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研究思路的分析
来源:岁月联盟
时间:2013-02-15
四、社会分配原则中的观念创新
分配原则随着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有着不同的实践和探索,允许创新和发展是社会历史进步的必然。人类在知识经济和信息经济的浪潮中,把“知识改变命运”作为走人新世纪的口号,把网络化社会教育体系作为克服信息闭塞、地域限制的根本手段,在我们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知识文化水平差异较大的发展中国家,所有个人生产力的发达从根本上来说,必须通过教育才能得到发展。在知识社会,知识已成为主要和稀缺的资源,甚至是生产的手段。知识劳动报酬取决于正规教育所形成的专业化的知识水平,劳动力只有接受系统的教育才不会被社会淘汰。然而,在劳动和财产之间,财产的权利往往成为占有更大财产的源泉;劳动就社会劳动者的大部分而言,生存就是他的一切,劳动是其生存的惟一手段。特别是如今适应于社会生产实践需要的劳动经验和技能已经由口手相传完全演变为专业培训,这都需要时间和金钱的支持。财产一旦成为接受教育的自由,缺乏财产的劳动者在教育面前便毫无自由而言。劳动是社会财富的源泉,财产是要求分配的权利,这应该是一个社会经济理性的基本判断。但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还没使整个社会真正达到繁荣和富裕,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者所面临的社会劳动的流动性、不稳定性和不断的风险性,都需要社会在有限的社会财富中能够形成一种集团主义的社会观念和价值判断标准,不仅为丧失劳动者提供的社会保障,而且必须承担随着社会巨变劳动者所必须的劳动技能的训练和培训任务。那么建构科学的分配制度把劳动的正义和财产权利实现有机平衡,从财产中征收专门的税收作为对劳动的教育基金的补偿,保证社会劳动者接受教育的权利,才能使社会财富不仅仅是财产所有者的富裕,而是一切社会劳动者的共同富裕,通过教育从根本上把所有个人的劳动力变为发达的生产力,才能实现正义和权利的真正统一。因此,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真正分配原则不是按劳分配原则,也不是按要素分配原则,而应该是国民收人的分配和再分配。国民收人的分配、再分配是价值创造的分配,是按劳动贡献的分配,是在社会生产者中按其与社会价值创造的关系所进行的收人分配和再分配。随着知识社会的来临,人类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分配模式都将发生深刻的变化:知识科学化、权力知识化、创新社会化、经济全球化、生活网络化、意识自然化和文化多样化。在知识社会,知识成为社会和生活的轴心,普及高等教育,提倡终身学习。知识驾驭资本,合作促进发展,各尽所能,机会平等。人人拥有知识资源,人人做出最大贡献,根据贡献分配收益,根据需要调节分配。知识成为经济发展的决定因素,创新成为经济增长的动力源泉,知识和创新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这种新的思想观念、新的文明形态和新的分配方式,标志着人类社会将进人新的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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