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国家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
目前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法律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1993年颁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这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基本法;二是《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以及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这些法律规定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对金融消费者进行了保护,但其主要目的在于规范金融机构的运行秩序,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目标并不明确,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也鲜有直接涉及,或只做原则规定,操作性不强。此外,现有法律法规在某些金融消费者保护方面也缺乏具体适用性,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诸多条款难以适用于金融领域。
(二)缺乏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法定机构
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缺乏组织上的保障,“一行三会”至今也没有一个部门被要求专门负责消费者保护方面的事务,对金融消费者与商业银行间一旦发生利益冲突如何解决争议,由哪个机构来处理等具体问题,现有的金融法规也没有明确规定。这使得当金融消费者权益受到侵犯时,往往处于投诉无门、投诉无果的窘境。
(三)行业自律机制无法实现金融消费者保护目标
金融行业协会自律机构虽成立多年,但是对行业的约束力不强,且主要致力于机构间相互协调,在保护消费者方面一直无所作为且也无意于此,因此没有相关的制度安排来促进金融机构与消费者纠纷的减少和解决,不能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一个有效的平台。
(四)金融消费求偿求助权未得到有效维护
由于金融知识有限、掌握信息不对称,现实中金融消费者经常会陷入认识滞后、判断滞后、措施滞后、效应滞后的困境,难以保证所有的投资、消费行为达到理性化。当前金融知识的宣传普及还不到位,金融消费者对自己享有的权力还不十分明确,对一些金融产品的性能、用途以及相关的服务等信息缺乏了解和认知。一旦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许多金融消费者缺乏维权意识,甚至不知如何维护合法权益。有些金融消费者则考虑到请求法律援助、聘请律师代理诉讼以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程序相对复杂,费时耗力,因此望而却步,使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
(五)金融消费者仍处于相对弱势地位
金融消费者作为消费者中的一类,在金融市场中同样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其在购买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时不仅在信息获取上依赖于金融机构,在选择产品时也没有充分的自主选择权,甚至没有商讨合同条款的权利,而与消费者交易的金融机构却拥有明显的信息、技术、资金以及专业优势。
(六)处理消费者投诉和解决纠纷的机制相对缺失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侧重于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规范性、风险性进行监管,对银行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还存在很大的认识不足;在证监会,目前仅有一套具有政治色彩的信访制度,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处理投诉、调查和纠纷的应对机制;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目前尚缺乏有效的消费者保护机制,因保险产品服务引发的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各级消费者协会侧重于消费者非金融性商品消费和劳务消费的保护。由于其适用法律的先天不足以及金融产品的复杂性、专业性,由消费者协会来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往往力不从心。
三、对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启示
(一)完善法律保障体系,加强政策可操作性
一是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予以专门立法。可以借鉴美国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或英国的《金融服务法》,适时推出我国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并妥善解决目前各项法律、法规中矛盾和重复的问题。同时还应明确金融消费范畴,有效区分金融消费行为和投资行为。建议扩大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范围,明确消费者和金融机构的责任,加强对金融消费者公平交易权、自由选择权、知情权等切身利益的保护。二是完善配套法律、法规的建设,加强政策可操作性。如应加快制定《个人信息保密法》或《征信法》,加大对违法使用个人信息的惩罚力度,禁止个人金融信息被用于法律规定的其他目的;适时颁布《金融机构破产条例》或《金融机构市场推出条例》,明确对金融消费者财产权的保护和限制范围,实现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有效保护,并防范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
(二)设立独立而专业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
可借鉴美国的做法,在中国人民银行内部设立金融消费者保护局。其主要职能应当有:制定相关保护金融消费者的行政规章,及时审查各专业金融监管部门制定的涉及消费者权益的部门规章,确保消费者获得的金融产品简单清楚、信息透明,防止消费者在金融消费过程中因各种欺诈或不公平行为受到损害;负责监督、检查金融机构是否遵守各项消费者保护规则;提升金融机构实施消费者保护法律的政策和程序;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帮助其提高对金融服务和产品的了解;受理金融消费者的投诉,对违法金融机构进行行政处罚。
(三)强化自律组织建设,严格执行自律章程
我国银行业协会虽然成立多年,但由于制度、机制、监管方面的诸多原因,目前还没有在同业合作与协调的层面上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发挥实质作用。因此,建议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或者金融监管机构强制性要求金融业的自律组织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制定一系列的自律守则并严格执行,自律组织在涉及消费者权益的事项上应对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或金融监管机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