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产品物流模式探析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冯路 隋潇 时间:2013-02-15
       (五)农产品物流组织化程度低,物流主体分散,规模偏小
        农户主体在我省主要是分散经营的小农户,但在一些农产品生产发达地区也有一些规模经营的农户联合体;中间代理环节多样化态势显著,既有零散的运销专业户和季节性、临时性的农民运销队伍,也有各种类型的合作组织,还有不同规模的私营代购公司;产、销地批发商的主体主要是各地农产品批发市场为核心的购销商群体;零售商则包括各种农贸市场、规模大小不一的超市、综合性零售店及各种城镇零售商贩的地摊销售等。可以看出山东省农产品物流从业主体绝对数不小,但普遍以简单、零散的经营方式从事小规模运销,缺乏规模效益,以连接农户和批发市场的零散的农民运销队伍为例,主要活动是到各村定点收购,或者把小批量农产品贩往外地,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产品销售难的问题,但很难达到经济规模。而且由于缺乏大中型农业企业的支撑和带动,小规模物流与大市场难以有效对接。与产地销售商签订供销合同的并不多,没有与购买方或者消费方建立稳定的供销关系。
        三、山东省农产品物流模式的选择和优化
        (一)积极、深入的开展“农超对接”活动
        2009 年,商务部正式会同农业部要求实施“农超对接”的农产品物流模式。为此,中央财政安排4 亿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在全国17 个省(区、市)开展试点,试点范围包括农产品冷链系统、配送中心、快速检测系统及农产品品牌培育等205 个建设项目。据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的统计,目前,全国农产品经由农超对接销售的比重仅为15%左右,而美国农产品经超市销售的比重达到了80%左右,亚太地区农产品经超市的销售比重也达到了70%。山东省是一个农业大省,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切实组织好农产品流通,对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有着重要意义。实施农产品农超对接,充分发挥大型连锁超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优势,通过产业链的延伸和供应链的优化,实现“超市直采、产地直供”,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促进农产品生产的稳定发展。根据计划,“十二五”末,山东省超市生鲜农产品占超市经营额的30%以上,超市农产品自营占生鲜农产品经营比重的80%以上,超市农产品直采占生鲜农产品经营的60%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生鲜农产品直接进入超市销售的比例达到20%。
        (二)借鉴宝贵经验,实行“农超对接”环节的优化
        “农超对接”方面,山东的各大超市应向沃尔玛学习。沃尔玛是首批国家农超对接的试点企业之一,同时也是“超市+ 农民合作组织+ 农户”模式的积极探索者。
        1. 基地选择:2008 年12 月以来,沃尔玛公司先后在大连市建立了苹果、葡萄、蔬菜、鸡蛋、大樱桃和棚桃6 个农产品直接采购基地,对每一个基地,沃尔玛都设了严密的流程进行审查,要想成为沃尔玛的直采基地,必须遵循一套严格的品质标准,首先沃尔玛会派专家和采购团队去基地考察,了解农产品的产量、产品结构及基本设施等。然后会安排内部的计量控制检验部门和第三方国际认可公司,对农户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农药化肥、耕种技术等多个方面进行审核。开始合作后,基地从种植的农产品种类到种子、播种、技术、检测、采收、冷藏、包装、配送等各个环节,都必须在第三方机构的指导下进行。如果生产出来的农产品质量不合格,沃尔玛会暂时中止合作,对农户进行再培训,包括农产品从种植到采摘,甚至到包装,待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后,双方才能再进行合作。
        2. 物流配送:高效灵活的物流配送体系成为农超对接的关键一环。一般当采摘好的农产品装箱之后,沃尔玛就开始了对物流品质的全程控制。在运输途中,为了不产生太大损耗。沃尔玛会严格监控包装技术,控制物流温度,以保证损耗从通常状态下的10%降低到5%以内。当农户的产品被装箱运往沃尔玛的配送中心时,并不代表农户就与自己种植的产品失去了联系。实际上,纳入沃尔玛采购系统中的供应商都可以随时了解自己的产品在每一家沃尔玛商场的适时销售情况。
        3. 人员培训:沃尔玛计划将在两年内培养200 名以上的农超对接培训师。通过农业生产专家、商业流通专家、食品安全专家等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合作社代表的培训,使他们成为能够培训更多农民的培训师,以不断提高农超对接项目的实施水平。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创新对接模式,推进“区超对接”
        政府在政策上的扶持力度也是“农超对接”能否持续深入的关键所在。在农产品认证费用、税收以及交通费用等方面给予扶持政策。包括加大对超市企业兴建配送中心、冷链物流的力度,在资金上加大补贴、在项目用地上给予政策扶持等。
        山东省应围绕“推行国际标准、统筹两个市场、打造山东品牌、促进富民强省”的目标,积极推动大型超市连锁企业与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对接,引导支持大型超市设立示范区农产品专区、专柜,推动符合国际质量标准的农产品进入城乡居民菜篮子,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由出口保障向全民共享转变。鼓励示范区企业与合作社在超市采取商品展示会、产品推进会等形式,加大示范区产品宣传推介力度,提高消费者对示范区产品的认知度。
        (四)引入第三方仲裁机构,让“农超对接”做到公平公正
        由于“农超对接”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出现农户与超市之间的矛盾,因此为了保证“农超对接”的公平、公正,让“农超对接”具有持续的生命力,在蔬菜检测、损耗等过程引入第三方仲裁机制势在必行。
        由于天气、田间管理等因素影响,对接农民可能出现蔬菜减产或绝产的情况。为了降低超市在采购过程中的风险,超市会尽量拓宽采购渠道,在不同农民和合作社手中适量采购。一方面是合作社和农民,一方面是超市,只有通过第三方介入监督的方式保证,才能让“农超对接”具有持续的生命力。▲
参考文献:
[1] 张倩:《浅谈农产品物流》,《农业经济》,2003 年第9 期
[2]何明珂:《中国制造业供应链研究报告》,《上海海事大学报》,2004年第9 期
[3]盛玉奎:《以农业产业化为依托发展我国现代农业物流》,《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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