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期中国财政政策的选择
来源:岁月联盟
时间:2013-03-05
三、推进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的财政政策选择
我国体制转型的复杂性在于同时对经济发展目标的追求,即在体制转型和经济总量稳定增长的基础上,实现工业化、现代化的转变,在全球化分工体系中占据稳固而有竞争力的地位,实现经济社会长期可持续发展。
(一)财政政策应以推进根本性经济结构转变为重点
实现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实现若干根本性的经济结构转变,而这也决定了财政政策的重点。首先,必须转变经济增长的供给结构;必须增强科技创新、生产率提高以及人力资本投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大幅提高全社会科技研发投入的总量和在国民经济中占有的比重,并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其次,必须实现产业结构的现代化;使金融、技术等现代服务业以及技术含量较高的制造业和新兴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成为支柱产业,并在全球产业链中稳固地占据高端环节。再次,必须调整经济增长的需求结构,使国内消费、投资和净出口三者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更为均衡;在现有基础上必须显着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第四,必须促成不同地区之间和城乡之间的经济更为均衡地发展,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和显着的地区差异。第五,必须保证经济社会发展与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相协调,实现可持续发展。最后,必须在效率基础上,通过制度化的再分配调节,实现收入财富分配的相对公正,使社会公众共享经济发展的福利。
(二)推进结构调整的财政政策选择及其原则
1、市场化进程不断深入、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发展完善本身就可以推动上述经济社会结构的有利调整。从根本上讲,上述主要经济社会结构调整的完成其实质是一个资源再配置的过程。市场机制决定了资源将优先配置于能够产生较高回报的经济活动领域。那么市场化进程本身就是一个不断完善的、对于资源在不同经济活动领域所能产生的回报进行更为准确评估并按照这种评估不断调整其配置的过程。而这正是运用财政政策对资源配置进行调节所要实现的目标。
比如在确认环境产权的基础上展开污染物排放权交易,使污染行为形成成本而被排污企业内部化,从而推动经济发展与自然环境的协调。再比如,进一步放开农产品价格,鼓励农户展开资本合作以实现农业企业化经营,增强农民的市场地位和议价能力,就可以增强农业基础、增加农民收入,有助于缩小城乡经济发展的差距。因此推动体制转型进程的财政政策可以间接地推动上述经济社会结构的调整。
2、推动结构调整的财政政策不应该是总量型的,仅采取单一政策手段,而应该是结构化的,采取综合政策手段。在市场机制基础上以结构调整为目标的财政政策,其作用的发挥是通过相对改变资源在不同经济活动领域配置所能产生的回报来实现的。总量型的财政政策是在同一方向上普遍改变了资源配置于各个经济活动领域的回报水平,其结构调整效应是通过不同领域回报率受影响的差异来实现的,结构调整效应的强度相对较弱。而结构化的、综合性的财政政策是推动资源在不同经济活动领域配置的回报率产生不同方向上的变化(有的提高、有的降低),并且可以有意识地调节不同领域资源配置回报率变化的幅度,所以其结构调整效应的强度要显着强于总量型财政政策。
比如推动高、低能耗部门资源配置结构调整,如果单纯采用放开能源价格的手段,资源配置于各个部门的回报水平都会降低,其结构调整效应是由高、低能耗部门回报率降低幅度不同来实现的。如果采取结构化的财政政策,在放开能源价格同时进一步对低能耗部门实施补贴,会显着地提升低能耗部门相对高能耗部门的资源回报水平,从而有效引导资源配置于低能耗部门。
3、财政政策的运用,必须以市场机制为基础,对各市场参与者决策和交易行为形成诱导和激励,而不是以政府决策和收支取代个体在市场中的决策和收支。政府直接就资源配置进行的决策和相关财政收支往往缺乏效率约束,而且在资源稀缺条件下会产生显着的挤出效应,或者形成政府和企业重复投资、重复建设的格局,造成资源浪费。比如在推动全社会增加研究开发投入时,政府对科学研究的投入应更多地进入基础研究领域,与企业对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的投入形成互补关系。若政府资金平衡地投入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则由于基础研究投入不足而相对加大基础研究风险,降低应用研究的投资回报,另一方面财政投入应用研究又对企业的研发投入形成挤出。所以合理的科技财政投入应通过形成对企业研发投资的风险补贴来激励企业的研发投入而不是取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