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外劳资关系理论研究综述
来源:岁月联盟
时间:2013-02-15
【论文关键词】劳资关系;观点;综述
劳资关系自资本主义制度产生以来,就成为理论界研究的重点,从亚当斯密的古典学派到马克思主义,再到韦伯夫妇,再到康芒斯和伯尔曼,分别从不同的科学角度对劳资关系进行了研究。随着世界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包括制度的演变、生产力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等,劳资关系也随之变得越来越复杂,并出现了新的特点和趋势,当代的新古典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管理主义学派、自由改革主义学派以及新马克思主义学派等也都从不同的视角对劳资关系作出了各自的注释。其中,“新古典学派代表人物及其著作主要有米尔顿•弗里德曼《资本主义与自由》(milton friedman,1962)、约翰•穆斯《英美背景》(jhon M Mth,1981)、乔治•吉尔德《财富与贫困》(george gilder,1985)等;管理主义学派多由组织行为学者和人力资源管理专家组成,其代表人物及其著作主要有弗雷德里克•泰罗《科学管理原理》(Frederick Taylor,1911)、皮得•德鲁克《有效的管理者》(Peter F.Drucker,1974)、赫伯特•A•西蒙《管理决策的新科学》(Herbert Alexander Simon,1977)等,新制度学派代表人物及其著作主要有约翰•R•康芒斯《新制度经济学》(1962)、约翰•K•加尔布雷斯《经济学和公共目标》(Galbraith,John Kenneth,1973),DC•诺斯《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Douglass C.North)等;自由改革主义学派主要是由凯恩斯主义经济学家组成,其代表人物及其著作主要有约翰•R•希克斯《价值与资本》(John Richard Hicks,1939)、保罗•A •萨缪尔森《经济分析的基础》(Paul A.Sanuelson,1947)、阿瑟•奥肯《平等与效率》(Arthur M.Okun,1975)等;新马克思主义学派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的劳资阶级对立论和有关劳工运动的理论观点,并提出了自己较为完善的劳动关系理论,其代表人物及其著作有保罗•巴兰(Paul Alexander Baran,1957)《增长的政治经济学》,霍华德•谢尔曼(Howard Sherman,1972)《激进政治经济学》、杰弗•霍奇森(Hodgson,Geoffrey M,1982)《资本主义、价值和剥削》等。”
一、古典经济学关于劳资关系的理论
古典经济学最早开始研究劳资关系问题,而其研究最早可以追溯到亚当•斯密。亚当•斯密1776年出版了划时代的巨著《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以下简称《国富论》),《国富论》中对于劳资问题的研究是建立在对劳动分工讨论的基础上的。斯密在第一篇第一章中详细论述了分工在经济社会中的作用,他以扣针制造业为例,指出了分工可以带来劳动熟练程度的提高并且可以节省劳动时间,促进技术的发明与运用,从而提高了整个社会的劳动生产率。但他也认识到有了分工后,阶级矛盾也在不断激化,他指出“在文明社会,虽然实行分工,但却没有平等的分工,因为许多工人没有工作……负担社会最艰难劳动的人,所得的利益反而最少。”斯密认为劳资双方会因为利益的分歧产生矛盾,雇主当然希望采取各种措施来压低工人工资,而工人也会组织起来与之对抗。但是,工人在经济上的维持能力要低于雇主,所以在劳资矛盾中往往雇主占绝对优势。斯密不仅看到劳资矛盾的一面,也看到了劳资和谐的一面,他认为自由竞争和交易能使劳资之间更为公正地进行收入分配。特别是他将劳动所有权视为人类社会一切进步的最深刻的制度根源,“劳动所有权是一切其他所有权的主要基础,所以,这种所有权是最神圣不可侵犯的。”
二、马克思主义关于劳资关系的理论
