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财险公司应收保费问题研究
来源:岁月联盟
时间:2013-06-03
应收保费的发生实质是保险公司未收到投保人应交的保费,但保险合同是成立的,保险人需承担保险责任。在保险有效期限内,如果被保险人发生赔款事故,将会主动交纳保险费或用保险事故赔偿抵交保费;如果保险期限内未发生事故,且保险公司催收不力的情况下,投保人可能因保险责任期已过而拒交保费。保险公司权责不对等,存在较大经营风险。
2.3容易形成呆账,影响保险公司资产质量
据统计,保险公司的部分基层分支机构应收保费占总保费的比重达到了2%-5%,有的高达10%以上,其中很大一部分是由于违规支付高额手续费或保费返还以及“泡沫”保费造成的,形成事实上的呆账,而正常的应收保费也可能由于保户的原因最终使应收保费变成无望收回的呆账,从而严重影响公司的资产质量。
3.应对策略
3.1完善财险公司业绩考核评价体系,突出以效益与现金流为导向
首先,财险公司各级机构领导层要正确处理业务发展速度与效益的关系,不能盲目追求规模和市场份额,业绩考核指标应突出以经营效益与现金流为导向。其次,财险公司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应包含公司、部门及员工个人多个层面,指标层层分解,协调一致,确保公司效益和现金流的理念在执行中不出偏差。再次,制定公司、部门及员工个人业绩考核指标时,相关指标要相互制衡,不能偏废。例如,对于展业人员来讲,保费收入与赔付率是一对制衡指标,保费收人与现金流同样是一对制衡指标。这样承保人员展业时除了要考虑保户的承保标的风险,还要考虑保户的财务风险。当然,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的员工各项考核指标的权重根据工作性质的不同而不同。
3.2加强法律法规与行业规范教育,增强员工守法经营、依法理财的意识
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规范的教育学习,有利于规范员工展业与理财行为,改变公司单纯依靠支付高额手续费、进行保费返还等手段提高竞争力的做法,有利于公司将工作重点放在提高服务品质、创新产品上来,打造公司核心竞争力,赢得保户,赢得市场。
3.3加强承保核保管理,从源头上控制呆滞应收保费流人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必须从承保核保这一源头上遏制应收保费的增加和呆坏账的形成,根据不同险种的特点,制定不同应收保费信用政策。对于家财险、意外险、机动车辆险等分散性和个人缴费业务,不允许发生应收保费;对于企业财险、建筑工程险等保费金额大的业务,客观上确实需要分期交费的,允许发生应收保费,但要做好对保户信用的评估,决定授信额度,并建立保户的信用档案。同时,为控制风险,应收保费授信额度审批应执行权限管理。
3.4加强应收保费内部管理,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控制应收保费的发生重点在承保核保部门,但应收保费发生后,对应收保费的管理却是贯穿于公司承保、业务管理、财会和信息技术等各个环节。保险公司应建立应收保费账龄分析和内部报告制度,相关部门应分别设立明细台账,定期核对;应收保费相关责任人应定期与欠费保户对账,并取得债权确认函。定期让欠费保户确认“应收保费”金额,是最终通过法律手段寻求债权保护的起码要求,可防止保险公司展业人员或“催收”人员与欠费保户有关人员恶意串通;要建立应收保费预警机制,收集欠费保户的有关信息,对应收保费进行实时监控,发现保户在财务状况、法律诉讼等方面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引起关注。■
【参考文献】
[1]付莉,李雷.浅议财产保险公司应收保费管理[J]当代经济(下半月).2008,(10).
[2]侯恩波.论财产保险公司的应收保费管理[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