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我国国债的管理制度
来源:岁月联盟
时间:2013-06-24
第四,推进发行方式竞争化。推行国债拍卖方式发行,提高国债发行的透明度,创新竞争性发行机制,逐步实现国债发行的高效率和低成本。同时,改变目前国债发行的不确定性,建立国债的滚动发行机制,丰富国债市场的交易品种,满足财政的短期资金融资需求。
最后,推动国债发行市场投资主体的机构化。从投资主体方面来说,可以建立一个相对稳定的承销团制度,鼓励承销机构建立自己的分销网络,从而建立相对稳定的国债发行机制。还可以调整国债所有权结构,允许商业银行以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为原则持有国债,有步骤、有选择地允许外资金融机构参加国债承销团,推动国债市场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
3.2 国债流通管理制度的创新
3.2.1 建立做市商制度以提高国债二级市场的流动性
加快发展具有做市功能的国债自营商,培育为投资者服务的经纪商,逐步建立做市商制度。同时,参照国际运作规则引入同业经纪人制度,提高市场的流动性,进一步促进国债现货交易,提高市场的效率。努力打通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国债市场,逐步建设统一的国债市场。
3.2.2 引入二级市场中介结构化以提高国债市场运行效率
流通市场的中介结构化,是从提高市场效率,减小市场交易结算风险的角度考虑,积极发展以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交易结算代理人或经纪人的中间业务,使住房、社保、医疗等基金及各类企事业单位均可通过代理人或经纪人进入市场扩大金融机构在国债市场上的中间业务份额。在条件成熟时,也可考虑设立中外合作投资基金,吸引外国投资者,促进国债市场的扩大和深化国债市场的改革。
3.2.3 发展场外交易市场以活跃国债现货交易
发展场外交易市场能为个人参与国债流通市场的买卖提供了便利的场所和途径,最大限度地满足投资国债的需求,也能有效弥补单一结构的不足。同时,进一步扩大债券登记体系的覆盖面,完善债券市场结构。加强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中介服务水平,扩大市场参与者。
3.2.4 加快法律体系的建立和信息化服务的完善
结合我国自身国情,通过完善一线监督和信息报告职能,逐步形成对国债交易场所、托管结算等机构的高效、灵敏的监督体系。在国债流通市场信息化建设的步伐中稳步向前,建设高效的国债信息系统及报价系统,培育专业信息服务商,提高市场信息集散与揭示的水平,促进国债市场监督管理手段的现代化。
3.3 国债偿还管理制度的创新
3.3.1 建立合理的国债偿还制度以缓解国债偿还风险
国债偿还可通过建立偿债基金,达到偿付、减债、调节、增值和担保的优势。在偿债基金运作过程中,要防止出现对偿债基金的挪用与滥用,必须建立严格的基金管理制度来加以保证。另外,偿还国债时,在规定时间将到期国债统一还本付息外,还可根据经济形势和财政经济状况选择国债偿还期。当政府偿债能力不足时,可采取借换债的方式还债,即投资者可持原有的国债购买新的国债。
3.3.2 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以缓解国债发行压力
国债的偿债规模及其增长速度与中央财政收支状况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应加强偿债风险的综合管理,消除隐性赤字和结构性赤字的压力,坚持财政周期性平衡与结构性平衡并举的方针,强化债务余额管理,努力保持国债经济稳定发展。通过规范财政支出范围,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支出效益,使财政支出的压力得以减轻,从而缓解国债发行压力,使国债被动发行的局面得以改变,降低国债风险。
3.3.3 提高中央财政的集中度以消除偿债风险增大的隐患
国家财力集中程度的国际比较看到,中国目前的情况远远低于西方工业化国家。这些国家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一般为30—40%,有的超过50%。西方发达国家的高债务是建立在雄厚的财政经济基础之上的,整个国家对债务的承受力较强。因此,要通过提高预算内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提高中央财政集中度;相应减少财政对国债依赖程度,从结构上解决或缓和财政债务重负和国民经济应债能力强的矛盾,控制国债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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