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利用税收政策促进西部开发
来源:岁月联盟
时间:2013-02-26
除落实上述吸引投资的优惠政策外,还应加强中央地方两级财政对西部的投入,中央对西部的投入已表现在3峡工程、育藏铁路等大型基础建设项目上,而地方财政由于财力所限,尚难发挥作用.为增加地方财力,加大地方财政投资能力,应调整部分税种的收入分成比例,现行的中央税、共享税和地方税全国1刀切的做法,无法适应西部大开发战略.首先将全额上交中央的消费税改为共享税.中央、地方分成比例为5:5,这样可调动地方积极性,有助于消费税税源的稳定及增长,客观上也起到维护中央利益的作用.其次,将中央与地方共享的增值税分成比例改为6:4,以通过西部地区自身的经济持续增长来扩大税基,切实保证税收收入的增长.再次,将企业所得税包括中央企业和地方企业所得税改为共享税,其分成比例也为各50%.这样,既充分体现了国家对西部地区的大力支持.又缓解了西部地区的财政紧张状况.
西部大开发,环保不能忘.在建议实施以上种种减税优惠方案同时,笔者还认为可适当放开资源税,授权于地方,提高资源税税率,增加资源税税基,扩大地方财政收入.增加的税负可通过资源性产品价格的提高转嫁到资源加工和使用环节,这样不仅可以使丰富的资源成为西部发展的强大动力.而且有助于人们节约资源.防止浪费意识的建立,这在全球环境恶化,环保税在我国尚未开征的今天,意义尤为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