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上市公司高管人员智力资源资本化研究
来源:岁月联盟
时间:2013-08-14
3.股票增值权方法(SARS)
股票增值权是一种基于公司价值的股权激励方法。公司价值是指企业股票市场价值的总值,该方法将公司高管智力资源资本化与资本市场结合起来,以公司股票价值增值为基础,企业高管在未实际拥有企业股权的前提下和企业所有者一起分享公司价值增加带来的收人,同时也承担了股票价格下降带来的风险。
股票增值权是一种契约权。公司在计划期初赠与被授予人一定数量的公司名义股票(被授予人无需实际购买公司股票),允诺支付自授予日起到行权日期间的股票增值部分,即股票资本利得。一般情况下,不给予被授予人股票分红权、配股权和表决权;根据合同的具体规定,通过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混合方式来支付股票增值权;被授予人拥有选择行使日及行使数额的权力。股票增值权的持有人可以不通过实际买卖股票,仅通过模拟股票认股权的方式获得由公司支付的公司股票在规定时段内的市价差额。
对公司来讲,由于被授予人可以控制行使数额和时间,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现金流出的不确定性,对于现金流出水平无法有效预测,但该计划若以现金支付将不会存在股权稀释的情况。对于被授予人,他无需支付任何货币成本,只要通过自身努力提升公司业绩带动公司股票升值,就可享受股票升值带来的收益。
实施股票增值权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存在一个比较成熟的资本市场,我国的资本市场还不太成熟,有学者通过研究证实我国资本市场是一个弱有效的市场,股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司的真实价值,从而可能使得该方法的实施效果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并且由于系统风险的存在,在整个市场不景气的时候,公司业绩即使显著提高,公司股价可能反而下降,被授予人的价值可能无法得到应有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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