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西方的银行监管对我国监管体系的启示
来源:岁月联盟
时间:2013-02-15
(一)加快商业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步伐,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积极推进改革
积极推进国有商业银行综合改革,以市场经济为导向,以产权制度为改革突破口实行现代企业制度,努力把国有商业银行办成真正的银行,从根本上说,只有取消国有商业银行的行政级别,国有商业银行才能实现现代企业制度,只有改革商业银行的行政级别,才能真正实现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益为中心的经营活动。如果商业银行的机制不改变,实施银行有效监管、提高监管效率也只是一句空话。
(二)以法人监管为基础,改革银行监管运作模式,提高监管效率
金融监管的重心和准则就是对存款人负责,预防金融风险对社会稳定的冲击,这里的基本准则就是法人监管,其他的监管均为法人监管服务,所有信息都是为法人监管而做。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提高监管效率,也有利于节省人、物、财力。
(三)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存款保险制度以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
在目前体制下,唯有组建存款保险公司,实施存款保险,可以使小金融机构在平等的条件和大型金融机构展开公平竞争,可以有效地解决中小金融机构的支付困难,从而确保社会稳定。
(四)监管手段的改进与完善:存款利率控制和强化市场纪律
一是将存款利率控制作为资本充足率的辅助监管手段。二是强化市场约束,解决信息不对称性,保证信息的可靠性、透明度。
(五)制订金融监管信息系统总体规划,完善数据的采集系统
制订总体规划,应借鉴发达国家金融监管信息系统的经验和教训。结合中国的国情,充分考虑国际金融发展的趋势可能对未来金融监管所带来的影响,组织成立专门的信息监管系统,统筹规划,分工合作,保证未来各个监管子系统之间有机集成和监管信息的有效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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