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风险防范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周艳海 时间:2013-03-10

  (三)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量大、单笔金额小。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面向农村地区广大农户发放的一种贷款,由于目标群体庞大,因此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业务量远比普通贷款要大。与此同时,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每笔业务金额又较小,我国目前的额度大多是在10,000~30,000元左右。信用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开办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需要投入很多的人力、物力和时间去逐个收集农户资料,进行贷款审查工作;再加上跟踪、贷后管理等工作,相对于所承担的风险,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经营成本相对较大。
  (四)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资金用途大多是投入农业生产。农户在取得贷款后,一般都是将其投入到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经济中。与非农业不同,农业经济在生产过程的每一环节,都受到自然条件的制约与影响,可以说,从播种开始,生产经营过程就处于一定程度的风险之中。因此,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除了面临和非农业一样的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价格风险等,还要承担来自自然再生产过程可能带来风险的压力,接受双倍风险的考验。  三、防范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风险的对策建议
  
  (一)创新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制度。创新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拓宽农户小额信贷范围。经办金融机构应该因地制宜地确定农户小额信贷的用途,凡是与农户生产、生活相关的均可纳入农户小额信贷范围之内;二是设置灵活的贷款期限。经办金融机构应依据不同贷款的用途,确定不同的贷款期限,避免人为形成不良贷款;三是扩大农户小额信贷额度,满足生产经营大户的资金需求;四是逐步实现农户小额贷款利率市场化,减少政府对利率的限制,使利率至少能够充抵农户小额贷款经营机构的资金成本和管理费用。
      (二)灵活运用分期还款制度和农户联保制度。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在使用分期还款制度时,应考虑不同贷款者的特殊情况,使还款周期与贷款农户收入来源相适应,减轻农户还款的心理压力。农户联保制度和小组中心会议制度作为小额信贷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应当给予高度重视,在借鉴孟加拉国经验的基础上,要进行创新性实践。譬如,在人口比较密集的地区,大力推广并严格实施农户联保贷款制度和小组中心会议制度,而在人口稀少的偏远地区,召开小组中心会议的间隔时间可适当延长。

  (三)建立有效的信用等级评价制度。首先,加大信用等级评价的硬件投入,健全资料档案。农户资料反映要真实、全面、准确。逐项认证审查核实,并且对农户的信用档案逐步实行电子化管理。电子化管理具有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特点,还可以有效防范信贷人员的道德风险和工作差错造成的法律、信用风险;其次,要明确评级责任。农户的基本状况及信用反映等应由村组干部负责审查把关,并签字负责,信用等级初评由信贷员负责,避免因不负责导致的评级不准确;最后,要严格按照评级标准,评定农户信用等级,对所有农户都采用统一的标准,以确保评级客观公正,从而有效防范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风险的发生。
  (四)构建科学规范的信用评分方法。针对我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开展的实际情况,应借鉴西方发达国家运用于信用卡消费信用风险评估控制中的信用评分方法,尽快构建一整套的客户信用评分指标体系,并运用层次分析法,对指标体系中各指标的权重进行确定,从而实现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信用风险控制中的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这样,经营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农村金融机构在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时,便可通过计算申请贷款农户的信用总分来帮助其做出是否放贷的决定,进而有效地规避信用风险。
  (五)建立以农户为中心的多元化社会服务体系。农户项目的成功率是影响小额信贷安全的关键因素,而农户由于技术和信息缺乏等原因,项目成功率较低。国内外实践表明,农户需要的不仅仅是资金,还需要更多与之配套的服务,如农业科学技术、农产品市场信息等。这就要求小额信贷机构为农户提供低费或免费的技术培训、市场信息等社会服务,在提高劳动者素质的基础上给他们以信贷支持。与此同时,其他社会各方也应该加快建立以农村经济发展为重点的农村社会服务体系。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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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曹辛欣.论农户小额信贷的风险及其化解对策.金融与经济,2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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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闫新华.基于国际经验发展中国小额信贷的政策取向[J].企业经济,20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