马克思认为劳动是资本产生的前提,“有了商品流通和货币流通,决不是就具备了资本存在的历史条件。只有当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占有者在市场上找到出卖自己劳动力的自由工人的时候,资本才产生。”马克思认为资本是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而产生剩余价值的关键是劳动力成为了商品,从而解释了货币转化为资本的实质。“要从商品的消费中取得价值,我们的货币占有者就必须幸运地在流通领域内即在市场上发现这样一种商品,它的使用价值本身具有成为价值源泉的独特属性,因此,它的实际消费本身就是劳动的对象化,从而是价值的创造。货币占有者在市场上找到了这样一种独特的商品,这就是劳动能力或劳动力。”当劳动力成为一种自由且自由得只剩下对自身劳动的支配权时,劳动者不得不迫于生计在市场上把自己的劳动力当作商品出卖给拥有他们所需要的生活资料的资本家,从而形成了资本雇佣劳动的生产关系,而在资本主义制度中,资本和劳动又是对立冲突的,资本雇佣劳动形成的雇主对雇员的剥削关系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主要矛盾,是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主要内容。
马克思认为这种剥削的实质就是资本对剩余劳动的无偿占有,马克思分析到资本家购买劳动力的目的,最终目的不是获得使用价值或是生产同等价值的商品,“资本家所关心的是下述两点。第一,他要生产具有交换价值的使用价值,要生产用来出售的物品。第二,他要使生产出来的商品的价值,大于生产该商品所需要的各种商品即生产资料和劳动力——为了购买它们,他已在商品市场上预付了宝贵的货币——的价值总和。他不仅要生产使用价值,而且要生产商品,不仅要生产使用价值,而且要生产价值,不仅要生产价值,而且要生产剩余价值。” 可见,资本家剥削劳动的最终目的是要利用劳动获得资本的增值。在告诉人们资本和劳动是根本对立的思想后,马克思进一步分析了资本和劳动是如何的对立,即资本是如何剥削劳动的,马克思提出了相对剩余价值和绝对剩余价值的概念,资本家是通过对劳动者剩余劳动时间的占有,明目张胆地延长或是通过缩短必要劳动时间来变相地延长工人工作的时间,从而使得剩余劳动时间增加的卑劣手段来实现资本的不断增加。“资本家对剩余价值的贪婪导致了对劳动者的身心摧残和权利侵害。在以绝对剩余价值生产为主的时期,工人的生活状况十分恶劣,工作日过度延长又使他们的健康受到损害。在相对剩余价值生产成为剥削的主要方法时,劳动强度提高了,工人对资本的隶属关系也越来越深广。资本主义利润生产和积累过程同时也就是无产阶级的贫困化过程。”资本在剥削劳动的过程中,使得资本家越来越富有,而无产阶级越来越“无产”。然而随之资本的不断增大,以及后来技术的不断进步,机器大工业对工厂手工业的替代,使其相对于劳动呈现出加速运动趋势,最终导致过剩人口的不断扩大,这就是资本积累的绝对的、一般的规律。资本积累越多,过剩人口也越多,劳资矛盾也会越严重,马克思认为劳动和资本的对立是必然的,而且随着资本的发展,这种矛盾会越来越激化。他在《资本论》中对于资本和劳动矛盾的冲突也有许多描述,在第一卷第八章、第十三章和第三卷第五章中都对于当时英国工厂工人的悲惨遭遇用了大量的篇幅做了生动地描绘。
另外,马克思还强调资本剥削劳动是反映在生产领域内而非流通领域,这也是马克思区别于效用价值论的重要一点。“劳动价值论者从物质产品的直接生产过程入手观察资本家阶级与劳动者阶级的相互关系,看到在这一过程中自始至终存在着资本对劳动的指挥和控制,存在着资本家对工人剩余劳动的持续的占有和支配。商品价值和剩余价值就在这一过程中被 ,并且按照生产过程的规则中不同阶级之间分配,矛盾和对抗是基本结论。”“效用价值论则从市场交换过程入手观察劳动与资本的关系,看到的是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双方在自由意志支配下的平等交换,看到的是交换双方的互利共赢,经过交换,双方当事人的满足程度同时得到提升。平等交换的规则被用来观察包括生产和分配在内的全部经济过程,劳资和谐成为这一观察视角的必然结论”。马克思讽刺地指出流通领域是“天赋人权的真正伊甸园”,在那里拥有“自由、平等、所有权和边沁”,但是只要从这个领域出来“就会看到,我们剧中人的面貌已经起了某些变化。原来的货币占有者作为资本家,昂首前行;劳动力占有者作为他的工人,尾随于后。一个笑容满面,雄心勃勃;一个战战兢兢,畏缩不前,像在市场上出卖了自己的皮一样,只有一个前途——让人家来鞣。”
