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汽车金融证券化的研究
来源:岁月联盟
时间:2013-03-27
第二,资产池的管理。SPT要聘请专门的服务商来对资产池进行管理,负责收取资产池内到期的本金和利息,将其交付给SPT;对过期欠账进行催收,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定期向受托管理人和投资者提供有关特定资产组合的财务报告。一般来说,发起人通常会担任资产池的管理商,因为作为发起人来说他对基础资产的状况较为熟悉,并能和每个债务人取得联系。而且,发起人一般都有管理基础资产的专门技术和专业人员。作为服务商的发起人可以得到资产管理的相关费用。在我国根据《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汽车贷款证券化中的现金收入应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统一托管;SPT将分批提取积累金,按照证券的不同收益结构对投资者还本付息。
第三,清偿证券。按照证券发行时说明书的约定,在证券偿付日,SPT将按时、足额地向投资者偿付本息。利息通常是定期支付的,本金的偿还日期及顺序要因基础资产和发行证券的安排而定。当证券全部被偿付完毕后,如果资产池的现金流还有剩余,那么这些剩余现金流将返还发起人,汽车金融证券化全部过程随即结束。
3 发展汽车金融证券化所涉及的其他问题
3.1 证券化过程中涉及的法律方面制度
国内相关法律需及时对相关的证券化金融活动作出更加细致的规范。诸如,如何从法律层面界定真实出售的标准,如何完善对证券化产品属性的判断,如何健全对证券化过程中的参与者行为的监管、对证券化的深度和广度进行必要的界定,以避免出现过度的证券化产生大量的泡沫,使得虚拟经济严重脱节实体经济,等等。
3.2 证券化过程中涉及的会计方面制度
一是资产证券化会计确认问题。包括要对基础资产转移过程中真实销售还是抵押融资作出确认;资产证券化会计确认风险与报酬的分析方法;资产证券化会计确认的金融合成分析法以确定资产的归属等。二是资产证券化会计中有关的计量问题。包括资产转让的计量;资产证券化后服务权的确认与计量等。三是资产证券化带来的会计报表合并问题。当SPT为发起人的子公司,那么作为子公司的SPV的报表通常要与发起人的财报合并,这样对于剩余利益的定性和归属问题会变得复杂。要求在会计制度中对其寄予明确的界定。
3.3 证券化过程中涉及的税务方面制度
在汽车金融证券化过程中为了能够降低成本支出,需要涉及税务方面的几个问题:发起人向SPT转让资产过程中的税务问题;证券持有人面临的纳税问题等;如何避免重复征税、纳税环节;交易行为法律性质及交易主体纳税义务认定的问题等。
4 发展汽车金融证券化对中国的意义
汽车金融证券化能够更好地提高金融市场的效率,增加融资渠道,拓宽投资途径。对优化汽车行业资源配置,调用社会闲置资源,释放更多流动性方面有明显的作用。政府应出面主导规范和推广中国汽车金融证券化行业的发展,在目前《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政府应该继续出台更多的相关法规来规范引导这个市场的健康、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何小峰,等.资产证券化:中国的模式[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2]王再祥.汽车金融[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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