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证券公司反洗钱工作困境及对策
来源:岁月联盟
时间:2013-11-13
建立具有证券业特点覆盖各层次证券业务的反洗钱制度,从制度层面上完善反洗钱措施,加强相关机构的反洗钱义务。证券监管机构和自律机构共同建立行业的反洗钱制度,对证券公司开展反洗钱工作将会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二)完善证券业可疑交易标准。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将客户的证券资产和资金资产管理权限分别划分给券商和存管银行,因此应该重新构建以证券公司和存管银行共同构成的证券业可疑交易监测报告体系。同时,针对证券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的特点,完善证券业可疑交易标准,将证券业资金交易信息和证券交易信息有效整合起来,建立以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为基础的证券业可疑交易监测系统。
(三)建立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
在国外,银行、证券等机构能够通过一个特定的信息中心完成客户信息的共享与比对,从而节省了社会资源,并促进了对客户的全面了解。信息系统的搭建和合理的信息共享机制,完成客户信息在金融机构之间能共享和比对,可以保证客户信息更新的及时性与准确性。
(四)建立证券业反洗钱工作专业队伍。
在广泛研究证券业洗钱风险和监控难点的基础上,针对证券业业务特点,对反洗钱工作人员的资质进行认定,建立专业的反洗钱工作队伍。并且建立定期培训机制,通过网络、现场等方式,对一定时间内发生的典型案例、新出台的制度和规则进行研究和学习。
(五)广泛开展反洗钱宣传。
利用多种渠道和方法,对社会大众和投资者开展反洗钱宣传工作,使反洗钱理念深入人心,为证券机构开展反洗钱工作打造良好的群众基础。
(六)建立反洗钱工作标准方案。
目前,各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根据人民银行总行的要求,对当地证券公司总部和营业部提出了个性化的要求。不同的地方,要求各不相同。对于证券公司总部———营业部(部门)的管理模式而言,总部制订的方案不能满足覆盖全国若干地区营业部所在地人民银行的要求。因此,建立一套反洗钱工作标准方案及地域变化指标,能够适应证券公司的管理模式,更好地开展反洗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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