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房地产宏观调控的研究
来源:岁月联盟
时间:2013-02-14
由于土地在我国是一种紧缺型资源,房地产更是一种准公共产品,关系到国家的基本民生,关系到金融的稳定,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所以,对房地产市场不是要不要调控的问题,而是要时时监管调控的问题。既要力争避免出现全国性住房价格暴涨情况,又要通过市场调控避免房价的大起大落。如果只注重短期“房价上涨”问题,忽视中远期战略问题,调控就容易变成“救火”,其效果就会事倍功半,甚至适得其反。日本地产泡沫的破灭正是在早期忽视监管、后期调控措施不当的结果。
3、应配套发展健康发达的资本市场,合理引导剩余资本流向
我国的资本市场不太发达,不确定性和风险很高,大量的民间资本找不到好的出路,只好流向房地产市场。而国外发达国家资本市场很发达,投资回报率较高,剩余资本有很多投资渠道。如过去100年间,美国股票的平均投资回报率达到9.7%,这个数字超过了同期美国债券、黄金、艺术品和房地产的投资回报率。最近20年里,美国股票年投资回报率更是平均达到13%。因此,必须大力发展股票、债券、基金等资本市场,为我国经济高速发展所带来的大量的财富积累找到更多的投资渠道,以减低对房地产的投资和投机性冲动。
4、应保证首次置业者的利益,设法减轻首次置业的负担
各国房地产调控的主要目标之一就是“居者有其屋”,因此房地产政策调控的重点应是保证有正常收入的首次置业人士能够买得到买得起满足基本需求的中低位住房。英国在经济发展程度还不很高的时期建设了很多的中低价位住房,并采用累进的印花税+ 在我国称契税, 和低价房采取零印花税税率来减轻首次置业者的负担。我国目前的发展程度大概还没达到英国近期的水平,应加大供首次置业人士购买的中低价位住房的供给,并减轻首次置业者的税费负担。
5、尽量用灵活积极的市场手段替代行政调控
在市场经济时代,房地产市场问题的解决,最终是需要房地产产业及市场本身的发展,通过市场的自我调节能力自行解决。市场价格是资源短缺的最佳信号,当前的房价上涨归根结底是由住房短缺所引起的,应在增加供给方面要多下功夫。同时,应通过实行市场化的差别利率体系和完善的累进税率、差别税率制,鼓励将土地更加有所侧重的投向经济适用房及中低价位的房产开发,抑制高价位大面积的住房开发。政府应该充分发挥自身所拥有的资源,引导市场参与者(房地产市场参与者包括开发商、中介商、消费者等)理性投资和消费,充分公开市场信息,使得市场参与者拥有平等的参与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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