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论关于山西农民生活消费的思考
来源:岁月联盟
时间:2013-02-15
(一)全面发展农村经济,努力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收入水平决定消费水平,农民的消费结构和质量都随收人的变化而变化。首先要从政策上加大对农民增收的支持力度。政策的调整和完善是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先导,中央提出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目前山西已经具备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相应实力,所以政府应调整全省发展格局,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实质性进展,把农村发展纳人全省大发展的进程之中,加大政府对农村的政策倾斜和财政投入,加强城市在科技、教育、医疗等方面对农村发展的支持力度,为农村发展、农民增收从政策制度方面提供可靠保障。其次,要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农民增收夯实基础。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是增加农民收人的必然要求。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必须充分挖掘农业内部的增收潜力,加强农田水利和生态建设,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提高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还要着力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农业产品结构和农业区域布局,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在保证粮、棉、油稳定增产的同时,因地制宜地发展养殖业、经济林和花卉等多种产业,积极发展品质优良、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优势农产品,推进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促进农业生产区域化和产业化经营。再次,要引导和扶持农村劳动力转移,拓展农民的增收渠道。统计显示,工资性收人已成为农民收人持续增长的重要来源。当前各级政府应把促进农民就业作为发展农村经济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充分发挥政府在组织管理、信息传递、劳务中介、技能培训、行政维权等方面的职能优势,加强对农民就业工作的管理和组织,加大对农村劳动力的技能培训,解决好农民工劳动保险、子女就学等实际问题,力争使农民想创收有人指门路,想出能出得去,出去能稳得住。
(二)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增强农民的消费信心。建立健全覆盖农村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对于增强农村居民的消费信心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从发达国家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的经验来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建立的时间均早于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目前当务之急就是要尽快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以大病医疗统筹为主、适当兼顾小病费用报销的制度。另外,为了促进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开展,应尽快建立和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这对帮助低收人群体解决医疗负担问题,提高他们的健康水平具有重要作用。根据我国的国情,目前农村养老保险既不能完全社会化,也不能完全由家庭养老,应采取自我养老、家庭养老、社区养老和社会养老多元化的养老格局,使这四种养老方式相互补充、相互协调,随着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以后再逐步过渡到以社会养老为主。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国际上常称之为社会救助制度)通常被视为纯粹的政府行为,是一种完全由政府运作的最基本的再分配或转移支付制度。当前政府应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最低生活标准,加大国家财政的资助力度,为农村低保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总之,只有建立健全覆盖全面的农村保障体系,才能减轻农民预期消费负担,增强农民的消费信心。
(三)进一步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拓宽农民的消费领域。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各级政府应加大对农村水、电、路等方面的资金投人、政策倾斜和优惠,努力改变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通过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把农村居民潜在的购买力变为现实的购买力。应积极拓宽农民的消费领域,引导他们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消费。目前,精神文化成为农民最紧缺的需要,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人们在物质生活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后开始转向对精神生活的追求,政府应努力引导他们进行教育、卫生保健、旅游等有利于提高身心素质的消费,物质消费与文化生活消费协调发展,既能及时调整和改善消费结构,提高消费层次,又能有效地拉动经济增长,实现社会的全面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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