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坚持基本经济制度的底线是不能私有化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孙沁 时间:2013-02-15
   三、必须注意解决的几个问题 
   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必须高举两个“毫不动摇”的旗帜,即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以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的新格局。在当前,必须注意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一)不能把科斯产权理论作为国有企业改革的依据,必须按照马克思主义产权理论建立国有企业产权制度 
   近年来,在我国一直流行一个说法:科斯有产权理论而马克思没有产权理论。要用科斯的产权理论来指导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持这个观点的理由是在中译本的马克思著作中找不到“产权”这个词,这是完全站不住脚的。在英文版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多次出现下列词组:propertyrights,the rights of property, 这些词翻译过来就是财产权利或产权,据统计,在中文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出现过下列词组:“财产关系, 74次;财产权, 42次;产权, 77次;……所有权, 1284次;占有权, 60次;使用权, 50次;支配权, 116次;经营权, 4次;索取权, 24次;继承权, 267次;不可侵犯权, 6次。由此可见,马克思不仅研究了复数形式的产权,而且把产权所包含的各项权利也一并论述了。国外比较尊重历史事实的经济学家不仅承认马克思有产权理论,而且承认马克思是第一位有产权理论的社会科学家。科斯的产权理论现在通常被称为“科斯定理”,即“权利的清晰界定是市场交易的基本前提”。科斯在他的两篇论文《企业性质》和《社会成本问题》中,从交易成本入手,得出了公有制经济的效率不如私有制高的结论。正是这一结论,使一些人盲目产生了“产权崇拜”,认为“公有产权不明晰是根本矛盾”,认为“产权是绕不过去的关键性改革”。瑞典皇家学院之所以紧接着苏联解体、东欧剧变之后授予科斯诺贝尔经济学奖,有文章称那是为了“使举世开始明白私有产权的重要,间接或直接地使共产(主义)奄奄一息”。一句话,如果我们的国有企业改革以科斯产权理论作指导,就必定实行私有化。果真如此,社会主义公有制就必定变为资本主义私有制。因此,在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中,决不能以科斯产权理论作为依据,而必须按照马克思主义的产权理论,建立充满活力的、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国有经济实力不断壮大的国有企业产权制度。 
   (二)不能把国有经济战略调整理解为实行私有化,必须从提高国有经济整体素质着眼有进有退 
   我国国有经济行业分布过宽。目前,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全部20个门类中都有分布,在国民经济行业95个大类中也基本都有分布。中央三级以上子企业在国民经济20个门类中都有分布,在国民经济95个大类行业中,涉及86个行业。国有企业户数尤其是小企业户数过多,仍占全国国有企业总户数的近50%。从盈利能力看,小型国有企业和大型国有企业相比,总资产报酬率相差8倍多。在同一行业、同一领域、同一区域存在多家业务和经济规模相同或相近的国有企业,由此引起重复建设、同业过度竞争的现象十分普遍。过去,放权让利、承包和租赁制、合资、上市等改革思路均未能根本解决问题。党的十五大指出,要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只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竞争力得到增强,在这个前提下,国有经济比重减少一些,不会影响我国社会主义性质。而公有制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集体成分。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指出,国有资本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国有经济需要控制的行业和领域主要包括涉及国有安全的行业、自然垄断行业、提供重要产品和服务的行业、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其他行业和领域则可以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这难道就是新自由主义者所鼓吹的“国退民进”、“实行私有化”吗?2003年到2007年,规模以上国有工业企业户数从34280减少到20680个,但实现利润从3836.2亿元增加到10795.19亿元,说明国有企业质量不断提高,国有企业盈利能力不断增强。 
   (三)不能因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发展而否定其存在的问题,必须把鼓励、支持和引导统一起来 
   改革开放30年以来,非公有制经济得到迅猛的发展。到2007年,全国私营企业总数已达551.3万户,个体私营经济领域注册资金总额已突破10万亿元,规模以上私营工业企业利润已达4000亿元。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最大的企业群体。私营企业户数由1989年的9.06万户迅速增加到2007年的551.3万户,年均增速25.6%,已占全国企业总数的60%以上;非公有制企业户数已占全国企业总数的80%以上;非公有制经济已经在GDP中占据相当比重。2007年,浙江、广东非公经济生产总值已占全省生产总值的70%、80%以上。就全国而言,目前全部非公有制经济已占GDP比重的一半以上,占GDP增量的2/3。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社会就业的主要渠道。民营经济就业人数已占到全国城镇全部就业的70%以上和新增就业的90%以上。 
   但是,我们并不能因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发展而否定其存在的问题,有些问题还是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的全局性问题。比如,我国的国有资产流失主要就是流向私营企业,近几年一系列腐败大案都和私营企业纠结在一起,私营企业对国家法律法规特别是对劳动法、社会保险保障法和会计法的执行情况不容乐观,还有对资源、环境的污染和掠夺存在问题很严重。 
   今年5月13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这为加强对私营企业的监管,规范私营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政策依据;同时也为非公有制经济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社会事业、服务等领域,提供了制度保障。在继续贯彻、落实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中,要把鼓励、支持和引导这两方面统一起来,既要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又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把自身企业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把个人富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结合起来,为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多做贡献。 
  参考文献: 
  [1]郑必坚,等.邓小平理论基本问题[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1. 
  [2]吴易风,关雪凌.产权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3]周新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论[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8. 
  [4]路爱国.应当充分认识私有化的后果和危害[J].探索,2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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