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与发展上海住房租赁市场的思考
来源:岁月联盟
时间:2013-02-14
场的思考随着我国城市化过程不断推进,上海未来必须大力发展与完善租赁市场,形成较完善的租赁体系与运行机制,以及相应的政策支持体系。
第一,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着力构建完善的租赁体系在西方主要国家,公共租赁住房占租赁住房的比例较大,西欧几个国家的公共租赁住房占比如表1所示。
同样,我国香港目前约一半人口居住在公共住房中,其中租住占30%以上。
上海在下一阶段首先应重点增加
以职工宿舍和人才公寓为主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并增加经济适用住房租赁的比例,使公共租赁住房占租赁住房比例增加。其次应梳理原有的公有住房的租赁关系,合理提高租金水平,使上海逐步形成公共租赁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和租赁的经济适用住房)为主导、市场化租赁住房为主体、其它租赁住房为补充的体系。
表1西欧几个国家不同住房占比(%)国家自有住房私人租赁公共住房租赁其它荷兰46 13 40比利时65 28 6英国68 10 22丹麦56 19 21 5德国40 40 20法国56 21 17瑞典43 17 22 16第二,建设统一的公共租赁住房信息平台,引导和促进租赁市场规范发展上海可以将廉租住房、租赁型的经济适用住房、人才公寓、职工宿舍、农民工公寓等都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信息化管理平台,更好地服务于解决居民住房困难。同时也鼓励市场化社会房源用于公共租赁,增加公共租赁房源,这样就可以形成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导的租赁市场。通过公共租赁住房可以起到引导市场的作用,如在租赁水平、租赁关系上都可以作为市场化租赁住房的参照。同时政府也可以根据租赁供求关系的变化,通过增加和减少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来稳定租赁市场。
第三,通过金融、税收等政策支持,鼓励机构经营租赁住房以私人为主的租赁市场存在租赁关系不稳定、不规范,需要增加机构经营租赁住房,租赁经营发展主要基于几方面原因,一是租赁经营租金回报低;二是长期租赁经营资金沉淀多,资金成本高;三是租赁经营税收高,经营成本高。所以要增加租赁住房经营机构,一般应是事业单位或非营利机构为主,政府要在金融与税收上给予支持,在金融上要通过金融工具的创新,创造经营机构长期融资的渠道,如通过房地产信托基金等。在税收上应考虑相应的政策优惠,如借鉴国外通过房屋的加速折旧,减少所得税税收等加快资金的回收。
第四,加快法制建设,规范市场
化租赁关系市场化的租赁仍将是上海租赁住房的主体,应借鉴国外的经验,规范租赁关系,保障租赁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如德国、美国等发达国家,都通过租金控制等法律规定,使出租人不能随意提高租金,不能随意解除租赁关系,保证了承租人的利益,同时也通过税收的相应优惠,保证了出租人的利益。
第五,提高租赁管理信息化水平,整合租赁管理职能房屋租赁市场涉及出租房屋安全管理,承租人的户籍管理,卫生管理、治安管理等多个方面,全市应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将相关部门的职责有机结合起来,纳入到一个框架内。要建立一种协调机制,实现管理上的信息共享、资源共享。当前可借保障“世博”安全之际,加强租赁关系与实有人口的管理,建立房屋与居住人口相联系的信息系统,并与租赁备案相结合,做到全覆盖的管理。可以借鉴宁波等地经验,每个街道、社区配备专门的外来人口管理员,进行住房租赁、安全、卫生等全方位的管理,并起到有效规范和引导“合租”行为。
第六,创新政策,服务承租人
针对租赁房屋不能“入户”而影响到子女教育等问题,上海可以创新思路,如在户籍管理的具体操作上进行突破,是否可以在公共租赁住房所在街道设立专门的集体户口簿,允许子女入户,方便就学等,最终达到租赁住房与居住自有住房基本相同的生活水平。
租赁住房是住房市场的重要组成
部分,发展与完善上海住房租赁市场,无论对促进经济增长还是促进“居有其屋”都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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