是有所欠缺的,但是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张其仔的概念则抓住了我国社会资本中社会网络这一最核心的内容,对理解和把握我国特有的社会资本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总体而言,学者们对社会资本的定义集中于规范、信任和网络等儿个方面的内容。
    社会资本之所以被称为一种资本,是因为它具备了资本的基本特征,它和物质资本、人力资本一样,都是通过积累而成的,并且都具备了增殖性质。但是,三者的区别也是显而易见的:一是有形资本与无形资本的区别。物质资本是一种有形资本,因而最早受到主流经济学的关注。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都是一种无形资本,但是人力资本可以通过学历证书、学位证明等物质形式加以证明,而要增强社会资本只能通过无形的网络、信任和规范等形式起作用,这些形式是只能感知却无法看见和无法触摸的。二是可测量性与不可测量性。在经济学中,可测度是一项重要的因素,成为是否被主流经济学认可的一个重要要素。物质资本的可测度性勿庸质疑,人力资本也逐渐通过人们的预期性增强其可测度性,因而逐渐得到主流经济学的认可。然而要明确社会资本的测度性仍然存在许多困难。三是可转让性和不可转让性。物质资本具有可转让性,物质资本转让出去之后便与原所有者发生了分离。社会资本则表现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具有公共物品性质而非个人物品性质,一旦形成就不仅仅是一个人能使用它,它只能存在于两个以上的人之间,一个人无法将自己所拥有的关系网络转移给他人。
  正因为社会资本是一种无形资本,而且不可测量,也无法转让,因此,人们难以像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一样察觉到社会资本的作用。但是社会资本确确实实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发挥着种种作用。当我们进人经济史研究视野时,对社会资本进行考察的意义便同样显得格外重大。
  二
    在探讨社会资本理论在我国经济史研究中的适用性之前,我们首先应考察社会资本理论与中国社会经济伦理的关系。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和《中国的宗教:儒教和道教》中指出,西方资本主义精神对西方资本主义的兴起起了十分强大的推动作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恰相吻合,成为促进资本主义产生的关键性因素。而中国传统之所以没有产生资本主义,在于儒家伦理难以使人们形成合理性的经济伦理,难以形成适合于理性化经济行为的心态和特征。或者说,中国的儒家思想与资本主义存在严重冲突,因而阻碍了中国资本主义经济发展。韦伯的观点在经历了半个世纪的“主流思想”地位后,受到强烈质疑。余英时从文化角度阐明了儒家思想并非中国资本主义发展的障碍。杜询诚利用近代中国实业家和近代中国经济发展的大量史料驳斥了韦伯的观点。著名经济史专家帕金斯更是以东亚经济的崛起作为“韦伯命题”的有力反击,揭示了儒家伦理对东亚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强大促进作用。张其仔的《社会资本论》正是以儒家文明为根基,对西方社会资本理论进行了合理修正。他认为儒家伦理的关系取向所代表的不是非理性,而是一种不同于西方学者所倡导的个体理性,是关注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结构理性。因而,儒家伦理重视关系取向正是把社会资本纳人到了个人行为函数中,所考虑和处理的是社会人而不是经济人。因此,在儒家伦理影响下的中国社会经济活动中,人仍然是理性的,是以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与西方经济学中的个人理性所不同的是,他把社会资本当作了一种实现其经济目标的手段。
    对于儒家伦理与资本主义经济发展之间的直接关系问题我们不能妄下定论,但是由韦伯理论而引发的儒家伦理大思考却表明,儒家伦理强调社会优先,重视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社会人际关系在中国社会经济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这显然与社会资本理论存在着内在统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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