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货币政策效果与我国金融市场的完善
来源:岁月联盟
时间:2013-03-20
为使货币政策调控经济充分而有效,必须有一个完善的金融市场。针对我国金融市场中存在的上述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1 确定一个科学的基准利率,使利率真正市场化。众所周知,市场作用发挥的基本条件是价格杠杆的灵活性。作为货币价格的利率杠杆要做到灵活有效,必须由货币供求决定,即使利率市场化。而利率市场化的关键又是基准利率的科学确定。我国的央行再贷款利率或再贴现利率不适宜作为基准利率,原因是不够灵活,对市场的利率变化缺乏敏感度,央行缺乏通过调整再贴现率影响商业银行资金供求的主动性。同理,超额准备金率也不适宜作为基准利率。超额准备金率从2005年3月起始终保持在0.99%的水平,缺乏对相关利率的引导性。在我国,商业银行存贷款利率长期充当基准利率角色,但目前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下限和储蓄存款利率上限受到行政管制,调整缺乏弹性,并不能反映市场资金供求关系和资金实际成本的变动。而于2006年10月开始运行,2007年1月开始对外发布的SHIBOR(shanghai Inter—bank Offered Rate。SHIBOR)即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是目前最能反映市场的资金供求状况的利率;可以说SHIBOR的出现必然是我国基准利率确定机制的一个飞跃,是目前市场上最能反映资金供求状况的核心利率,从而能够在我国利率市场化中担当重要的角色。
但是由于我国刚刚实行SHIBOR,其中难免存在不成熟的地方,今后需要在其基准地位上予以明确、不断提高报价的真实性、尽快放开利率的管制等方面加以改进。首先,由于目前市场的利率基准太多,投资者无所适从,为完善SHIBOR,我国需最大限度地减少市场上的利率基准范围,引导其他利率体系参照SHIBOR进行报价。其次,应该借鉴西方国家在确定基准利率方面的成熟经验,例如,LIBOR(伦敦同业拆借利率)和美国联邦基金利率,应当成为我国SHIBOR发展方向。再次。还应进一步扩大报价机构的范围,最大限度地使SHIBOR反应市场上资金的供求状况。SRIBOR报价团应吸纳那些已经大量发行SHIBOR浮息债的政策性银行作为报价团成员,以利于反映债券市场的结构,并且吸纳保险和证券公司成为会员,以助于拉低SHIBOR报价。最后,国家还应建立专门的监管机制,加强对报价银行的监督,提高报价的质量,以完善上海同业拆借利率,使我国利率充分市场化。
2 建立一个完善的外汇市场。首先,为完善汇率体制,一方面,要放松对人民币汇率的过度管制。在人民币汇率形成以市场供求为基础自由浮动的同时,外汇管理部门也要发挥合理的、积极的管理作用,配合货币政策的有效实施。进一步完善当前我国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人民币形成汇率机制改革。一是改革现行的结售汇制度;二是健全外汇市场组织体系,适度放松对机构和个人使用外汇的限制,使市场能够真实地反映企业、机构和个人对外汇的需求;三是加大中央银行对外汇市场的监管,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央行应减少对外汇市场的过度干预,代以其他的经济手段调整汇率。其次,建立国际游资准入制度,逐步开放资本市场。进一步提升外汇检查手段,加强对短期资金流入的监管和检查,有效防范境外资金流入结汇冲淡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为避免本国外汇和金融市场遭到国际游资的冲击,必须慎重开放资本市场。最后,加强金融和外汇风险监管,放松对外汇市场的过度管制。放宽机构和个人对外投资的规模和范围限制,满足国内经济主体持有境外资产的合理需求。适时允许金融机构开展更多种类的汇率风险管理业务,为经济主体提供更多、成本更低的汇率风险管理工具,以利于降低其持有外汇的风险。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更多的外汇增值产品,提高市场主体持有外汇的收益,吸引其持有更多的外汇;避免外汇风险过度集中于央行,影响货币政策的实施。
3 完善资本市场。为完善国债市场,首先,要优化国债结构。国债期限结构的选择应在以财政政策为重点的同时,兼顾到货币政策操作的需要。当前应加大发行长期建设国债,满足基础建设和国家长期投资的需要,从而降低筹资成本,减轻政府财政的还贷负担。加大人民银行进行公开市场操作所需要的短期国债的比例,以活跃国债流通市场,增加国债的流动性,拓展金融工具,满足为调剂头寸而进行短期投资的投资者的需求。其次,推动国债持有主体的机构化,建立规范专业的国债投资机构,个人的金融资产委托其管理,以助于形成最佳投资组合,促进市场高效、稳定运作。以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为原则,逐步放松对商业银行持有国债的限制,提高公开市场操作的传导效果,为货币政策由直接控制向间接控制的过渡奠定基础。再次,要进一步丰富国债品种,如财政债券、专项建设债券等,以可上市的国债为主,同时扩大流动性较强的记账式国债的发行。这既可以满足国家财政的不同需要,又扩大了投资者的选择余地,可以适应不同投资偏好者的需要,活跃国债市场。最后,加强证监会和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一要明确证监会的法律地位,彻底解决证券市场的监管机构客观上仍存在法律界定不明确和监管主体多元化的问题;二要明确履行监管职能所必要的法律依据,加强证券法的建设;三要明确监管中的法律责任;四要加强自律组织的作用,鼓励更多的团体加入中国证券行业协会,自律组织中各会员之间加强合作,避免管理混乱的局面。只有证监会和自律组织充分发挥其作用,我国证券市场才能真正走出政府操控的局面,我国货币政策才能有个高效的运作环境。
下一篇:探析西北地区农村金融机构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