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次贷危机看资产证券化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未知 时间:2013-03-14
    三、资产证券化的概念及其流程
    资产证券化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现金流的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资产中风险与收益要素进行分离与重组,并以这些资产为担保发行可在二级市场上交易的固定收益证券,据以融通资金的技术和过程。其主要特点是将原来不具有流动性的融资形式变成流动性的市场性融资。
    根据产生现金流的资产类型不同,资产证券化可以划分为资产支持证券(简称ABS)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 (简称MBS)。MBS在美国次级房贷市场上大量发行,其流程可以划分为以下八个部分:
    1.商业银行发起次级抵押贷款,并根据证券化目标形成贷款组合
    2.组建特殊目的载体(special purpose vehicle),实现资产组合的“真实出售”并建立“风险隔离”机制。
    3.进行信用增级,提高证券化之资产的信用等级,从而改善发行条件,吸引更多的投资者。
    4.由信用评级机构对未来资产能够产生的现金流进行评级以及对经过信用增级后的拟发行证券进行评级,为投资者提供证券选择的依据
    5.安排证券销售,向发起人支付购买价格
    6.证券挂牌上市交易
    7.发起人要指定一个资产池管理公司或亲自对资产池进行管理,负责收取、记录由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收入,并将这些收款全部存入托管行的收款专户。
    8.支付证券
    按照证券发行时的约定,待资产支持证券到期后,由资产池产生的收入在还本付息、支付各项服务费之后,若有剩余,按协议规定在发起人和SPV之间进行分配,整个资产证券化过程即告结束。
    四、美国次贷危机对中国证券化进程的启示
    我国在上个世纪90年代就开始了资产证券化的实践探索。比如,1992年海南三亚地产投资券、1996年珠海高速公路证券化、2000年中集集团应收款证券化,2003年1月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聘请德意志银行为其25亿元的债券进行离岸操作,2003年3月华融资产管理公司通过信托方式将132.5亿元的不良资产转移给中信信托通过“信托分层”进行处置等。这些产品都贯穿了资产证券化的基本理念,但这些实践大多是通过离岸的方式运作的,而且还仅是具有资产证券化的某些特征,远远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资产证券化产品。
    我国真正意义上的资产证券化交易实践是从2005年正式开始的,其标志是2005年8月中国联通CDMA网络租赁费收益计划的发行以及2005年12月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建元2005-1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以及国家开发银行发行的国开元2005-1信贷资产证券化。
    1.在证券化过程中加强对信用风险的管理
    仔细分析一下美国抵押贷款和次级抵押贷款债券市场的问题后就会发现,证券化本身并非“罪魁祸首”,祸根为在房地产市场持续繁荣的背景下,放贷机构为了追求高收益向那些风险很高、还款能力比较差的人发放了高利率的“次级抵押贷款”。因此,银行要关注贷款的资质和信用风险,信用评级机构要在评级过程中严格审查,有关部门也应通过法律或者规章制度对证券化的流程进行严格约束。
    2.中国的资产证券化进程不能因次级债风波停止和缓行
    次贷危机的产生是因为风险的控制不当,资产证券化不仅不是风险源,恰恰相反的是银行资产证券化有利于分散银行信贷风险,防止房地产市场风险向金融体系高度聚积。因此,资产证券化应当是未来的发展方向。建议在完善市场监管的基础上,建立金融风险的转移、转嫁、分担、分散机制,从而使资产证券化正常地运转,与此同时国民也可以分享房地产行业高成长性带来的收益。
    参考文献:
    [1]曹赟.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现状的悲观分析和前景的乐观展望[J].当代经济,2007(7).
    [2]李子白.投资银行学[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
    [3]郑向居.探究次级债背后的根源[J].现代商业银行,2007.
    [4]张明.次级债危机的中国之鉴[J].现代商业银行,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