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金融创新的内涵及其机制选择问题
(二)正确认识金融创新的“双刃剑”效应
在金融创新观念上有两种极端:一是为了逃避监管或利用监管和政策方面存在的某些漏洞进行创新,这些业务在短其内可能会给部分金融机构带来一定的收益,但潜在的风险很大;二是中资商业银行与外资银行在金融创新理念方面的一个重大差异,表现在外资银行一般认为只要在央行的规定中没有明确的限制,在创新的都可以涉及,而中资银行则认为只有央行明确可以涉及的领域才可搞创新。中资商业银行普遍没有建立客户价值评价体系和产品评价体系,市场定位不明确,产品开发不系统,缺乏市场营销的观念,相应的服务和科技手段不配套,盲目开发,造成一些业务推出后市场反应平淡、收效不大。金融危机的爆发带给我国的启示之一就是在发展金融创新的同时,要注意防范金融风险,利用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推动金融创新。
(三)金融监管等宏观环境的制约
首先,社会信用环境不佳制约了金融创新的步伐;其次,银行间非法竞争、恶性竞争现象依然存在,金融体系仍存在一定程度的垄断;再次,仍然存在的较为严重的金融管制,扼制了金融创新的有效空间;最后,现行的合规性监管压制了金融机构创新的主观能动性,缺乏创新的保护,激励机制尚未形成。
三、金融创新的机制选择——以公司治理机制为主导
(一)完善公司治理机制
公司治理是银行持续、稳定发展的关键。通过完善治理体系,强化对金融机构高层管理者的激励和约束,健全监管机制,可以有效地防范风险,化解风险。金融危机的爆发,再一次凸显了“繁荣”背后的金融风险问题,缺乏治理保障的金融创新,最终导致了空前的灾难。正是由于金融机构自身治理和对业务对象治理的双重问题,如果金融机构的治理不善,必然使得其治理风险日积月累,达到阀值并最终以金融风险事故的形式爆发,进而导致其自身陷入困境、破产,甚至引发委托代理链条上其他利益相关机构的倒闭,严重威胁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链条。
(二)建立有效的金融业务创新机制
要建立完善金融业务创新的组织结构和业务创新制度保障体系。要明确创新部门的职责和创新目标,以利于发挥每个员工的聪明才智;要高度重视人力资源开发,加强对员工金融新业务、新知识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创新意识和实际创新能力。
(三)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机制
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金融创新的范围进一步扩大,金融创新的进程进一步加快。提高金融产品的科技含量,延伸金融的服务触角,是商业银行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同时大力发展金融中间业务,要提高汇兑、结算业务的服务效率,保住已有的市场份额。要迅速增加代理业务的服务种类,扩展业务范围。要大力发展租赁业务,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回租租赁、经营租赁、杠杆租赁业务等。要积极开展各种咨询业务,利用专业优势和不断发展的信息网络对企业和个人开展有关资产管理、负债管理、风险控制、投资组合设计和家庭理财等多种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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