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研发产业内涵和外延的重新界定
来源:岁月联盟
时间:2013-02-15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研发产业可以有多种分类。从研发产业的内涵出发,可以将R&D产业活动分为两类:一类是企业内部的R&D活动,它是指以本企业为R&D服务和产品供给的主体,研发产品和服务的价值通过最终产品的消费或在技术市场交易实现;另一类外部性研发活动,它是指研发主体由企业外的专业研发机构担任,从外部寻求R&D服务支持的活动。
从研发产业的执行主体出发,可以将R&D产业活动分为两类:一类是各类企业从事的研发活动,具体包括不以研发为主要业务的企业内部的研发活动与研发型企业的研发活动;另一类是由高等院校和专业科研机构从事的研发活动。
从研发产业的执行内容来看,可以将研发产业活动分为两类:一类是物理工程和生命科学的研究与开发活动,一类是社会科学的研究与开发活动。
三、对研发产业内涵的重新界定
根据上述关于研发产业内涵和定义的分析,笔者认为,关于研发产业包括工业设计、工程服务、实验室的实验活动、计算机系统及相关服务、科学技术咨询服务的提法实际上是混淆了科技服务业与研发产业的概念。究其根本,科技服务业作为为科学技术提供服务的行业,具体包括研究与开发服务业、设计服务业、科技咨询和推广服务业。因此,研发服务业只是科技服务业的一个组成部分。
按照我国研发服务的内容,笔者认为,研发产业在我国等同于北美产业分类体系中的研发服务业,具体包括物理工程和生命科学的研究与开发、社会人文科学的研究与开发。本文中研发产业的范围,除包括独立的研发活动外,还包括企业内部的研发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