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经济合作区发展战略研究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王元伟 时间:2013-02-14

中俄—《建设中俄绥—波贸易综合体协议》
  中越—《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国河口—越南老街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的框架协议》
  中哈—《中哈关于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活动管理的协定》
  但是要特别注意的是,一般签订的协议只是一种管理协定,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因此合作区建设还是要多靠双方的努力及配合来进行。
  当达成共识并签订协议以后,双方就可按照“率先规划、超前运作、逐步对接”的原则, 先行在双方边境两侧划定相应区域, 建立跨境经济合作区。
  二是核心区建设。
  核心区是由两国边境线各自一侧的毗邻地区构成并共同建设,并由跨境交通工具通道相互连接的封闭区域,按中国建设合作区的惯例来说,各方一般都不会超过10公里。核心区是同时具备保税区、专用口岸等“功能整合、政策叠加”的区域,是推动两国经贸合作规范化、规模化、市场化和国际化的跨国高端合作平台。
  功能定位
  1.物流服务功能。依托口岸优势和国际大通道的建设,发挥其物流中转站功能,使产品能迅速的进入两国市场,同时又可以方便地转口去其他国家,有利于企业降低经营成本和提高竞争能力。
  2.货物交易功能。在跨境经济合作区可建立大型的商品展示场馆,使国内客户不出国门就可以在区内直接地观摩世界各国的商品,并可以在看样后当即签订合同,办理进口手续;境外客户也可以在区内看样后与国内企业签订出口合同。
  3.产品深加工功能。核心区的产品可以利用两国共同的优势,进行深加工或再加工,以提高产品的流通能力和附加值。以中越边境跨境合作区为例,可以利用中方的优势,如中方的管理和技术、配套能力、有些原料(如焦炭、电力)、物流等,同时也可以利用越方的优势,如越方的原产地证、劳工、矿产资源等。特别是用越南的原产地证出口有些国家,比用中国的有利,还可以规避反倾销。
  核心区管理模式
  核心区是两国海关共同特殊监管的区域。在“一站式”通关的基础上,两国应将“一关两检”进出境查验机构退至跨境合作区入口处,进行“二线”管理,充分体现“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区内自由、入区退税”的政策。
  “境内关外”的海关监管。为避免复杂的海关手续,“境内关外”是跨境经济合作区海关监管的核心思想,大体概括为“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区内不干预”。“一线放开”是指境外的货物可以不受海关监管而自由进入合作区,合作区内的货物也可以不受海关监管而自由运出境外。“二线管住”是指货物从合作区进人国内非合作区或货物从国内非合作区进入合作区时,海关必须依据本国海关法的规定,征收相应的税收。“区内不干预”是指区内的货物可以任何形式进行储存、展览、组装、制造、加工、自由流动和买卖,无须海关批准,只需备案。
  人员车辆管理。两国公民、第三国公民及车辆可以在合作区内跨境自由流动。任何公民凭借两国认可的有效证件,可免签在合作区内停留一定时间,但不得进入该区以外的地方。
  货物往来管理。对双方各自从国内进入合作区的货物视同出口,实行退税;对从合作区进入各自国内的货物视同进口,按一般贸易税收管理规定办理。区域内商品之间交易不征收消费税和增值税。对合作区展示的进口商品,海关按保税货物进行监管,不需交纳关税抵押金,不受展示时间限制,只需在海关登记备案即可。对合作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除实行出口被动配额管理外,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
  行政司法管理。合作区各自一侧受本国的司法管辖,适用本国现行法律及有关国际条约、协议。
  三是扩展区建设。
  建议在建设核心区的基础上,同时建立配套扩展区域,以辅助核心区的发展。扩展区的建设主要侧重于为区域内生产要素的进一步自由流动创造条件,消除标准不统一、对人员车辆流动的限制等各种非关税壁垒,实现区域内经济优势互补和资源的最佳配置,提升区域整体参与国际经济竞争与合作的能力。经验来说,一般扩展区的规划面积都大于一百公里,由核心区的纵深腹地组成。重点发展区域为该区域内已有的经济园区。扩展区域不封闭,实行双方“计划和规划协调、分工合作、互惠互利”的管理模式。
  功能定位
  在扩展区内可重点发展加工制造业,主要包括原材料在境内以及市场在合作区的加工工业。企业可以在扩展区内方便地使用内地的技术、资金和境外的原材料组织生产,而产品则可以供应多个市场。
  管理模式
  扩展区的管理采取立足本区域的开放管理模式。扩展区不封闭,允许人流、物流在区域内外的自由进出,跨境按正常手续办理。在人员车辆、产业合作、货物往来、行政司法等方面根据合作区的实际情况,结合发展目标施行相应的促进政策和优惠待遇。
  四是软硬兼施,齐头并进。
  跨境经济合作区并不是简单的保税监管区域。一方面,由于边境地区的硬件和软件环境不佳,必须通过基础设施建设、政策支持、企业引导等多种方式,高起点打造地区间合作的新平台,为产业的培育、集聚和辐射提供条件。
  其一,硬件——基础设施建设。
  为适应跨境经济区建设需要,双方口岸急需扩大城市容量、提升城市品位,加大跨境经济合作区的基础设施建设。
  交通先行
  运输对经济增长和贸易至关重要,针对西南地区在口岸建设发展中面临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发展基础不牢、后劲不足等问题,借着国家大力发展交通运输业的东风,争取国家及上级政府的政策及项目支持,改善和提升地区的航空、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水平,尤其建议在共同规划的基础上,通过各种合作方式,加快推进跨境高速公路和铁路建设,解决制约内联外通的交通“瓶颈”,从物理层面上打牢桥头堡建设的基础。
  搭建平台
  打造现代物流系统。现代、高效的物流系统是跨境经济合作区发展的基石,因此,跨境双方要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物流经验,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打造高效的物流系统,同时通过产生聚集效应,使众多大型企业的物流中心集结在此,带动区域仓储业、运输业、贸易业、金融业、信息业等多种服务业的发展,使合作区的发展进入快车道。
  建设现代特色产业园区。产业园区是经济发展的载体。边境地区经济发展不能再走原来的老路和传统经济发展模式,必须创新发展模式,不该把低端产业作为开发主导,跨境合作区应该向着高新技术开发、大宗国际商贸和金融产业发展,逐步建成新型的国际化产业园区。同时,我们还需把边境双方的资源型城市联系起来,建立矿产资源尤其是稀有金属的深加工企业,利用双方的优势来发展经济。
  完善生活配套设施
  要保证完善的后勤配套设施,比如医院、学校、超市等等,为合作区内的工作人员提供坚强后盾,解决后顾之忧,这样才能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并且可以吸引全国各地更多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到园区工作。
  其二,软件要求。
  管理机构建设
  建议跨境双方共同成立边境地区管理委员会,由双方交通、海关、公安、边防、检验检疫、口岸、商务等单位共同组成。双方管理委员会实行经常性会晤,相互配合,协调有关部门的工作,以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共同处理跨境经济合作区的困难和问题。
  争取国家批准和优惠政策
  合作区建设的困境在于规划尚未得到两国中央政府的批准,因此双方要力争此规划得到国家批准。届时,以边境贸易带动为主的单一发展模式就可转变为以贸易、投资、加工制造等协同带动的综合发展模式。
  同时,要争取国家对跨境经济合作区口岸在税收、出入境、通关便利化、口岸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对合作区内的企业在贷款、土地、工商管理、出入境管理等方面也给予优惠政策。同时争取相关免税、转移支付、跨境结算、外商待遇、境内关外等多种特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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