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市场经济条件下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当代意义
来源:岁月联盟
时间:2013-02-15
(三)合理调整收人分配关系的指导思想
根据马克思的观点,收人分配制度是由生产关系的性质所决定的,而劳动价值论不是形成收人分配制度的直接依据。一些研究者以劳动价值论为理论支撑来探讨收人分配问题,实际上是混淆了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的关系,但这并不意味着价值分配与价值生产没有任何关系。按照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观点,活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尽管物化劳动是创造价值不可或缺的重要条件,但它们在劳动过程中只能转移自身的价值,并不能直接形成新的价值。因此,在建立一定的收人分配制度时,应当充分尊重和维护创造价值的劳动者的权益,劳动者不仅应当通过劳动的付出来获得必要的产品,而且还应当名正言顺地参与其他产品利润的分配。
当前,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劳动形态与价值的形成均发生了深刻变化,科技劳动、管理劳动、服务劳动早已超出了传统意义上的体力劳动的范畴,在社会生产中占据了越来越大的比重,并逐渐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在这种现实情况下,按劳分配依然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分配原则,但是,按生产要素分配也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所公认的分配原则,因此,在中国目前所实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必须把两种分配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制定与调整分配政策的重心应当始终放在尊重和维护劳动者的整体利益上。然而,某些地方政府为了调动生产要素所有者的投资积极性,过分倾向于按生产要素进行分配,造成了劳动收人与非劳动收人的严重失调,扩大了不同社会阶层之间收人的差距,加剧了贫富分化。为此,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为指导,深人分析和解决这些问题,让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劳动在生产中的主导作用,亲身体会到劳动是价值创造的唯一源泉,在实际分配中理顺劳动收人与非劳动收人的关系,既贯彻以按劳分配为主的分配原则,又允许生产要素按贡献大小来参与分配,适当调整高薪阶层的收人,积极扩大中等阶层的收人,大幅度提高低保阶层的收入。这样才能充分调动广大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化解社会矛盾,协调各社会阶层之间的关系,从而真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四)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价值观的思想源泉
马克思认为,人类历史是在一定的社会形式中由“劳动”展开的历史,“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说来的生成过程”。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不仅为剩余价值论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而且赋予了活劳动在价值创造中的决定作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区分了死劳动与活劳动在价值创造不同阶段的含义,凸显了对活劳动的格外关注。承认活劳动创造价值,实际上就是对劳动者的社会认可。因此,关注活劳动创造价值这一事实本身,就是对人的价值的承认。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一个重要理论特征就是在充分承认非劳动生产要素的作用的基础上,突出强调人的劳动的作用。马克思明确指出,劳动者是社会及生产劳动过程的主体。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把商品经济中隐藏得很深的“价值”从与其相关联的因素和条件中剥离出来,在复杂的生产过程中强调人的创造性活动这一本质,在各种复杂的经济因素中凸显了人的创造性这一经济发展的动力源泉,显示了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以人为本”的鲜明特征。这对于我们今天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和发展观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当前,我们所努力践行的以人为本的价值观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一项基本原则,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而现实社会中所出现的某些收入分配不公、拖欠农民工工资、歧视社会弱势群体等社会问题,其根本原因是忽略了马克思主义基本思想的指导。加强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研究,重视人力资本发展,则有益于解决这些发展中所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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