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与东盟国家经贸合作发展的契机及对策分析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李璐 时间:2013-02-14
  三、福建与东盟国家经贸合作发展的对策 
  (一)加大对东盟自由贸易区国家的直接投资 
  首先,要积极引导福建民间资本投向东盟。调查数据显示福建民间融资金额仅次于浙江,但是由于大量的民间资本找不到合适的投资机会而处于闲置的状态,去东盟投资一方面可以为这些富余的民间资本找到出路,另一方面,对于福建民间资本来说,进一步扩大东盟合作的机遇已经到来;其次,加大对东盟各国“边际产业”转移力度。新加坡和文莱在人均收入水平上居东盟国家的第一层次;马来西亚和泰国属于第二层次;印尼和菲律宾属于第三层次;越南、缅甸、老挝和柬埔寨是第四层次。东盟这种多层次的经济水平与产业结构,使得福建企业在东盟中下游国家进行投资有着独特的优势,可以成为福建转移“边际产业”(主要是劳动密集型产业)的重要场所。东盟中下游国家劳动力价格低廉,并且实施了许多吸引外资的优惠政策,这些国家的经济与福建有很强的互补性,同时文化背景方面的类似性构成了东盟国家的区位比较优势,可以减少福建投资的进入障碍;再次,引导台商以与大陆商家合资方式投资东盟。 
  (二)利用产业结构互补,进一步扩大双方经贸合作 
  东盟各国与福建贸易互补,特点各异。工业方面,福建产业基础完备、产品性价比高,建材、船舶、汽配、纺织服装、鞋类等产品出口优势明显,东盟为其提供6亿人口的大市场,同时也是福建资源型、原料型产品、高科技零部件的重要来源地;农业方面,相对于东盟优质水稻、棕榈油、橡胶和热带水果等,福建深加工的水产品、蔬菜以及柑橘等具有互补优势;服务业方面,福建在建筑、海运服务等方面竞争力较强,而东盟则在航空运输、金融、酒店、会展、旅游服务方面独具特色。根据比较优势原理,结构互补性就是进一步扩大经贸合作的直接驱动力。因此,双方应充分利用这种贸易互补性,加强合作交流。 
  (三)改善民营企业的管理机制,加大开拓东盟市场的力度 
  福建省民营企业应着力发展优势资源和特色产品产业群,通过产业集群的方式,在东盟国家打造强有力的、具有保税功能的特色产业区,鼓励并带动相关企业进行投资,以现有优势产业的多元化战略来拓展区域产业集群的宽度,延长产业链条,提高区域产业的附加价值,构建福建—东盟国家中小企业合作的平台。 
  (四)加强企业跨国经营人才的队伍建设 
  高素质的从业人员队伍是适应市场竞争的基石,也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的现实和长远需要。因而,大力开发人力资源、吸收优秀的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将是企业壮大自身规模、开拓东盟市场的紧迫任务。首先,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全面地分析人力资源方面所面临的问题和机遇,从制度上建立起完整的人才体系,有针对性地招揽人才;其次,建立完善的培训体系,积极创造条件,重视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留住高素质人才。 
  (五)政府要构建投资促进体系与服务体系 
  政府在企业开拓东盟市场中扮演着“守夜人”的角色,其支持体系是促进福建企业海外投资的制度保障,因此,政府应着重提供经济合作的政策和制度环境等服务。首先,政府应进一步健全信息服务体系。政府应发挥和利用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和中国东盟博览会等投资促进平台,加快电子商务网络建设,加大信息服务力度,不断增强中介机构在促进对东盟的出口和投资中的地位,协助民营企业产品的出口,引导发挥涉外经济咨询、法律、会计、市场调研等中介机构作用,为福建民营企业海外投资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和保障;其次,政府应进一步简化手续,简化项目核准,以高效的管理和服务降低企业行政成本。 
  (六)应充分利用华侨网络 
  广大的华侨华人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福建作为全国著名的侨乡,全省拥有1000多万的涉外同胞,其中90%居住在东南亚国家,相近的地缘关系、相似的宗教文化,使得福建与东盟国家之间存在着深厚的贸易基础,有利于双方产业内贸易的发展。华人华侨是推动福建—盟区域合作的一支不可或缺的人脉资源,资本实力雄厚的东盟华人可以为福建—盟区域合作提供充足的资金。福建省要积极主动地与东盟华人华侨组织、机构和社团等建立密切的联络渠道;合作双方要及时调整政策,改善软环境,加强人才培养,提高科研能力,适度引导华资转向新兴的高技术产业、生产性服务业和大型投资项目,在巩固传统产业内贸易基础上,推动产业内贸易的深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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