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我国良好的消费信用环境的途径分析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程春华 时间:2013-03-25

  此外,发达的金融市场也是发展消费信用不可忽视的条件。首先,金融机构可以为信用消费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其次,金融机构可以为不同层次的消费群体提供丰富多样的消费信贷品种供其选择;再次,担保机构和保险公司为信用消费提供信用担保和保险,减少了信用消费的风险,保障了消费信用的良性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金融市场在国家政策的扶持下不断完善和发展,各种性质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如雨后春笋涌现在我国城乡的各个角落。而且,随着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的进步,各商业银行的办公自动化水平不断提升,为消费信用在我国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金融和技术支持。随着我国金融业与零售业逐步对外开放,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我国将有更多的金融机构争夺消费信用5.政府要制定发展消费信用的相关政策
  借鉴国外消费信用发展的经验,我们可以看出消费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不能单纯依靠市场的力量,推动消费信用的发展必须获得政府的支持。政府要通过出台相关政策,动员社会资源、发挥调控功能,切实提高城乡居民的信用消费能力。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经济开始向消费型转变,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目的是为了刺激我国消费信用的发展。1998年5月,基于扩大内需,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和《关于改进金融服务、支持国民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这两项政策极大地促进了我国金融机构积极拓展消费信用业务。1999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全面放宽了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范围、品种及规模,并给予经营该业务的商业银行少有的自由度,正式要求各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机构,要积极开展面向广大城市居民的消费信贷业务。随后几年,中国人民银行又相继出台了多项消费信贷政策措施,允许商业银行在防范信贷风险的条件下开办各类消费信贷业务,为消费信贷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6.积极建立和完善个人消费信用制度
  个人消费信用制度可以为消费信用活动的正常开展保驾护航,它可以规范商家、金融机构经营行为和消费者的购买行为,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良好运行的有效措施。个人消费信用制度建设是一个相当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国家法律法规的完善和政府各部门的配合与监督。我国需要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尽快建立起完善的个人消费信用制度。例如,通过建立信用咨询和征信评估的专业性机构,可以准确的查询消费者个人的信用记录,进一步评估其消费信用情况,促使消费者不敢违约。通过法律、制度来强制保障和约束个人消费信用行为,进而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水平,建立和维护公正、严肃的消费信用市场法则,从而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建立个人消费信用制度,可以有效促成以消费信用为手段的交易,在买卖活动中为信用记录良好的消费者提供信贷资金的支持帮助,因此,就促使人们积累并维护良好的消费信用记录,而且有利于在个人信用记录良好的消费者当中执行商家、金融机构及政府部门的各项鼓励消费信用行为的政策。
  7.加强关于消费信用的法律法规建设
  现代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完善的法律法规是发展消费信用的重要保障。从发达的西方国家发展消费信用的经验来看,随着消费信用的发展,这些国家都高度重视并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消费信用法律法规体系,有关的法律制度也在逐渐的形成和完善,其法律之多、条款规定之细,令人目不暇接,虽然各国的法律不尽相同,但是都涵盖了消费信用发展的各个方面。我国消费信用的管理,一定要强调立法先行。为了促进和保障消费者进行信用消费活动,必须出台一系列有关信用消费的专门性法律法规,就个人消费信贷的服务对象、市场准入、退出规则、商家经营范围、赔偿机制等制定出全面、规范的法律制度,进一步规范商家、金融机构和消费者的行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促使个人信用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消费信用的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
  总之,营造良好的消费信用环境需要政府、商家、金融机构、消费者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消费信用环境建设,从经济、法律、政策、制度等方面多管齐下,促使我国的消费信用步入持续健康发展的轨道。

  参考文献:
  [1]姚明龙:《信用成长环境研究》,浙江大学出版社,2005年
  [2]秦燕:《消费者信用管理》,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5年
  [3]郭冬乐等:《推动我国信用消费发展的若干政策建议》,《财贸经济》,2001.10
  [4]高凌云:《论我国消费信用发展的借鉴与对策》,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年
  [5]李凌燕:《信用经济法律精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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