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农产品销售发票的税收管理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 时间:2013-02-26

3.改革企业农产品收购发票使用方法。加强税收征管
要制定农产品收购发票的专项制度,特别是农产品发票的使用范围。①农户销售给外地的自产农产品,应由所在地税务部门审核确认后代开专用增值税发票,外地收购企业根椐税务部门代开的自产农产品发票计算抵扣进项税。②农场、林场销售的自产农产品所开据的对外销售发票,要由当地的税务部门加盖专用防伪标记,外地一般纳税人企业方可按照国家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③加强农产品收购发票的管理,对农产品收购发票应采取验旧购新的办法,要采取以票制税的征管方式,税务部门应加强对农产品收购企业会计核算情况的日常管理和检查,收购企业购进的农产品必须按品种进行单独的核算,帐载数量、价格要准确,记帐凭证上应附有过磅单、入库单、运费小票等单据。对不能提供准确的会计资料,成本核算不实的企业应按销售额计征应纳销项税额,对于这类企业发生大额收购发票要重点稽查。要划分企业信用等级,对于企业财务制度健全,财务成本核算真实准确,切税负正常的企业定为A级,对于企业财务制度健全,企业税负正常,但不能准确计算产品成本的企业定为B级,对B级企业要加强监管做到定期检查,一旦出现问题要入户调查,进行纳税评估。对于企业财务核算不健全,税负偏低的企业定为C级,对这样的企业要测算出已销产品的农产品耗用量,用以销定抵的定额法,计算出农产品的进项税抵扣额。
利益的驱使,使一些不法分子铤而走险,对于发现的农产品销售假发票,要配合公安部门给与严厉打击。由于我国农产品收购发票的管理游离在了我国增值税的征管范围边缘,税务部门要尽快开通农产品销售发票认证比对系统,使农产品销售发票管理进入国家金税工程。公平、公正、科学、严密的税收管理体制是我们工作的基本原则,随着我国税收征管体制的不断完善,我们相信农产品销售发票的征管工作会更加科学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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