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资本市场对中国银行业的推动作用
来源:岁月联盟
时间:2013-07-16
3.我国应建立银行金融控股集团。以资本为纽带,以银行为主体,参股、收购或设立金融租赁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年金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和保险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逐渐发展成为金融集团,实现集团综合经营。以参股、收购或设立金融租赁公司为例,我国新修订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对股东的要求中,商业银行位列主要出资人的首位。因此,银行设立金融租赁公司,是在目前政策环境下实现银行金融控股集团的突破口之一。这不仅有利于商业银行发挥资金优势,扩大客户基础,提高赢利能力,最终提升其核心竞争力,也符合国际上一些主要市场经济国家商业银行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惯例。对融资租赁行业来说,商业银行具有较丰富的专业人才、客户资源、营销网络、无形资产等方面的优势,其进入融资租赁行业,必将更好地促进融资租赁行业的健康发展,更好地促进企业设备销售、技术更新乃至社会经济的更好更快发展。在信托公司方面,针对目前信托公司处境比较艰难的状况,抓住监管层支持商业银行收购信托公司的政策机会,商业银行可以收购信托公司中开展人民币理财、信贷资产转让信托、企业年金以及不良资产处置等信托创新业务。
总之,在中国经济转轨的历史时期,在中国经济改革的过程中,资本市场与银行发展之间构成了一种相互关联、相互牵制、相互促进、协同发展的错综复杂的联动关系。正确认识和有效利用这种关系,找准切入点,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对于促进整个银行业的发展具有深刻而远大的历史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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