三、韦伯夫妇关于劳资关系的研究
英国社会活动家和费边社会主义理论家斯德尼•韦伯(Sidney webb)及其夫人比阿特丽丝•韦伯(Beatrice webb)是西方工会理论研究的先驱,他们的代表作有《工会史》(1894)和《产业民主》(1897)。“韦伯夫妇肯定了工会的重要地位,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工会在保护工人的经济利益和生产管理方面具有很大的作用。工人之间可以通过工会协商和交流,并且在与雇主谈判时,工会增强了工人组织的谈判能力。同时也节约了雇主谈判的成本,提高了效率。”韦伯夫妇在同意马克思阶级冲突理论的同时也提出了不同于马克思观点的两个重要观点,其一,韦伯夫妇认为劳资冲突不是非要通过阶级之间的武力争斗来解决,也可以通过集体交涉的和平方法来解决;其二,劳工运动不是暂时的一种现象,而是永恒存在的现象。韦伯夫妇认为工会是保护工人阶级利益的重要手段,是资本主义社会必不可少的组织。
四、康芒斯关于劳资关系的研究
康芒斯是制度学派的早期代表人之一,他著作的主线是制度的发展尤其是资本主义内部制度的发展,对于20世纪初资本主义国家劳资冲突尖锐化的现实,康芒斯既拒绝传统的调和主义,也反对冲突的激进革命主义,而赞成对经济过程持一种冲突而协商的观点。他接受利益互相冲突的现实,并寻找减少和解决利益冲突的现实发展模式。这些模式的核心是一种多元权力结构下的谈判心理。他寻求思想开放和进步的企业、劳工和政府的领导者支持,制订一些办法,通过这些办法,可以找出问题并寻求能为各方接受的解决办法。康芒斯认为,“劳资冲突源于不同经济利益的对立,即源于资本主义社会拥有或管理生产资料的人和那些仅仅靠出卖劳动力的人之间的差异。既然劳资双方在进行着无休止的竞争,那么社会就该建立规则制度来缓和这种冲突,制度的实质就是集体控制个体行动”而这种制度最主要的就是司法制度,他认为劳资冲突的解决和经济秩序的维护需要国家的法制调节,强调法律制度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问题中的重要性,主张依靠法律来管理经济,所以他的学说又被称为“社会法律学派”。
五、当代劳资关系理论
20世纪中后期西方对于劳资关系的研究进入了新的研究阶段,比较有代表性的有五大学派,即新古典学派、新制度学派、管理主义学派、自由改革主义学派以及新马克思主义学派。
1.新古典学派的观点
新古典学派主要是在继承古典经济学的市场自由调节思想基础之上,对劳资关系进行了深入研究。新古典学派的观点主要有:(1)劳资关系是劳动者与雇主在市场上自由平等交换形成的具有经济理性的关系,基于市场均衡原理,劳动力市场必然在长期中是出于均衡状态的,因为在市场的法权原则下,供求双方任何一方都不会相对处于劣势。劳动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技术、能力及努力程度获得相应的工作条件和待遇,有些劳动者还可能获得超过其他雇主所能提供的工资福利水平;而雇主可以通过提供较高的工资水平或其他有效的激励措施来促使自己的雇员更加努力勤奋地为其工作,从而提高效率。雇员获得高工资、好福利,而雇主获得高利润,所以是一种“双赢”的局面。(2)新古典学派还认为如果发生劳动冲突,比如雇员不满,可以自由地辞职并寻找新的就业机会,如果雇主不满,也可以自由地解雇替换雇员。由于劳资双方可以通过市场机制的调节来轻松解决,所以研究双方冲突没有什么意义。(3)正是由于新古典经济学认为劳资双方可以通过市场工资的调节自发达到平衡的状态,所以对于工会和政府的作用新古典学派予以否认和忽略。并且新古典学派还认为工会对市场机制的运行具有负面影响。工会会对劳动力市场形成供方垄断,从而制约了雇主的一些行为,比如利用垄断地位使雇员的工资维持高于市场均衡工资的水平之上,或者通过限制劳动供给来提高工资水平等,这些都会损害到雇主的利益,使雇主处于相对劣势地位,阻碍了自由流动的劳动力市场关系,破坏了市场力量的平衡。因此新古典学派主张减少政府和工会对市场的干预。强调要减少税收,要尽可能“通过市场竞争机制与价格杠杆确保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动态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