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发展补充养老保险,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
来源:岁月联盟
时间:2013-05-26
(二)现实意义
1,积极发展补充养老保险,是完善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降低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保障职工退休后待遇水平的重要举措
国家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方向。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强制施行的,体现了社会公平和互助互济的原则,主要目的是保证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求。当前,我国面临着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人口基数庞大、人口老龄化速度快的三重压力,基本养老保险的待遇水平一定要逐步地、有计划地降下来,否则,就会影响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这一点在历次出台的文件中都反复进行了强调。从目前已经实施的统一制度的设计上来看,其养老金的平均目标替代率为58.5%,收人高的职工替代率还要低二些。
但是,消费水平是有刚性的,上去了就很难降下来。降低基本保险的替代率的同时,必须保证基本养老金绝对额不降低且应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这就要求我们从两个方面进行这项工作:一是相对于国民经济发展和在职职工收人增涨速度,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增长速度要适当放慢,在发展的过程中调整养老金与工资的相对关系;二是要实现养老金内部结构上的转变,把一部分由基本养老保险提供的待遇转移到补充养老保险中来。据测算.在西方工业化国家,维持退休前生活水平的养老全大约相当于退休前土资水平的70%左右(替代率)。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工资收人用于食品的比例(恩格尔系数)要比西方发达国家武,因此,要想退休后的养老金能够维持退休前的生活水平,其替代率应要高一些,大约80%左右。如果将国家基本养老保险降至40%左右,那么替代率中的缺口,就要通过补充养老保险(解决20%)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解决20%)来弥补。补充养老保险最主要的作用和功能就体现在这里。
国际上,与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三个层次”相似的国家有美国,它的养老保险体系也是由“三根支柱”构成的,即社会保障计划、私人养老金计划和个人储蓄退休帐户。在1988年,它的私人养老金积累的资产已达16000亿美元,是公共养老金积累的三倍;从退休人员的待遇结构上看,私人养老金占了主要部分,公共养老金则比重较小,个人储蓄养老金微乎其微。改革进行到现在,我国的养老金种类仍然比较单一。对于绝大多数退休人员而言,国家提供的基本养老金几乎是唯一的生活费用来源。要改变这种不合理的状况,就要发展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同时,要加大宜传力度,切实转变企业和职工的观念,使职工明白,基本保险只保基本生活,要想生活得更好,就要依靠企业补充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2、从企业发展的角度看,企业补充保险有利于密切企业与职工的关系,增强企业的凝聚力,稳定职工队伍
如特殊工作岗位(如有毒有害等)人员的特定补充养老保险;获得各类荣誉称号人员的特定补充养老保险;企业科技人员和工人技师的特定补充养老保险等。通过建立这些特殊人员群体的补充养老保险,可以留住和奖励他们。在美国、日本等国家,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已经成为企业人才竞争,吸引优秀员工的重要手段。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时期,需要大量的人才的支撑,企业通过补充养老保险的建立为人才提供优厚的福利待遇,解决养老等后顾之忧,有利于企业稳定队伍,提高企业竞争力。
3、从国民经济发展的角度看,完全积累式的补充养老保险可以积蓄大量资金,减轻未来人口老龄化的压力,为经济的发展创造一个相对宽松的环境
补充养老保险把大量的即期消费转化为储蓄资金,还能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发育,支援国家经济建设。目前,我国金融市场结构不合理,存在着直接融资比例过低、间接融资比例过大,短期资金被长期使用、资产负债不匹配等间题。而补充养老保险的周期长,资金量大,来源稳定,是金融体系中重要的融资渠道,可以为国民经济建设提供大量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有利于促进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改善金融市场的资产负侦结构。同时,养老保险公司是资本市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必将为完善资本市场体系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4、发展补充养老保险有利于促进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补充养老保险大多实行市场化运作方式,市场经济实际上是一种风险经济,市场主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同时也要独立承担各种风险。同样,处在市场经济大潮中的个人也需要通过社会化的方式来解决养老方面的风险。如果养老等方面的风险解决不好,每个人都在担优自己未来的生活保障,当前的消费需求就会受到抑制。商业养老保险是一种市场化、社会化的养老风险管理机制,通过这种机制,能够更有效地解决家庭养老风险,减少人们的不安全感,有效刺激家庭消费,促进经济发展,从而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实现消费和投资的平衡增长。
由此可见:就中国的国情而言通过建立单一的养老保险制度来解决人们的养老问题是不现实的,必须要建立起多层次、多类型的养老保险体系,补充养老保险就是这个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老龄化趋势下,养老不应该只是国家的责任,企业、家庭及个人应该为养老做出理性的规划。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企业资本的扩张以及职工工资的上涨,为补充养老保险的运作提供了可能。通过发展补充养老保险逐步降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率与替代率,缓减基本养老保险中个人帐户空帐运行的问题。并通过补充养老保险所采取的基金积累式,降低现收现付的压力,促进基金向积累方式的转换。虽然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一直在向“三支柱”协调发展的方向努力,但是由于政府承诺的基本养老保险目标过高,包揽过多,责任过大,使得现行的养老保障制度中政府保险的比重仍然过大等一系列问题都直接导致了“三个支柱”的力量失衡,致使我国养老保险体系发展遭遇“瓶颈”。因而,协调发展“三个支柱”,实现三者的合理比重配置,是当前不可回避的间题。
从目前国家改革的方向来看,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的重点和趋势均是在稳步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但在发展基本养老保险的同时应努力促进企业年金和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早日消化旧体制形成的政府对老职工隐性养老金负债,使“三支柱”达到合理的养老替代比例。与此同时,还应引导、鼓励商业保险机构运用其精算、管理、服务等技术优势,服务于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基础型、成长型、享受型各层面,实现养老保险制度的健康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