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宁波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问题研究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王敏杰 时间:2013-02-15
  3.2建立市域范围内的个人信用档案
    目前,宁波市经工商登记的企业已基本人网,可在全市和省内查询,虽然信息并不完善,但毕竟迈出了一大步。而作为信用制度建立的最基础的个人信用档案还是一片空白,这为各种失信的人群提供了有利的可乘之机。因此,宁波市信用体系的建立着重要抓紧个人信用档案的建立。个人信用档案是指由公共部门保存的关于个人基本情况和信用情况的原始记录。其内容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个人身份证明信息: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常住地址、可能的联系方式等用以识别个人身份的基本信息;(2)教育经历:受教育情况、职得社会资格证书情况、专业培训经历等;(3)工作履历:工作简历和工作情况;(4)荣誉记录:得到的各类社会荣誉;(5)信用不良:消费信用记录,采用分期付款购买商品或其它信用工具的记录,银行或其他信用机构信用记录,受国家部门的处罚记录,劳动不良记录,其它不良记录等;(6)行政机关、行政事务执行机构、司法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形成的与个人信用相关的公共记录信息;(7)或有事项记录:对于没有证明材料的信用信息,但是,专业人员依照常识的判断,认为该事项或许应该存在,记录为或有事项。
    个人信用档案是个人生活中的第二个“身份证”和个人信用“警察”,是戴在诚信者头上的一顶王冠,也是戴在不诚信者头上的“紧箍咒”。建立个人信用档案,通过信用记录,可以直接为各个行业提供个人翔实的信用资料,从而使守信用的人及时得到社会的支持,不守信用的人无机可乘。个人信用档案的及时建立,对我市诚信体制完善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3.3充实完善企业信用数据库
    信息是企业信用建设的生命。在全市企业工商信用信息全部上网公示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企业信用信息的来源,充实和丰富宁波企业信用资讯网的信息内容。政府各协作部门应按照《宁波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政府专网,定期、不定期地提供规定的信息。宁波市企业信用信息中心应及时处理各部门输人的信息,确保部门信息上网公示。同时,要鼓励、引导企业自行申报信用信息,增大企业自行申报信息占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中的比重。
    为健全和完善宁波市信用信息数据库,要从以下几方面做起:一是鼓励和支持宁波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标准建立数据库;二是在建立各部门基础数据库的同时,建立市级、省级、长三角信用信息数据库和信息交换平台;三是有序开放信用信息数据库;四是积极推进信用数据库建设的标准化。五是鼓励信用服务企业建立自己的数据库。
  3.4建立和完善宁波社会信用中介服务机构
  3.4.1发展和规范社会信用中介机构,加快培育信用市场主体
    社会信用体系的主体是社会信用中介机构。信用服务中介机构的业务主要包括征信业务、咨询业务、信用评级等。目前,宁波市信用中介机构主要是房产中介、职介、婚介、留学中介等,信用方面的中介主要有宁波市信用建设促进会、宁波市企业信用信息中心、宁波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中国诚信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宁波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协会等,而真正意义上的信用征信公司、咨询公司几乎没有。因此,需要花大气力,加快培育社会信用中介机构,并注重培育宁波市专业性的信用机构,提高其社会影响力,逐渐形成一两家比较权威性的信用中介机构,开展跨省区信用业务服务。鉴于我国信用评级底子很薄,技术性手段极度缺乏,充分借鉴、引进国外同行的经验显然十分重要,因此应积极推动组建中外合资、合作的资信评估公司,在实践中加深认识、提高水平。另外,制订信用行业从业标准,行使考核、年检、发证等监督程序,加强信用行业的自我教育、自我规范,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加强各类信用评级机构的联系与合作,尽快实现基本信息的联网,推动信息商业化运作和有偿共享。大力培育和发展一批具备较高执业资质和道德水准的独立公正市场化运作的信用服务机构。
  3.4.2聘请专业人员、设计出较为信用运作体系和管理办法
    目前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联合征信、信用调查、信用评估、信用管理咨询、信用担保、信用修复、信用保险、国际保理、商帐催收等。从宁波市目前看,信用中介机构主要是企业信息方面的收集、查询;还有少量信用评估和信用担保机构,其中大多属于政府的政策性扶植机构。从信用服务内容上看,信用修复、商帐催收、国际保理等行业基本上是空白,而这些业务的开展都需要有一套科学的运作办法和懂行的专业人员去执行,因此,加快培养或聘请有关专业人员、设计较为科学的信用运作体系和管理办法,培训专业操作人员,以满足工作的需要已迫在眉睫。
  3.4.3不断健全和完善信用评级制度,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树立信用评级机构的权威性,需要摆脱政府干预,使评级机构成为真正的独立、公平、公正中介机构,以保证评级结果的科学性、公证性和一致性;建立风险赔偿机制,规范信用评级机构的行为。信用评级机构应对自己负责评定的企业负连带责任,对自己在评级过程中的重大遗漏、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对债权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最大限度地降低差错,提高评级质量,增加投资者对评级结果的信任度;全面披露评级结果。信用评级机构应对投资者全面披露整个评估过程,应详尽披露信用等级评定相关信息,尽量减少和避免因评级信息披露的不完全或不透明而导致投资者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使企业信用等级真正成为影响投资者决策的重要考量,不断提升信用评级的地位与作用,发挥信用评级机构揭示信用风险的基本作用。
  3.4.4民营信用中介机构应成为宁波市信用行业的经营主体
    市场化的运作应是宁波市发展信用中介机构的基本模式选择。第一,宁波市已有了民营征信机构发展的基础。到目前为止,即使一些原行政机构下属的征信机构,在业务运作上也基本采取了市场化的方式。第二,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信用规模的扩大,社会上对企业和消费者信用报告的需求量会不断增加。不仅是银行需求企业个人的信息,其它金融机构,商业贸易机构、各种信用卡发放机构也将成为信用报告的主要需求者。因此,应大力发展民营征信和咨询机构,因为它们的信用信息来源更广泛,其宗旨是面向全社会提供信用信息咨询服务。第三,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和市场竞争和压力,会促使民营征信机构不断开发创新信用产品,并为社会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和多样化的增值服务。第四,民营征信为主的市场化模式更有利于调动社会上的一切积极因素投入到信用服务行业的建设中,而不需政府大量投资。第五,民营征信机构不依附于任何政府机关和部门,有利于这一行业更具独立性和公正性。因此,应当尽可能为民营征信机构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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