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文化遗产发展文化产业——平遥古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业发展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史忠新 时间:2013-02-14
  (三)全面加强古城基础设施建设
  申遗之初,古城内基础设施长期滞后,对古城保护形成了极大压力。空中、房顶上电视天线蛛网密布,各种线路纵横交错,有些线路甚至老化裸露,隐患重重;街上,白天电杆林立,参差不齐,晚上路灯昏暗,忽明忽灭;地下既无给排水系统,又无道路硬化,卫生设施不足,常年垃圾遍地,污水横流,晴天尘土飞扬,雨天道路泥泞,古城墙和一些古建筑常年遭污水的淹渍;由于人口密度过大,古民宅外边看风貌依旧,里边看则变成了大杂院,院内乱拆乱改,乱搭乱建,院外不协调建筑和违章建筑随处可见,有的在古建筑物上贴磁砖、刷涂料,五颜六色不伦不类,造成严重的建设性破坏和视觉污染。为此,县委县政府拉开了规模宏大的建筑环境建治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攻坚战。首先从净化天空人手,所有电视天线全部拆除,实行有线电视入户;4000处古民居,其中400座重点保护民居院内乱搭乱建的小棚、小房全部拆除;所有违章建筑、不协调建筑限期全部拆除;城内所有外墙磁砖、涂料全部铲除;限期恢复原貌,保护古城整体风貌。城内大小街道全部硬化,上下水全部配套,主街道全部青石铺路,电力、建筑、有线电视等空中线路全部管道人地;消防车、消火栓、灭火器、垃圾箱、垃圾池等按要求全部配齐;主街道和各景点修建高标准旅游厕所,民居内旱厕所分年度全部改造;城墙外护城河、环城路、环城保护带按规划基本恢复;古城外建城区实行集中供气、供热;古城外环路,主干路和旅游通道,全部改造为城市一、二级路,实现了绿化、美化、变化。平遥古城从整体上扭转了过去脏乱差的局面。

  三、保护的价值在于供世人提供观赏、研究与利用
  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旅游业的发展并不冲突。对于文化遗产应该实行积极有效的保护与适度开发,通过积极保护可保持文化遗产的延续,通过适度开发,又可较好地推动文化遗产的可持续保护、可持续利用。平遥对于文化遗产坚持积极的有效保护,而不是消极的保守性保护,坚持适度开发,而不是闭锁式欣赏。在现实条件下,发展旅游业是开发文化遗产经济学价值的优先选择方式之一。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开发,平遥已经注意到防止遗产地在旅游开放中的过度商业化倾向。现在在一些旅游区的过度商业开发已经成为一大弊端。浓厚的现代商业味,对传统文化和各自的特色文化形成巨大的冲击,原有的独特的特色文化正在淡化、变味或者消失,代之而来的是雷同的、庸俗的现代商业气息。在历史文化遗产地进行旅游开发,重在挖掘该遗产特有的文化特色和文化价值。平遥古城之所以成为人们所向往的旅游胜地,不仅在于古城保护的完整建筑,更重要的是在于由那些城墙、街坊、民居、寺庙、店铺、县衙等所构成的整体风貌特色和古色古香的环境文化特色;在于风味小吃、手工艺品、地方特产、民俗活动构成的古城生活文化特色在于其蕴藏深厚的晋商文化、传统建筑文化和浓郁的地方传统文化。从2001年起连续举办的6届“平遥国际摄影大展”,更使平遥古城声誉鹊起,驰名海内外。
  四、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仍然任重而道远
  平遥古城的保护工作尽管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远不是评功摆好的时候,工作空间还很大,而且越到后来工作越有难度。旅游业尽管已有较好的发展,但整体上尚处于开发期,与先进地区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旅游经济量与文化遗产的品牌还不适应,还需要加大力度。新的文化遗产正在不断发现,有待于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不适时机地去发掘、整理、开发、利用。另外,尽管平遥漆器的大漆工艺已成功申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然而还有许多蕴藏于民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待于进一步发掘和发扬。文化的出路在于走出象牙塔,与经济相联姻,创建地方特色的文化产业,但平遥文化产业的开发还处于初级阶段,有待于获得重大突破。
  总之,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旅游业的发展,还有许多深层次的问题尚待研究解决,但是归根结底,文化遗产重在保护,要寓利用于保护之中,没有永久性保护,便没有可持续利用。我们的目标在于取得遗产保护和旅游发展的双赢,造福人类,造福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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