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地方融资平台的贷款风险管理
来源:岁月联盟
时间:2013-03-24
三、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的防范及化解措施浅探
1.加强信贷投向以及审批管理
2011年的2月,银监会向下辖的金融机构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改革发展加强风险防范的通知》。在其信贷的管理方面,它要求各行要把信贷的资金着重投向三农、 小企业节以及能减排等薄弱的领域。三农和小企业的贷款增速不能低于其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在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将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纳入其中,更好的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型。特别是要求各行要深入推行“三个办法和一个指引”的实施,确保信贷支持的实体经济发展。对不到位贷款银监会将采取提高资本的附加和增加其拨备、与人行联合调减贷款的规模、调整存款的准备金率,甚至市场准入、暂停其相关业务、限制贷款发放等的联动监管措施。尤其对没有严格落实“三个办法和一个指引”、没有执行笔笔贷时检查以及至少一年一次的贷后追查,并因此诱发其贷款的挪用以及其他风险机构,要追究其首席风险官、条线主管领导及其相关人员的责任。
2.建立规范化和市场化的各级政府融资渠道
从我国目前情形来看,过去在银行为主导的金融体制下,地方政府的合法融资渠道不畅,加强对国有金融体系的控制或其他“创新”方式是地方政府的主要方式,本应由财政手段发挥的功能由金融的手段来替代。包括地方政府的贷款、准市政债券、项目融资、信托融资模式、国外借款和各类担保贷款等,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在2009年则成为地方政府债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交通银行发布的《2010-2011年中国商业银行运行与展望》中表示,从长远来看平台贷款有一定的风险。由于监管目前缺位的问题,地方政府融资途径还存在着很大的风险隐患,如果管理不当,各级政府债务风险未来极有可能传导为财政风险乃至金融风险。从长期看,一旦未来经济的周期下行,房地产价格大幅下挫,地方政府的偿债能力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而且,集中还本付息阶段接冲而至,给银行资产质量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平台贷款的长期风险隐患仍不容忽视。2009年在发放的地方融资贷款中,目前都只是还利息,本金到了2012年和2013年后,就要开始偿还,地方政府将会有压力,关于地方融资平台贷款的风险也有在那时爆发的可能。
3.推进地方融资平台市场化创新,拓宽融资渠道
我国主要是建立的以银行贷款为主的地方融资平台,融资渠道相对单一,应大力提高直接融资的比重,降低间接融资比例,改变过度集中于银行体系的风险的现状。借鉴国外的经验,发行地方债券以及资产的证券化等办法是可行之策。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筹集建设的项目,往往具有相对较高的透明度和相对较严格的自我约束。但这种做法是以对地方政府的财政状况进行评估作为前提的,地方政府如果偿债能力低则可能将面对无法融资的情况或者必须要承受很高的利率。与此同时,证券化投融资平台的部分项目,流动化银行的信贷资产,使对银行的依赖性降低,此也是规范化投融资平台公司的过程。
4.建立健全地方债务偿还保障机制
地方政府应该根据本地区的综合财力做出统筹安排,对还本付息计划做出完备的安排,并对日常的监测检查予以加强。建议建立专门各级政府偿债基金,将全部的债务资金投资收益纳入到基金中,另外,考虑到难以直接带来经济回报的部分公益性投资项目,投资的收益可能不足以偿付本息,所以安排地方债务偿还还本付息的资金的缺口时应当从每年年初预算中从地方的经常性收入中按一定比列来安排。偿债基金的设立能有效的降低偿债的风险,进而防范一系列的财务风险、金融风险以及经济风险。
参考文献:
[1]陈炳才,田青,李峰等.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风险防范对策[J].中国金融,2010;1
[2]林文顺.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风险及规范建议[J].金融与经济,2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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