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下教育伦理权威的建构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赵克平 时间:2013-02-14

    2.信息化的发展与学识化权威的矛盾。在教育权威中,对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所拥有的学识的广度和深度的应然状态,社会、家长和学生历来都有较高的期望,希望教师在传授知识技能方面有权威的地位,这对教学取得良好效能至关重要,这是教师教育伦理权威的重要内容。教学过程就是师生期待与被期待的不断融汇与交流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教师独自占有知识与技能形成了知识的权威地位,而学生对于知识的渴望和期盼,使教师自然具有了权威优势,这种权威优势不仅是学生公认的,也是社会认同的。
  当人类进入信息社会以来,教师的知识性权威受到了挑战。学生获得知识的手段更加自由化、多样化,网络作为一种新的文化知识载体正在逐步分享着教师在知识方面的权威地位。在这种背景下,教师如何在网络时代继续保持知识权威地位,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探索。事实证明,部分的让渡并不能说明教师的知识权威就此消失。在教学过程中,正是由于有了教师,学生不是直接与文化科学相互作用,而是与已经从文化科学转换而得到的学科或课程发生相互作用。没有教师的教与指导,学生在认知、转化知识方面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障碍,学生的自由成了漫无边际的同义词。教师对知识的独占性的减弱,并不意味着教师专业权威的消失,教师的知识权威是指他是在某种知识范围内占有威望地位的人。教学中如果缺少师生的交往,教师和学生的概念和范畴也就不再成立。因此教师的知识权威不仅需要,而且更应进行转换。这种转换应该首先在思想观念更新上,以学生为本,尊重学生发展的潜能,尊重学生的知识潜力,帮助学生挖掘自身的优势,“让每个学生才能精彩”,这样教师的知识权威才能提高。
  3.市场功利化影响与人格化权威的矛盾。由于思维定势的影响,教师作为教育者相对来说理应具有人格上的优越性。作为教与学的双方,一方人格被视为已经完成,另一方则被视为刚刚开始塑造,只是人格的雏形。师生人格在应然的状态下使教师占有优越地位,学生“亲其师信其道”,教师在教学中以自己的知识、人格作为手段去影响学生,学生则以自己的努力学习回报教师的教诲。这样教师不仅是学生知识的传授者,而且是学生人格的影响者,这种人格上的权威教育了一代又一代 学子。
  市场经济建立以来,教师的人格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其中最为显著的是师德滑坡。这主要表现为:不能全面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往往只注重传授课本知识,而忽视对学生的人格培养和精神教诲;教育学生缺乏耐心,方法简单粗暴,体罚甚至变相体罚学生;由于利益驱动,在教学行为中,亲疏倾向明显,亲优秀学生,疏后进学生,亲家庭富裕学生,疏家庭贫困学生;学术道德滑坡,论文造假时有发生,等等。这些现象虽然发生在个别教师身上,但是也不同程度地反映出教师德性的缺失,不仅影响了教育的声誉,而且降低了教师的伦理权威。
  
