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财税支持政策的国际比较及启示
(4)对研究开发项目的支持。发达国家(地区)政府对中小企业研究与开发的资助主要是设立政府专项基金,通过制定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与开发计划,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给予专项补贴。如美国的“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要求年研究开发经费在1亿美元以上的联邦政府机构,要按一定比例拨出专款用于资助中小企业的创新研究;研究开发经费在2000万美元至1亿美元之间的联邦政府机构,每年要为中小企业确定科研项目和目标。为促使中小企业的设备现代化,日本在一般折旧之上又增加了特别折旧(如超过过去5年设备投资的平均值时,第一年可折旧30qo)。对于企业为提高技术能力而购人或租借的机器设备,在第一个年度里或是给予300/0的特别折旧,或是免交7010的税金。1985年,日本还出台了中小企业技术基础强化税制,规定中小企业在税制适用年度投入试验研究费总额的6%可从法人税或所得税中扣除,但扣除额不能超过税制适用年度法人税或所得税的15% (P313-314)o
(5)对中小企业结构调整的支持。如台湾地区为促使产业顺利升级,在20世纪90年代出台了《促进产业升级条例》以取代《奖励投资条例》,对一些从事产业升级有关的功能性投资给予了详细的税收优惠,如公司为研究和开发新产品、改进生产技术、改进提供劳务技术及改善制程所支出的费用,可以在150/0一20%的限度内抵减营利事业所得税(P125)。
(6)对中小企业出口的支持。发达国家(地区)为鼓励出口,对中小企业制定了出口退税和出口补贴政策。尽管直接的出口补贴受到了越来越多的限制,但各国(地区)政府支持出口的方式逐步变得复杂而隐蔽。如韩国为促进中小企业出口,制定了支援中小企业出口的中长期方案,方案规定在2002年把中小企业在出口总额中所占的比例从上一年的42%提高到50 010。主管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厅在各道、市设立支援中小企业出口中心,负责向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协助企业获得ISO等国际认证。政府有关部门挑选了1万家中小企业的5万多种产品,在因特网上建立“中小企业”主页,向国内外宣传,并牵头组织中小企业与贸易代理商洽谈,以扩大企业的贸易机会(P172)。
(7)为处境比较困难的中小企业提供政府采购合同。为使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的某些方面充分发挥作用,有些国家(地区)通过给予有选择性的政府采购来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但有时也会通过政府采购专门扶持一些处境比较困难的中小企业。如美国中小企业在联邦政府采购合同中占有一定的比重,2000年所占比重为23q00 2000年5月,克林顿签署了一个特别命令,要求联邦政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将政府采购合同的至少5%提供给妇女创办的中小企业(即企业中一个或几个妇女拥有的股权超过51%的企业)( P156 -157)o
(8)对中小企业破产倒闭的救助政策。如法国除了给予正常经营的中小企业贷款外,还为负债过重、濒临倒闭的中小企业设立了再投资特别贷款。日本实施了加强中小企业体制的“经营稳定对策借贷制度”,如由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向缺乏资金但有发展前途的中小企业提供低息贷款,设立互助基金等,以防止由信贷紧缩而导致的中小企业破产倒闭和结构性倒闭。为防止中小企业连锁性倒闭,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和国民金融公库将向资金周转比较困难的中小企业提供低息贷款,对因相关企业倒闭而存在资金困难的中小企业提供紧急低息贷款等)(P167)。
(9)对遭遇自然灾害的中小企业提供特殊贷款。如美国向遭受自然灾害的中小企业提供的自然灾害贷款。对那些经营状况良好、在自然灾害中损失较为严重的中小企业,美国将为它们提供特殊的援助,以帮助它们重新创建企业。在日本,遭遇自然灾害且需要重建的中小企业将会得到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国民金融公库和商工组合中央金库提供的1000万日元以内的低息贷款3 (P167)。
二、对我国的启示
发达国家(地区)中小企业财税支持政策大都经历了从放任到保护再到促进这三个阶段。由于各国(地区)在市场经济体制模式、市场体系发育程度、经济发展阶段以及历史和文化等方面存在差异,致使它们的中小企业财税支持体系也有所不同,但其最终目的是基本一致的,即努力营造适合中小企业发展的经济社会运行机制,向中小企业提供财政资金援助和税收减免等,以帮助中小企业改变其在市场经济中的不利地位。一般来说,中小企业财税政策主要遵循以下两种思路,即自由竞争思路与政府干预思路。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地区)是典型的“小政府、大市场”,它们实行自由的市场经济体制,其资源配置以市场为基础,政府对企业运营的干预比较有限,因此它们在财税政策方面遵循的是自由竞争思路;而日本、韩国等为促进本国(地区)经济发展,政府对企业运营的干预较多,实行的是政府干预较强的市场经济体制,因此它们在财税政策方面遵循的是政府干预思路。而我国无论是从地域还是从文化等方面来看,与日本、韩国等非常相似,因此,我国可考虑借鉴发达国家(地区)尤其是日本和韩国等在中小企业财税政策方面的成功经验,并结合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中小企业财税政策,如进一步降低高新技术中小企业的所得税税率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率,使尽可能多的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能够享受低档税率的照顾。此外,还要及时清理对中小企业的不合理收费,使其享有与大型企业一样的国民待遇,甚至是超国民待遇。中小企业相关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细化政府采购向中小企业倾斜的实施办法,确保政府采购向中小企业倾斜的政策能够得到落实;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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