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国外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经验与启示
来源:岁月联盟
时间:2013-02-15
风险来源纷繁复杂,仅用有限的几个指标来衡量当然是不可靠的。针对这种情况,花旗银行以4个“W”为主线来决定是否批准贷款申请。这4个“W”分别是:Who(借款人是谁)、Why(为什么要给他贷款)、What(借款做什么)和How(怎样还款)。围绕着这4条主线,信贷审批人员就可以把各个环节上可能存在的风险串联在一起,将审批决策建立在一个点面俱到、巨细并存的信息基础之上。
应当说,缺少这种深度数理分析是我国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管理中的一个不足之处。以信贷业务为例,随着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扩大,在统计学基础上对各项业务指标进行控制已变得非常急迫,但目前业务管理模式的创新已经落后于业务本身的发展。在风险管理上,我们也面临着经验升华高度不够的问题。这种状况与长期以来所形成的体制运转惯性有很大关系。这种科学抽象程度较高的非常规事务性工作往往被视为一种没有多少实际意义的事情来看待,因此我们的管理人员几乎全部要集中在事务性工作的第一线,管理队伍的阵形压得很扁,后方相对就变得空虚。而开发新的管理模式,恰恰是要由后方的决策支持性组织来完成的。所以,我们应当适当地拉长业务部门的管理阵形,将日常管理事务和管理模式创新工作从机制和机构上分开,选择合适的人员,建立各级业务主管人员的参谋支持机构,其职责之一,就是要对国际先进管理方法和经验进行系统的搜集、研究、消化和借鉴,并要结合本行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一定的实施规划,以便切实有效地推动我国商业银行管理水平的提高。
当然,学习和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决不是说要照搬,还必须将其和我们的实际情况和实际需要结合起来。比如,我国现在还没有实行利率市场化,商业银行推出的金融产品种类也难以和国外银行相匹敌,因此,一些在自由利率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管理模型,如VaR模型、利率风险模拟分析等,在现阶段可能会面临较多的实际问题,但是,这毕竟代表了风险管理的发展方向,而且利率市场化实际上也已经摆上了我国金融改革的议程表。我们要想在将来争取主动,现在就必须未雨绸缪。
三、风险管理要有严密的组织体系作保证
一个严密的组织体系是保证风险管理有效性的基础之一。所考察的5家银行,都是由董事会对风险管理进行最高决策。一般来说,董事会至少会安排一名成员(通常是副主席)直接负责风险管理的行政工作,并由行政委员会或执行委员会制定具体的管理策略。行政委员会通常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一些专门的技术支持组织,如风险评级小组、VaR小组等,直接对行政委员会负责。在各个经营层次,从高级信贷主管到客户经理也要根据各自的授权权限逐级对上,按照操作规程的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相比之下,我们在风险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上还存在着一些不尽协调之处,各种风险管理政策的整合程度还不够高,对国际上风险管理理论和方法的最新发展动态的跟踪研究不够及时,全行整体的风险管理战略还亟待确立。现阶段,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正处于改革时期,其组织结构具有较大的不稳定性,这是一个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正因为此,我们才需要更加虚心和大胆地学习借鉴国际银行业成熟的管理经验,以使我们自身的风险管理组织体制和方法体系尽快走向成熟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