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上市银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钟声 时间:2013-07-22

  第二,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机制。健全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机制,首先应当使强制披露与自愿性披露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一要制定披露的最低要求进行强制披露,内容应包括管理当局的责任声明,内部控制评价的内容与依据标准,存在的内部控制缺陷以及改进措施。二是要制定自愿性披露的相关内容,鼓励上市银行对自愿性披露内容进行披露。其次是要规范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形式与内容。中国证监会应专门针对上市银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出台准则,使上市银行在披露内部控制信息时有依可循,做到明确、具体、合理,从而提高内部控制信息的有用性与可比性,根本上杜绝重形式、轻内容的模式化通病。
  第三,加强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监督。为了提高上市银行内部控制信息的及时性与完整性,我国应当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包括:明确董事会、监事会和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法律责任,强化相关主体的监督作用;对未如实披露的应追究相关主体的责任;对消极应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提出警告和处罚。此外,还应加强银行间的互相监督,实现行业自律,使内部控制信息质量更上一个台阶。
  参考文献:
  1、李明辉,王学军.上市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研究[J].金融研究,2004(5).
  2、杨有红,汪薇.2006年沪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研究[J].会计研究,2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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