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从封建税制改革看当前个税改革
来源:岁月联盟
时间:2013-02-26
二、对当前个税改革的启示
今年是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新一次税改中,最引人注目的便是个税改革。
为什么个税改革会引起这么大的关注?我觉得主要原因是我国当前的个人所得税不能体现“调节高收入,缓解个人收入差距悬殊矛盾,以体现多得多征,公平税赋”的立法原则。据统计,拥有40%以上社会财富的富人并非个税的纳税主体,约占人口总数20%;拥有社会财富80%的人,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到全部个人所得税的10%,实际税负率不足0.6%。这就不造成了纳税人税负的不公平。
因此,与封建时期历次税改相同,我国当前个税改革也必须考虑到税负公平的问题。我认为在吸收前人改革经验与教训的同时,结合我国当前个税存在的问题,我们应该从以下两个方面完善我国的个人所得税。
(一)建立税源核实基本工作制度,完善相应配套措施
在封建时期,在以资产为课税客体时,一个仍然导致税负不公的因素是无法准确测量出纳税人的资产。现在,我们面临着相同的问题。虽我们已经明确了个人税制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方法,但综合税制对信息收集如家庭婚姻状况、银行账户等都有很高的要求,而我国目前综合税制方面配套措施还不完善。比如户籍管理的收入申报、财产登记等社会征信系统建设都还没有到位,这样就不能准确地测算出纳税人应扣除的各项数额以及实际所得。不能解决好这个问题,就如封建社会无法准确丈量资产一样,从而导致税负不公。为了解决这个遗留了千年的问题,我们就必须利用现代科技,建立完善的个人信息网络系统,准确核实税源。
(二)考虑贫富差距,分级征收
纵观封建时期的税制改革,我们不难发现,虽然每次改革客观上都使得税负趋于公平,但是其主观上并不是为了减轻农民负担,而是在出现财政危机下,迫不得已进行改革。在其改革的同时,并没有想到为了维护社会稳定,通过税收缩小贫富差距,所以每次改革之后不久,又会出现饿殍遍野的现象。现在我们的社会状况与当时完全不同,财政危机已经不是主要矛盾,贫富差距却影响着社会的发展与稳定,因此我们进行税改的主要目的不是扩大税源,而是为了缩小贫富差距,减轻中低收入群体的税负。我们都知道,虽然我国的个人所得税采取的是分级征收的办法,但是我国的贫富差距依然在扩大,所以我认为有必要进行税率级次与级距的改革,以进一步减少中低收入人群的税负,缩小贫富差距。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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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孝诚.中国财税史[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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