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当议现阶段私营经济中剥削存在的客观必然性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张蕴萍 张卉 时间:2013-02-15
  论文关键词:私营经济 剥削 客观必然性
  论文摘要:我国现阶段私营经济中的剥削是生产力不发达状态中,一部分人凭借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占有他人剩余劳动或剩余产品的经济行为。它作为一种产权制度和激励制度有其存在的客观必然性。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为研究我国私营经济中剥削问题提供了理论基础。
  改革开放的二十多年来,对我国私营经济的性质和地位的认识发生了重大变化,从过去的“拾遗补缺”、“有益补充”和“资本主义尾巴”到明确定位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说是思想上的重大解放和认识上的质的飞跃。但是,在新的经济形势下,如何结合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和剩余价值理论对私营经济中的剥削问题做出合情合理的解释,仍是困扰经济学界的理论难题。这一问题不解决,就难以理顺分配领域中的若干复杂关系,难以形成指导私营经济进一步发展的正确方针、政策。
    一、我国现阶段私营经济剥削的性质
    研究当前的剥削问题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和剩余价值理论。虽然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并未给剥削以明确的定义,但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资本论》和《反杜林论》中,从不同角度运用较大的篇幅,反复分析和论证了剥削这一业已存在的经济范畴。“凡是社会上一部分人享有生产资料垄断权的地方,无论劳动者是自由的或不自由的,都必须在维持自身生活所必需的劳动时间以外,追加超额的劳动时间来为生产资料的所有者生产生活资料。在这里马克思是对各种剥削形式共性的抽象,即无论是奴隶主对奴隶直接的赤裸裸剥削,还是地主对农民的劳役地租或实物地租形式的剥削以及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家对雇佣工人剩余价值的剥削,其共同点是凭借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或垄断权占有劳动者的剩余劳动结果。另外,马克思在谈到资本主义社会的剥削时,指出“无偿劳动的占有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通过这种生产方式对工人进行剥削的基本形式”。从马克思主义对剥削问题的阐述中,我们把握现阶段私营经济中剥削问题时,需考虑以下方面:(1)剥削的共性与个性的关系。马克思分析剥削不仅揭示了各种社会剥削形式的共性,而且更重要的是马克思强调不同社会形态下剥削(尤其资本主义社会剥削)的特殊性或个性。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中,剥削是建立在剥削者与被剥削者社会地位不平等基础之上的,并且以阶级对抗的形式出现的压迫和被压迫关系;而在社会主义现阶段私营经济中,雇主和雇工在政治和社会地位上是平等的,都是国家的主人。虽然二者在经济利益关系上存在一定程度的矛盾冲突,但更多是一种互利的、非对抗性的合作关系。因此,理解当前我国现阶段私营经济的剥削问题时,必须强调社会主义社会剥削的特殊性或个性。(2)分析现阶段的私营企业中的剥削问题不仅要从生产关系或社会关系方面考察,更需要从生产力发展水平方面研究。也就是说,剥削是一个历史的范畴,它是生产力没有充分发展的产物。我国现阶段的生产力水平决定了剥削在私营经济中的存在,具有其客观必然性。(3)剥削是一个经济学范畴,而不是法律和伦理道德范畴。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剥削是劳动力使用中创造的价值超过劳动力的价值,以资本价值增殖的形式出现而被资本家“无偿”占有。资本家将工人的工资压低到劳动力价值以下或以其他手段压榨雇佣工人,是超过正常范围的剥削。我国有些学者认为剥削不仅有狭义上的剥削,而且还有广义上的法律意义和道德意义上的剥削。譬如学者王明华和孙建中提出广义上剥削应定义为:“经济领域中一切以损人利己为目的的行为,包括用暴力的或非暴力的、强制的或非强制的、经济的或行政的、或隐蔽的侵占劳动者物质利益的行为。此外,吴光斌进一步把广义的剥削概括为超经济剥削,认为超经济剥削是由于权力、体制、政策引起的对他人劳动的无偿占有。以上学者的所谓广义上剥削,实际上已偏离了剥削本质,造成了剥削与非法收人概念的混淆。对我国当前私营经济剥削问题的研究中,更应该从经济学意义上理解,剥削是现阶段生产力不发达状态下,私营企业主凭借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占有他人剩余劳动或剩余产品的经济行为,它作为一种产权制度和激励制度有其存在的客观必然性。

    二、我国现阶段私营经济剥削存在的客观必然性
    (一)剥削在一定历史阶段存在,其必然性应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和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互动关系中去探求其根源。
