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基金短缺:我国城镇基本养老保险面临的突出问题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张晨寒  时间:2013-02-15
     从债务形成的原因看,这笔养老费用最初是形成国有资产了,用国有资产补偿最合理。而且,目前我国正在进行的产业结构调整、国有资产重组等国有企业改革,又提供了操作上.的可行性,为政府用国有资产偿还隐性债务,提供了有利时机。用国有资产补偿隐性债务,不会给财政造成很大的压力,是我国经济所能够承担的。目前在企业破产和企业改制中已有一些企业将国有资产划出一部分归社会保障机构,用股权收益支付企业欠缴的养老保险费。也有一些企业用出售、租赁部分国有资产,用拍卖或租赁收人支付企业欠缴的养老保险费。亏损企业不仅负债率高,甚至资不抵债,国有资产分割余地不大,即使有分割余地,亏损企业资产收益风险也较大。而且无论哪种做法,都是对那些亏损企业才考虑在养老金支付上求助于国有资产的补偿,都是用国有资产来补缴企业欠缴的保险费。这些补充到养老基金中的国有资产收益,只是作为期缴费,一部分进人社会统筹,一部分进人咫工个人账户,并非完全用于补偿养老债务。这并不是我们所说的用国有资产补偿养老债务的方法。要想真正解决养老债务问题,必须从国有企业中分割出部分有收益保证的国有资产作为股权以及变现部分国有资产,用资产的存量和增量建立偿还债务的基金。确定国家对哪些人有债务,有多少债务。具体作法可以借鉴智利的办法,根据“老人”(新保险制度实施前已退休的人员)和“中人”(新保险制度实施前已参加工作,新保险制度实施后才退休或现在还未退休的人员)在原体制下工作的年限,发放“认可债券”。然后依据“认可债券”确认的养老金权益从国有资产形成的债务基金中逐年支付。这应该是最根本的解决问题的办法。除此之外还可以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通过别的辅助筹资途径补充债务基金。如开辟新的税收来源、发行养老保险福利彩票、发行特种国债等等。国有资产可以采取股市变现、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益、出售公有住房等办法。
    四、降低工资替代率.把基本养老保险建成第一支柱的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应该是多层次的保险中的第一支柱,应该由政府直接经办,实行社会统筹共济,覆盖全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替代率只能是保障退休人员最基本的生活,要进一步提高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则要依靠第二支柱、第三支柱的保险。因为退休人员已完成了子女教育、拥有住房,所以国际上多数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替代率一般为40% -60%。我国目前80%的替代率显然是过高。国务院1997文件把新制度的目标替代率定位58%,其中20%来自社会统筹基金,38%来自个人账户基金。但是我们认为58%的替代率又显得太低了,特别是在第二支柱、第三支柱的保险未充分建立的今天。根据目前我国的恩格尔系数一般在50%左右,养老金除了保证退休职工的食物需要外还应保证最基本的穿、用和看病的需要,因此,替代率65%更合适。当然,随着职工工资水平的提高,恩格尔系数的逐渐降低,替代率可进一步降低。另外,对于大部分时间在计划体制下工作的退休职工来说,受传统体制工资制度的影响,他们在退休时,很少或根本就没有储蓄,这就注定了他们没有自我保障的能力,不可能参加第二支柱、第三支柱的保险。他们的养老具有特殊性,应根据他们在计划体制下工作的年限的长短不同分别执行不同的替代率。比如在基本替代率65%的基础上,职工每在计划体制下工作2年,其退休时替代率就提高1%。
    五、兼顾就业压力,逐步提高退休年龄,做到养老基金收支平衡
    在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中,多数学者对退休年龄偏低,及其造成的养老基金压力,已达成共识。但对于应不应该提高退休年龄,大家认识并不一致。一部分人认为提高退休年龄会加重就业压力,在现实中,不少地区和企业为了解决大批职工下岗失业这一社会问题,放宽提前退休条件,允许下岗人员办理提前退休手续。事实上,职工大量提前退休导致有工作技能的熟练劳动者退出劳动领域,会给国民经济带来消极的影响,降低社会劳动生产率。同时,提前退休对就业压力的缓解作用却十分有限。一方面,年龄大的职工,特别是技术要求较高岗位的年龄大的职工提前退休让出的工作岗位,不一定有合适的年轻人去顶替,出现了有的人没工作干与有的工作没人干并存的现象,另一方面,提前退休离开原工作岗位的职工,多数并不退出劳动领域,他们一边领取养老金,一边又应聘到别的单位工作,他们可以以更低的工资与年轻人争夺就业岗位。可见,提前退休并不是解决失业问题的有效政策,对养老基金收人减少,支出增多的影响却是确定的。不过,在目前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还需深化,经济结构转型尚未完成的情况下,每年新增就业机会有限,短期内提高退休年龄确实会带来就业压力。但是,从长期来看,提高退休年龄势在必行。只是应该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状况、就业人口变动状况、男女平均寿命等采取分步提高退休年龄的方式。
    我国就业年龄人口(18 - 45岁)从现在起到2020年左右,继续递增,由目前的7. 0亿增加到2020年的约7.6-7.9亿;2020年以后就业年龄人口数出现递减趋势,到2050年约递减到b亿多;2050年以后递减速度趋于缓和。应分步提高退休年龄。同时还要兼顾男女两性的平均寿命,按1996年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的结果.我国人均寿命为70. 80岁,女性为73. 04岁,男性为68, 71岁。如果男60岁、女55岁退休,则男女退休后的平均寿命分别为10. 80岁、18. 04岁,两性差别为7. 24岁。这对养老基金在两性间的公平分配不利,应逐步实施两性同岁退休。根据上述特点,结合我国的经济发展状况,在2020年之前,由于社会就业压力较大,退休年龄男性可保持现行规定不变,女性每隔5年提高1岁,但严格把握退休条件,减少提前退休现象,降低提前退休者的待遇;2020年起社会就业压力减轻,可采取男性每隔3年提高1岁退休年龄,女性每2年提高1岁的分步走的办法,逐步把男女退休年龄都提高到65岁,以减轻社会养老负担的压力;2050年以后退休年龄可保持65岁不变。总之,具体操作时可采取灵活的做法,逐步提高退休年龄,协调好短期、中长期战略做到减轻养老压力的同时能均衡劳动力市场。
    六、降低企业缴费,扩大覆盖面,增强企业活力
    随着养老债务问题的解决,以及在减少养老支出方面的改革,养老保险基金紧缺会得到改善。在此基础之上,尽快把企业缴费降到20%以内。降低企业缴费有利于降低企业劳动力成本,有利于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提高我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进一步促经经济的发展,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同时,降下来以后的企业缴费,能够使集体企业、合资企业易于接受,为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面提供有利条件。养老保险覆盖面的扩大又能进一步提高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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