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从按劳分配生产要素贡献参与分配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钟卫国 时间:2013-02-15
    当今社会,由于生产要素归不同主体占有,且有数量的差异,劳动无法成为决定分配标准的唯一因素。同时,商品货币关系的存在,使个别劳动必须通过商品货币表现为社会劳动,用货币表现为要素收人。其它生产要素在商品生产中所起的作用大小及获取相应的收入多少,也须通过商品货币来实现,从而使各个生产要素在价值创造及决定中的作用通过两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完成。首先是部门内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个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决定这个劳动时间的是本部门劳动生产力,而决定劳动生产力从而决定价值大小的是本文前述马克思所谓的五大生产要素。其次是部门之间从而是全社会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个劳动时间“不仅在每个商品上只使用必要的劳动时间,而且在社会总劳动时间中,也只把必要的比例量使用在不同类的商品上。……在这里,社会需要,即社会规模的使用价值,对于社会总劳动时间分别用在各个特殊生产领域的份额来说,是具有决定意义的。……因此,只有当全部产品是按必要的比例进行生产时,它们才能卖出去。社会劳动时间可分别用在各个特殊生产领域的份额的这个数量界限,不过是整个价值规律进一步发展的表现虽然必要劳动时间在这里包含着另一种意义。为了满足社会需要,只有这样多的劳动时间才是必要的。”可见商品价值的大小及被社会承认,不仅受制于部门内的因素,还受制于社会因素,这就是市场供应状况,竞争的态势等。如果一种商品的供给量大于需求量,就会使由部门内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商品价值无法全部实现,各种生产要素作用的结果不被社会全部认可。而把握供求状况、竞争态势等因素,就使企业家这个生产要素的作用日益凸现。这种复杂的价值决定及实现过程,使马克思设想的按劳分配那种简单的分配方式根本无法具体实施,即使在国企内部也无法做到。
    2.当今社会的按劳分配只能且理应是在生产要素按贡献分配范畴内的按劳动力价值分配。在我们传统的理论思维中,一直认为所有制形式决定了分配形式,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决定了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然而,劳动这个最关键的生产要素(主观因素)的个人属性,公有资产使用的有偿性,价值创造、市场交换、市场竞争、供求关系的复杂性及马克思设想的按劳分配的非现实性,使我国传统的按劳分配虚置。
    由于劳动是价值之源并且在价值大小决定中起主导作用,要求我国必然要以按劳分配为主。现实中切合实际的按劳分配只能且理应是在生产要素按贡献分配范围内的按劳动力价值分配。间题的关键则在于劳动力价值的实现及大小确定。
    首先,从劳动力价值实现来看,劳动力商品作用的过程即劳动,是价值之源及大小的决定因素。其作用大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经过迂迥曲折的道路,即经过商品交换转化为社会劳动才能最终实现。如果货不对路,产品销售不出去,或者劳动的某个环节出了间题,产品因质量等原因而低价销售,或者因供大于求而低价抛售等等。尽管消耗了很多劳动量,也无法实现应有的劳动力价值并获得相应的报酬。因此,按劳动力价值分配必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和市场紧密结合,根据每个人在劳动成果的最终形式—商品中的劳动贡献来分配。

    其次,从劳动力商品价值大小的确定来看,“和其他商品不同,劳动力的价值规定包含着一个历史的和道德的因素。”在资本主义社会,由于资本被资本家垄断性地占有,生产资料和劳动力被资本家购买后,成为生产资本,生产要素全部被资本家占有,因此,工人的工资作为劳动力价值的货币表现,不仅不是劳动的报酬,更被压低到维持生存的范围。马克思对这种环境下劳动力价值的规定用三方面进行了概括,即第一,劳动力所有者个体在正常生活状况下维持生存所需生活资料的价值;第二,劳动力所有者的子女维持生存所需生活资料的价值;第三,劳动力所有者微乎其微的教育或训练费用价值。
    当今社会,劳动力所有者出卖劳动力不仅是为了生存的需要,更是为了发展的需要。恩格斯将人的需要分为生存、享受和发展三层次,现在比较有代表性的则是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的需求层次论,将人的需要分为生理、安全、社交、尊敬及自我价值实现五大层次。所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社会主义制度中,劳动力价值大小规定应包括以上因素。比较直观的状态,则不仅包括马克思分析的三方面,还应包括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舒尔茨在其代表作《论人力资本投资》中所讲的:(1)医疗和保健,.....在职人员培衫...... ;(3)正式建立起来的初等、中等和高等教育,……;(4)为成年人举办的学习项目,......  (5)个人和家庭适应于变换就业机会的迁移。”
    3.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过程是市场配置资源的过程,强调的是社会二元公平中的效率化公平(差距化公平),促使资源合理配置。各种生产要素贡献的大小及分配的多少不仅取决于各种生产要素的功能(是以劳动密集为主,还是以资本密集或技术、知识密集为主),还受制于市场的供求、竞争等状况。由于劳动是诸因素中唯一的主观因素,是起决定作用的因素,因此,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关键是做好按劳分配,并以按劳分配为主。这就必须要构建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和健全的现代企业制度。另外,从社会二元公平中的权利公平(无差距公平)角度,还要构建完善健全、间接有力的宏观调控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和法律体系,合理处理好按劳分配为主与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关系,提升资源利用的效率。
    三、结语:有利于从根本上廓清非劳动收入与剥削收入的关系
    在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中,除了劳动收人以外的其他要素收人,都属于非劳动收人。这些非劳动收人中是否包含剥削收人?非劳动收人与剥削收人有什么关系?
    通过对按劳分配和生产要素按贡献分配的分析,可以使我们更清楚地看到,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所获得的地租、利息、股息等,并不是剥削收人,而是其参与价值大小决定的贡献收人。剥削收人是一种无偿占有别人劳动成果的收人,二者性质是截然不同的。剥削收人虽然属于非劳动收人,但非劳动收人并非都是剥削收人,在非劳动收人中还包括有馈赠、遗产、转移支付、救助及社会保障等。因此,本文的理论与实践价值也许就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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