  三
  
  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知识经济相适应的教育伦理权威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教育伦理权威建设既是传统教育伦理的继承和发展,又必须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时代特征。
  1.以教育价值为先导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教育伦理理念是教育权威建构的前提。教育的价值是指教育对社会和人的需要的满足,教育之所以具有满足社会和人的需要的价值,这是由教育的性质决定的。教育是培养人的一种社会活动,这种活动本身就具有满足社会和人的需要的客观属性,教育的价值就是这种客观属性的反映。满足社会需要是教育的直接价值,培养真、善、美的人是教育的最终价值。教育的价值为教育伦理权威的建立提供了基本依据,在教育价值的道德追求方面,应该适应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特别是遵循社会发展规律和人自身发展的规律,在培养目标中,要反映时代的需要和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全面体现教育目的。
  面对市场经济和知识经济,整个社会应该重建具有时代特征的教育伦理权威的新理念。这些新的伦理理念包括教育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念、教育大众化普及化的理念、素质教育理念、教育者与被教育者新型伦理关系的理念。首先,教育通过传承人类创造的一切优秀思想和现代科学文化成果,促进和推动社会进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是全社会和政府的责任。其次,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义务教育的全面普及,高等教育的大众化,整个社会应该确立终身教育和终身学习的大教育观背景下的学习型社会理念。再次,随着市场经济对人才要求的全面性,学校应该大力提倡包括思想道德素质教育、文化素质教育、适应社会能力素质教育和身心素质教育在内的综合素质教育,以人为本,把关心学生全面发展作为基本的教育伦理。最后,在学校教育中,树立为市场经济服务的意识;在教育和管理过程中,充分尊重受教育者的权利,因材施教,提倡个性化教育,建立民主平等的新型师生关系,加强师德教育和培养,真正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
  2.以人人平等的人道主义为理想实现教育公平是教育伦理权威建构的核心。教育公平是实现社会公平的最重要的工具。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为此做出了不懈努力,但是教育公平仍然是我们追求的教育理念之一。教育公平问题包含了社会教育制度公正和教育者行为公平两个维度,前者是指每个人、每个阶层都有平等受教育的权利,后者是指教师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客观公正地处理各种关系,尤其是要合情合理地对待和评价每个学生和全体教育合作者[6]。具体地讲,教育公平包括教育权利公平,它是指个体教育权利不因其种族、民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的不同而等差有别,每个人都享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利;教育机会公平,它是指入学机会平等,享受高质量教育资源的公平,能力相同的适龄青少年不分性别、种族、地区和社会阶层的限制,皆有同等机会接受同等质量、同等条件的教育;教育过程公平,它是指个体能够自由平等地分享公共教育资源,在受教育过程中受到同等的对待;教育质量公平,它是指学生的教育成功机会和教育效果的相对均等,每个学生接受同等水平的教育后能够达到与其智力水平、能力水平符合的标准,使个人的潜能获得充分发展,为其今后的更高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社会问题与教育问题的矛盾、经济发展不平衡等是教育公平的主要障碍。政府必须以教育公平为教育发展的基本价值取向,尽管在现有条件下教育公平受许多客观条件的限制,但政府完全有可能通过教育公共投资、教育资源配置、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教育政策的导向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努力创造条件,不断向教育公平迈进。教育公平作为现代教育的基本伦理理念,是教育伦理权威转型所追求的重要目标。
  3.面对市场经济进行教师伦理的重新定位是教育伦理权威建构的基础。传统教育伦理强调的是教师的天然的教育权威地位,师生关系被归结为一种不平等的人伦关系,教师以身份为核心成为权威。在市场经济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不再由身份等级来决定,而是由人们自愿缔结的“契约”来决定。市场经济的平等性要求建立一种新型的、平等和谐的师生伦理秩序。因此,市场经济社会中教师的地位不是先天获得的,教师伦理的基本出发点是以学生为本,以做学生的良师益友获得学生的尊重而赢得权威。
  传统教育伦理中强调教师的基本职业责任是传道、授业和解惑,上好课与管好学生是教师职业责任的基本内容。市场经济的多变性要求人的能力的多样性和发展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教师的基本职业责任是关注每个学生的发展。

     传统教育伦理中由于师生关系的不平等导致情感关系冷漠,师生间缺乏沟通。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复杂性,要求优化师生情感关系,实现师生间的心灵沟通。因此,教师要真情对待学生,在教学中展示教学过程的魅力,提高教学活动的吸引力,自觉提高自身修养,扩展知识视野,提高敬业精神,提升教育艺术,努力成为富有伦理魅力的教育权威。
  
  参考文献
  [1] 孙百娥.关于教师权威存在的合理性[J].教育评论,2002,(2).
  [2] 梦海.自由与超越者[J].浙江学刊,2001,(5).
  [3] 孔林.论教育中权威存在的可能性[J].四川教育学院学报,2007,(3).
  [4] 刘云杉.我国中小学教师权威状况探析[J].教育理论与实践,1997,(4).
  [5] 夏琍,姚本先.教师的权威与学生的自由[J].当代教育论坛,2004,(5).
  [6] 徐韶峰,霍良. 我国教育公平问题的现状及对策研究[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2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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