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增值税转型改革与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决策
四、样本选择和变量定义
本文的初始样本为2001~2008年所有沪深A股上市公司。用于调整计算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变化的企业财务数据、企业所属行业及地区等主要数据来自WIND数据库,企业实际控制人数据来自CCER数据库。增值税转型只在部分行业试点,这些行业对应于证监会行业分类为除通信服务业外的信息技术业及除印刷业外的其他所有制造业,为了检验转型的影响,首先剔除所有非试点行业企业,在剔除主要数据缺失的样本后得到分析样本。样本选择过程如下表所示:
增值税转型试点是一种自然实验,试点企业的外生选择有利于我们更好地分析转型政策的影响。由于增值税转型试点分了多个批次(分别为2004、2007、2008年),而各批次选择的试点地区均有其不同特点,为了更好地分析转型的政策效应,本文构建了两组配对样本:2004年东北地区试点组和2007年中部地区试点组。2004年试点组中以东北地区试点行业上市公司为处理组,选择在2004年与试点企业同行业同规模的非试点地区(非东北三省、中部八省、内蒙古自治区、地震灾区)企业为对照组。2007年试点组的选择方法与2004年试点组相同。各试点组样本分布如下表所示:
本文研究增值税改革对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影响,需要企业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额数据。由于企业并不对外公开披露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额,我们需要通过财务数据拟算出企业的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额。固定资产投资数据可以通过资产负债表上固定资产相关项目的变化得到,或者通过现金流量表中“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调整得到,本文构建了两个固定资产投资的指标:FACF和FABS分别代表由现金流量表和资产负债表计算得到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对各总量指标均按企业规模标准化处理。本文的关键解释变量为转型政策变量,即哑变量PY4和PY7,分别表示2004年试点组和2007年试点绢与对应试点开始年度的交叉项。主要变量的符号和定义如表3所示。
五、研究结果
增值税转型改革经历了长达5年的试点期,期间两次大的试点是2004年的东北地区试点和2007年的中部地区试点。东北地区和中部地区在企业行业和企业基本特征上有显着差异,为了更好地评价增值税转型的政策效果,本文构建了两个试点组进行分析。
(一)2004年试点组分析
表4的描述性统计显示,处理组和对照组的样本企业在各主要方面没有显着差异。
按照两种不同的固定资产投资调整方法,图1绘出了处理组和对照组企业2001~2008年固定资产投资变化情况。由图l可以看出,虽然试点政策在2004年开始执行,但由于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调整的滞后性,处理组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从2005年开始有了显着的提高,而且大于对照组的增加幅度。
表5首先对试点政策开始前后对照组和处理组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和变动额进行了单变量检验。在试点政策开始后,处理组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和增加额均大于对照组,但不显着。而处理组企业在试点政策开始后在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和增加额上均显着高于试点前。这表明增值税转型试点确实显着提高了试点地区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
运用面板双重差分模型,我们对增值税转型政策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关系进行了回归分析,发现在控制企业规模、成立年限和年度后,按现金流量表调整计算的固定资产投资与增值税转型显着正相关,而按资产负债表数据计量的回归结果虽然不显着,但是符号与预期一致,且接近10%的显着性水平。从数值上看,实施增值税转型使得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平均增加了2 554(2 772)万元。因此,多元回归的结果说明增值税转型资产确实达到了其预期效果,调动了企业投资的热情。另外,企业规模与固定资产投资显着正相关,说明企业在调整固定资产投资时与其资产实力相关。而企业成立年限系数为负表明企业成立年限越长,可能进行技术革新的能力可能更弱,从而表现出与投资的负相关关系。
为了进一步分析转型政策在不同年度的影响,我们对试点后不同年度构造了不同的虚拟变量,表7表明增值税转型政策引致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增加效果是逐步显现的,在2004、2005年并不显着,而之后随着企业对投资的调整,转型效果逐渐显现。
(二)2007年试点组分析
2007年国家进一步选择中部地区26个老工业基地城市的部分行业试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行业与2004年东北地区试点的行业基本一样。为了进一步检验上述对2004年试点组分析的稳健性,本文以同样的方法对2007年试点组进行了分析。
表8显示我们的配对样本选择没有显着偏差。图2表明中部地区试点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一直呈现稳步增长的态势,在转型试点前后并无显着变化。
表9的单变量分析表明试点企业的固定资产有增加,但结果并不稳定。在控制企业的规模、成立年限和年度后,表10的回归结果显示增值税转型政策在中部地区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确实对企业的固定资 产投资有显着的正向影响。但由于样本期较短,转型政策的影响有待进一步检验。
六、结论
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化的增值税转型政策在经过2004年以来的多次试点后,于2009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但却一直缺乏转型政策对企业行为影响的实证研究。本文选择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数据,利用财务报表内部数据的勾稽关系调整计算出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变化,对增值税转型试点企业选择配对样本,采用面板双重差分模型,从企业微观层面分析了增值税转型政策对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影响。在控制企业基本特征后,我们发现:增值税转型改革显着提高了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有利于老工业基地的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优化产业结构。对于2004年的东北地区试点组而言,转型政策的影响在2005年以后才逐步发挥。对2007年中部地区试点企业而言,在试点政策开始以前就已经有固定资产的逐步增加,回归结果显示转型政策确实达到了预期效果,但由于相对较短的样本期,回归结果的稳健性有待进一步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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