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困难的原因分析及对策研究
来源:岁月联盟
时间:2013-05-05
(三)银行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权利与义务不对等
为中小企业担保的过程就是在担保机构和银行之间分散中小企业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的过程。在担保风险的分担上,西方国家担保机构承担责任的比例一般控制在70%~80%,其余部分由协作银行承担。中国由于缺少明确的制度规范,担保机构实力过于弱小而缺乏有力的谈判地位,大多数银行都将中小企业的贷款风险转嫁给了担保机构,不少担保机构被迫承担 100% 的信贷风险。担保风险过于集中于担保机构,没有在担保机构与银行间合理地分散,这一状况不仅造成担保机构责任与能力的不对等,也弱化了银行对企业的考察和评估,加大了整体风险。
(四)缺乏资金补偿机制,资金来源受到限制
首先,中国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主要支柱是政策性担保机构。政策性担保机构不以盈利为主要目标,收取的担保费用很低,资金来源以各级地方政府财政资金和资产划入为主,但地方财政资金和资产划入大都是一次性的,且规模不大,缺乏后续资金注入及补偿机制。其次,现有的商业性担保机构资本实力也较弱,同样缺乏资金补偿机制,大多数商业性担保机构把高担保费作为资金补偿来源,部分担保机构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一半收取担保费,一些机构的担保费甚至更高。而在国际上大多数国家的担保费一般为1%左右,法国为0.6%,中国台湾地区和香港特区仅为0.5%左右。由于担保机构缺乏资金补偿机制,使其承保能力弱、展业困难,从而一旦发生代偿就有财务亏损或破产的危险。
三、健全中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对策建议
(一)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同时加强担保机构与行业协会、信用评级机构的合作,进一步减少信息不对称
众所周知,一个健康发展的信用担保体系应该是建立在企业信用制度上的。只有建立与完善中小企业经营者个人信用体系,既衡量相应的风险,又有效地对企业法人代表及经营者实行社会监督,才能减少欺诈行为等道德风险。就中国当前的实际情况来说,首先,必须依靠政府的力量尽快地建立起以中小企业、企业经营者、相关政府机构、中介机构和金融机构为主体,以信用登记、信用采集、信用评估和信用发布为主要内容的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其次,政府应鼓励民间建立和发展社会信用调查评估等中介机构,允许这些机构在以独立法人身份承担民事责任的基础上对有关用户有偿提供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最后,中小企业本身要重视信用意识的培养,应具有将信用作为无形资产来经营的理念。
(二)拓宽信用担保品种
针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品种单一的问题,要积极开展保付代理、资产运作与高新技术企业注册资本金担保、电子商务履约信用担保和其他融资以外的信用担保品种。担保公司可以开展比如给债务人提供资产评估、项目评估、投资咨询与顾问、财务以及法律咨询与顾问、制定改制方案、分离重组等中间业务。中国的保险业也可以积极探索中小企业信贷担保业务,利用保险公司的信誉、实力和分散风险的机制,解除银行对风险的担扰。
(三)努力促进商业性担保机构的扩大和发展
从结构上来看,中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中政府的财政性担保机构居于绝对主导地位,民间资本型担保机构的比重太低。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职能、政府财政的可行性、效率的低下和行政手段的弊端以及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建设的国际经验,都表明财政性担保在整个担保体系中占据主导地位是不合理的,所以应逐步减少政府担保在整个担保体系中的比重,提高互助担保和商业担保这些民间资本型担保在整个担保体系中的比重和地位,同时在市场的基础上改善政府性担保机构的经营与管理,提高其效率。
虽然商业担保是以盈利为目的,而中小企业贷款又呈现风险高和缺少反担保品的特点,但是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市场还是有足够的吸引力吸引民间资本的进入。首先,从需求来说中小企业始终存在资金缺口。需要外源性间接融资,但中小企业的资信有限,所以离不开外部的融资担保。中小企业担保市场的需求是客观存在的,市场容量也很大。其次,商业担保机构可以采用多种风险分散机制来规避自身的担保风险。如再担保、参加贷款保险、反担保条款和实行经营多元化等。政府除了积极建立再担保机构外,还应该从工商和财税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扶持和鼓励民间资本型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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