    剥削及剥削制度的产生、存在与发展以及一种剥削方式被另一种剥削方式所替代,直到剥削制度与剥削现象的最终被消灭,都不是人们主观愿望的结果,而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从经济史的演进分析,奴隶社会的剥削制度代替原始社会的公有制度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它适应当时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奴隶社会赤裸裸的剥削制度代替原始社会公有制度是人类历史的进步。恩格斯认为,奴隶制是人类从野蛮时代进人文明时代的起点。同时指出:“只有奴隶制才使农业和工业之间的更大规模的分工成为可能,从而为古代文化的繁荣,即希腊文化创造了条件。没有奴隶制,没有希腊的艺术和科学;没有奴隶制,就没有罗马帝国,没有希腊文化和罗马帝国所奠定的基础,也就没有现代的欧洲。“没有古代奴隶制,就没有现代的社会主义同。’,由奴隶制到封建制,再到资本主义制度,不同剥削方式的发展和更替,都是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客观过程。恩格斯指出,剥削阶级的存在,这只是因为在人类发展的一定阶段上,生产还很不发达,以致历史的发展只能在这种对立形式中进行。在《反杜林论》中又说,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到现在为止的一切历史对立,都可以从人的劳动的这种相对不发展的生产率中得到说明。马克思和恩格斯曾设想,消灭剥削阶级和剥削现象的社会主义革命应首先在几个生产力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取得胜利。然而,现实社会发展并没有按照经典作家的设想来发展。社会主义革命首先在生产力落后封建社会的俄国和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变为现实。根据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互动关系,这类国家不能急于消灭一切私有制和剥削现象。在建国初期,刘少奇在与私营企业主的一次座谈中,为鼓励私营资本家为社会主义国家多作贡献,提出“剥削有功论”,体现了一个真正的、彻底的马克思主义者的形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私营经济和剥削的存在是这一阶段生产力水平决定的,它存在和发展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人民扩大就业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即有利于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实现。因此,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私营经济中剥削有其存在的必然性和客观合理性。
    (二)生产要素(主要是土地、资本)对劳动的直接雇佣是剥削存在的充分必要条件。
    从人类社会发展史看,在原始社会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和自然提供给人类的生产资料相对于人类本身数量来说不存在稀缺性。由此决定了原始人类社会的生产方式,是人们之间彼此依赖、相互合作、生产资料公有、共享大自然恩赐的关系。这样,就不会存在一部分人凭借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占有他人剩余劳动或剩余产品的剥削现象。奴隶制社会是人类进人的第一个剥削社会。在这一阶段,人类生产方式由游牧狩猎转向定居农业生产。生产资料(尤其土地)的稀缺性明显凸现出来,土地成为最重要的稀缺资源,从而使其在生产要素中的作用取得了控制或支配的地位。拥有支配地位稀缺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就可以凭借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占有他人的剩余产品或者剩余劳动。奴隶主拥有一切生产资料(包括奴隶),奴隶被作为会说话的工具,是生产资料的一个组成部分,奴隶的劳动完全是其他生产资料的附庸。奴隶社会的生产方式决定了生产资料(尤其土地)对劳动的彻底雇佣。因此,奴隶主对奴隶的剥削是赤裸裸的,也是最残酷的、血腥的剥削。封建社会的土地仍然是最重要的稀缺资源,处于生产要素中的支配和控制地位。因而,拥有土地的地主阶级就可以凭借土地所有权或垄断权对农民的劳动雇佣而取得剥削收人。到了资本主义社会最重要、稀缺的资源是资本,资本在社会生产中处于控制和支配地位。拥有资本所有权的资本家就可以通过资本所有权对工人劳动的雇佣而占有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生产力不发达,与此相对应存在多种所有制形式,同时生产资料(尤其资本)仍然是最重要的稀缺资源,资本在生产要素中仍处于控制和支配地位。因此,拥有资本所有权的个人就存在通过资本直接雇佣劳动而获取剥削收人。马克思指出:“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不管个人在主观上怎样超脱这种关系,他在社会意义上总是这些关系的产物。各种剥削制度和剥削关系的存在,是人类社会发展的自然历史过程的一个阶段,是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规律作用的结果,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我国现阶段的生产力水平,还没有摆脱了对物的严重依赖,这一现状决定了私营经济中的剥削现象具有存在的必然性和客观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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