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分析及预防对策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卞荣 时间:2013-02-14

 【论文摘要】职务犯罪是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犯罪,是当前腐败现象最严重最突出的表现。本文分析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研究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以期有效遏制职务犯罪。

  【论文关键词】职务犯罪;原因;对策

  职务犯罪是引发当前社会矛盾和社会风险以及影响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和毒化社会风气的一个重要因素,是新时期党和国家反腐斗争重点打击、惩治和预防的对象。及时分析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深入研究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是有效遏制职务犯罪的重要前提。

  一、职务犯罪的原因分析

  (一)权力的原因
  权力因素从某种程度上讲是职务犯罪产生的前置性条件。公共权力的大量存在,能够有效地实施社会管理,推动社会发展、实现行政职能,但也为滋生腐败提供了条件。在现行体制下,公共权力往往集中于少数领导干部手中,实际办事的人员没有决定权,在一些重大事项的决策上缺乏民主和监督,这就为少数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提供了可能。另外,权力缺少有效的监督,在办案实践中,有一些机关部门,虽有权力监督机制,但对监督的实际效果过问很少,导致往往无法有效地进行权力监督。实际表明,权力在没有有效监督的情况下会产生利益,其实质就是数额巨大的物质利益和政治利益,有着很强的诱惑力,这些利益和诱惑正是职务犯罪产生的动力源泉。
  (二)制度的原因
  我国现行体制下,行政管制和市场机制并存,体制及管理上存在的漏洞,使权力运行失去必要的透明度及应有的监督制约。各种制度之间的相互冲突,也形成了制度体系的混乱,大大减弱了制度对腐败活动的监控能力。主要表现在:一是制度不具备科学性。有些制度设置的时候就不科学,一开始就是在局部利益的驱动下建立起来的,基于这种制度基础之上产生的权力必然具有腐败的属性。因为这个制度并非是用来为社会服务的,而是为了实现少数人的利益。二是制度制约的缺失。有的制度尽管是顺应社会需要而构建的,具有现实意义。但是缺少制度制约方面的建设,致使相应的权力具有绝对性,这样的权力一旦置于金钱的巨大腐蚀之中,就很难做到清正廉洁了,职务犯罪的发生也就具有了必然性。三是制度改进的滞后。制度的构建绝对不是一劳永逸的,应当根据时代发展、社会环境的变化不断加以完善,使得相应的权力始终处于受控制的状态。有些制度设立的时候是比较完善的,也能够有效地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但是随着时代的变迁,社会环境的巨大变化,致使那些未能及时改进的制度发生了疏漏,导致职务犯罪的发生。
  (三)环境的原因
  任何职务犯罪都离不开活生生的经济社会环境,目前我国职务犯罪主要受以下几个环境因素的影响:一是大量投资活动的存在。当下中国经济发展日新月异,全国各地都在搞建设,可谓轰轰烈烈,这些建设需要大量的投资,这就产生了宏大的现金流,为公职人员利用职权贪赃枉法、徇私舞弊进行职务犯罪创造了条件。二是交易机会。随着中国经济社会深入发展,经济活动交易、合同的签订履行、各种纠纷处理及职务升迁等各种问题及其交易机会层出不穷,这就给钱权交易等腐败活动提供了大量的机会。三是社会文化因素。从某种程度上讲,当下社会价值、伦理等社会文化发生了异化。职务犯罪不仅仅是公职人员个体道德沦丧、堕落的结果,也是社会道德水准整体下降的产物。在转型期的中国社会,实用主义盛行,许多人都在追逐有钱者和有权者。政府领导干部或平民百姓对花钱消灾之类的传统文化颇为认同,甚至效仿。贿赂文化及其演化的各种潜规则遍及各行各业,权钱交易现象甚至被许多人默认。这些因素形成了职务犯罪产生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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