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增值税转型对企业税负及财务的影响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 时间:2013-02-26
  (三)增值税转型前后的企业所得税税负比较
  生产型增值税模式下的固定资产原值包含购进资产时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而在消费型增值税模式下则不包含该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原值不同会导致企业每年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也不同,这不仅影响到企业的当期费用,还造成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出现差异。
  例2,企业本期购入固定资产,价格是1 000万元,购进发票上价税合计1 170万元。假设固定资产的折旧期限为10年,企业采取直线法折旧。在生产型增值税下由于企业的固定资产进项税不能抵扣,因此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为1 170万元,企业每期的固定资产折旧额为117万元;在消费型增值税情况下,当期发生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后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为1 000万元,企业每期的折旧额是100万元;在消费型增值税下,企业每期的折旧额减少17万元,企业的利润增加17万元,企业的所得税则增加5.61万元。因此增值税转型后企业的所得税税收负担将会有所增加。
  三、增值税转型对企业财务的影响
  基于增值税转型对企业增值税、所得税等的影响,其必然会对企业的财务产生影响,下面就从转型对固定资产核算以及对企业财务报告和指标的影响来分析。
  (一)增值税转型对固定资产核算的影响
  增值税的转型主要体现在以前不允许扣除的外购固定资产所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现在则可以一次性全部扣除。因此,增值税的转型必然对固定资产核算产生影响,下面就纳入可抵扣的固定资产范围、准予抵扣的项目及账务处理加以论述。
  1.纳入可抵扣的固定资产范围
  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下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增值税转型将新增固定资产纳入可抵扣范围,允许抵扣的范围与转型前增值税征税范围中的固定资产规定相同。
  2.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等有关规定,准予企业(指一般纳税人)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应包括:(1)国内采购(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固定资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2)进口固定资产,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3)购进用于自制(含改扩建、安装,下同)固定资产的货物或接受用于自制固定资产的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4)购进或者销售固定资产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固定资产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等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从小规模纳税人处取得固定资产和其他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下发生的增值税都不能抵扣。
  (二)增值税转型对企业财务报告的影响
  对某一个具体的企业而言,增值税税收政策由生产型转变为消费型,使得企业可以将购建生产用固定资产时所支付的税金确认为当期的进项税额,抵扣产品销售过程中的当期销项税额,而不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正是这一政策的实施,必然会对企业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
  1.对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固定资产是企业的一项重要资产,应交税费是企业流动负债的一部分。这两者价值的变动对企业资产和负债的内部结构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并引起资产负债表内相关项目的变动。
  为了方便说明和分析这一过程,本文假设了以下资料:某一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制造型企业购进一台生产用设备,设备不含税价格是100 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款项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见表1、表2)
  可以看出,转型后企业资产负债表中的固定资产价值降低,流动负债减少,净资产不变。由以上分析可知,在消费型增值税下,企业当期的销售业绩越好,产生的销项税额越多,实际上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也越多,起到了节省货币资金的作用。
  2.对利润表的影响
  利润表项目中与固定资产价值直接相关的是折旧费用,即管理费用。由于增值税转型,固定资产的原值降低,折旧费用相应减少,营业利润增加。企业利润总额的增加,虽然会使得所得税同时增长,但并不影响净利润绝对数的上升。
  假设某一固定资产的不含税价格为I,增值税税率为17%,年折旧率为r,所得税税率为25%,则转型后:
  固定资产原值的变动为:-I×17%
  折旧额(管理费用)的变动为:-I×r×17%
  营业利润以及利润总额的变动为:-(-I×r×17%)=I×r×17%
  所得税的变动为:I×r×17%x25%=0.0425I×r
  净利润的变动为:I×r×17%×(1-25%)=0.1275I×r
  由以上分析可知,增值税的转型使得企业净利润增加,当期购进的固定资产价格I越高、年折旧率r越大,对企业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的影响越显着。利润表中与固定资产折旧费间接相关的项目还有“主营业务成本”。消费型增值税中,由于固定资产原值中不再包含进项税金,用于生产产品计提折旧费(产品的制造费用)也相应减少,使得产成品成本中也不再包含进项税金。正是由于消费型增值税的这一特点,使得产成品销售时,杜绝了重复征税的现象;同时在其他生产成本不变情况下,也间接影响了利润表中的“主营业务成本”项目,与生产型增值税相比有所下降。
  3.对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按照企业经济活动的性质,现金流量表项目分为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三类。在生产型增值税下,购买固定资产的所有支出全部计入投资活动下的“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而在消费型增值税下,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的规定,则需要分项列示。通过表3可以看出,企业购置固定资产的117 000元现金流出中,100 000元作为固定资产的成本列入了企业的投资活动;而其余确认为进项税额的17 000元尽管是伴随固定资产的购置而支出的,但却作为经营活动中的现金流出项目。
  可以看出,增值税转型的直接影响是可能使企业当年的现金流量增加,但同时导致以后年度固定资产折旧的减少,利润和所得税的增加,更使企业的现金流量减少。
  四、增值税转型下企业的应对措施
  增值税转型是国家实施减税政策的重要举措之一,企业应抓住这次历史机遇,充分享受增值税转型带来的税收优惠。笔者认为,在这次增值税转型过程中,应采取以下对策。
  (一)采购固定资产必须选择从一般纳税人处购买
  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购进固定资产时应避免小规模纳税人,除非小规模纳税人比一般纳税人提供更为优惠的条件,即使供应固定资产的小规模纳税人能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从一般纳税人处购进固定资产还是能获得更多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假设某企业购进固定资产的不含税价格为100万元,当供应商是一般纳税人时,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00×17%=17万元,而当供货商是小规模纳税人时(能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 100×3%=3万元,经比较,17万元远大于3万元,所以企业从一般纳税人处购进固定资产可获得更多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二)企业应合理规划投资固定资产的速度和规模
  当企业购进固定资产时,必须考虑固定资产的购进时机。由于增值税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一般来说,购进企业在出现大量增值税销项税额时期购入,这样在固定资产购进过程中就可以实现进项税额的全额抵扣。否则,若在一定时期,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大于该时期的销项税额,则购进固定资产就会出现一部分进项税额不能实现抵扣的现象,从而降低固定资产抵扣的幅度。因此企业应合理规划购进固定资产时间,避免出现销项税额有的时期不够减,有的时期剩得多的情况,要保持投资固定资产的平稳性,分批分期进行固定资产更新,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实现企业收益的最大化,以实现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速度与企业财税目标的相互配合。
  综合上述分析,在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一定的情况下,增值税转型将从整体上降低增值税纳税人的税负,提高企业利润水平,降低企业现金流出,提高固定资产的盈利能力和周转能力,增强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积极性,提升企业竞争力。由于增值税转型后企业往往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力度,同时也会增加企业的现金流出,此时若管理不善,很容易造成现金流短缺,发生财务风险,因此,增值税转型后,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扩大也是对企业经营管理的考验。企业在扩大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同时,应注意投资效率,尽快实现投资回报。●
  【参考文献】
   郭瑛.浅析增值税转型对企业财务的影响[J].新疆职业大学学报,2006(2).
   张阳.增值税转型的效应分析[J].改革与战略,2008(6).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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