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市场现存问题及对策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崔蕾 时间:2013-07-22
    三、促进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健康发展的对策
(一)商业银行要构建稳定合理的理财产品品种结构
银行必须依据自身的业务能力、经营原则、市场角色、主体客户来构建理财产品品种结构。要构建银行理财产品的合理品种结构,必须以银行经营管理方面的特点为基础。从银行的经营原则来看,要追求稳健,力避风险;从银行的市场角色来看,要发挥在与利率有关的产品开发上相对于其他金融机构的比较优势;从银行的主体客户来看,要认识到他们偏好低风险产品这一现实。无论从以上哪个角度来看,理财产品品种结构构建的原则都应该是以低风险、收益较稳定的产品为主,要兼顾安全性和收益性。
    对于高风险产品,要在正确认识自身的经营原则、市场角色、主体客户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业务能力,保持适度的数量和规模。
    (二)解决银行理财产品同质化问题的关键在于创新
对同质化的问题要有一分为二的认识。一方面在一些产品领域确实存在同质化,另一方面如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票据、债券等的产品,银行在这些产品上有优势,一定是各家银行都基本相同。由此看来,各银行需要集中精力解决的是前一个同质化的问题,也就是常规动作之外的“自选动作”。因此解决关键在于创新,但创新首先取决于银行的人才技术基础,如果人才技术跟不上,那创新就是纸上谈兵。
    因此,首先我国银行业要加速机制创新,建立更好的激励制度,这样才能实现制度创新和产品创新,才能吸引更多的人才,推出更优质的产品。而创新不要赶潮流,不要为了创新而创新,一定要在能够对这个产品有充分认识,能够把控风险的前提下,能够真正为客户带来收益的情况下,进行创新。其次,各家银行要提高自主开发理财产品的能力。理财产品的开发跟银行的经营战略、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和人力资源战略都有很大的关系,当然也离不开对于客户需求的了解。国内银行应该参考国外银行的经验,多做些理财产品的市场调查,设计出符合客户需求的个性化产品。
    (三)客户和银行、监管部门共同作用来控制个人理财产品的风险
投资者购买了理财产品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甚至出现亏损,无疑会导致投资者和银行两输的结果:投资者损失的是有形的金钱,银行方面损失的是无形的信用。客户方面应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理财产品。投资者应该充分认识到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并不等于储蓄,投资于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存在一定风险。银行方面作为理财产品的运营方,在进行产品营销的过程中,除了向客户提示产品潜在高收益外,也应详尽地向客户提示潜在风险。从监管部门来看,针对目前银行理财产品出现的问题,银监会应当对理财资金投资领域做出规定,对债券和货币市场类理财产品、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结构性理财产品以及QDII理财产品所投资基础资产的质量做出要求,以便降低理财产品资金面临的不确定性。
    此文章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资助项目《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分析与风险控制研究》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林功实《个人投资理财》,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2】李瑜《个人理财金融业务创新的探析》《,商业研究》2004年第17期
【3】王佳林、邓珊《个人理财工具、风险和策略浅析》《商业研究》2004年第7期
【4】肖磊、肖鹰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困境与解决对策.集团经济研究,2006(6)
【5】翟立宏个人金融产品的特性:不同角度的考察及启示[J]经济问题2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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