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我国当前的积极财政政策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 时间:2013-03-05

  (二)欧盟《马约》确定的赤字率和债务率标准不是公认的国际警戒线。赤字率和债务率并不是判断财政风险的唯一标准,要结合具体国情主要是经济增长和利息支出进行综合考虑。 
  (三)中国财政短期内风险不大,但长期实行积极财政政策确有财政风险。按照前面的分析,虽然几年来财政支出迅速增长。赤字率和债务率上升较快,但由于同期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增长也较快,目前财政风险并不大。但如果从中长期看。中国财政风险有累计增加的可能性。首先,由于大规模增加税收的条件并不具备,未来财政收入基本只能保持在略高于经济增长的水平上。其次。由于中长期内仍需要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财政结构性职能要求财政支出规模不能减少。支出压力较大。 

  (四)中长期财政风险的限度。在中长期内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必须考虑财政风险是否有可持续性的问题,即未来政府能否偿还到期债务。如果随着债务积累。政府既无法利用财政节余偿还债务,也无法通过发行新国债偿还旧国债,政府只剩下两个选择:使国债货币化或宣布废除旧的债务。前者意味着征收了通货膨胀税,后者意味着国家信用破产。无论哪种情况出现。都意味着财政风险转化成为财政危机。 
   
  五、积极财政政策下一步调整的方向 
   
  无论积极财政政策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它仅仅是一项阶段性的措施,不可能长期持续下去,当其初始目标完成后,就应当考虑它的淡出、转型和调整的问题。 
  (一)积极财政政策在总量上的投入应逐步由扩张转为适度调整。从现阶段的实际出发。积极财政政策中以反周期为主要目的的扩张功能应当淡出。 
  (二)积极财政政策应加快向体制性、结构性政策转型。积极财政政策由扩张性转为体制性、结构性政策后,为保证政策调整力度,仍有必要在一段时间保持一定规模的赤字,来达到加快推动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继续扩大对外开放,促进攻坚阶段的经济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基础设施的公共保障能力之目的。 
  (三)积极财政政策在机制上应逐步由应急性决策转向“规则化政策”,建立正常的政府投资机制。自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以来,人们最关注的是财政风险、国债投资效率以及公共财政的功能性改革等问题。要防范财政风险以及可能引发的金融危机,推进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在反周期扩张性财政措施淡出后,积极财政政策的重点一方面为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提供资源引导力的保障:另一方面。应加强财政政策的规则化管理,制定并遵守国债投资进入、退出的标准。保证财政政策的连续性、规范性和公开性,坚持法治和依法行政,提高财政资源和国债投资的使用效能。 
  (四)积极财政政策在投资领域应缩短战线,并按照贯彻“五个统筹”要求调整投向。积极财政政策的一项重要使命,是逐步把扩大内需的主角让位于消费和民间投资,公共投资的范围是不与民争利,在建立公共财政的体制框架的同时,扫除消费和民间投资增长的相关障碍。因此,适度规模的国债投资只可能有限解决目前最紧迫、最根本的发展问题,而把其他的发展问题留给市场和民间投资。 
  (五)积极财政政策要进一步强化社会保障职能。社会保障支出是财政的基本职能之一。从中长期看,我国社会保障压力是由三个因素组成的:一是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推进。社保覆盖面将大大扩展,不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之后应该被纳入到社会保障体系中,而且社保范围也应该延伸到农村:二是企业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国就业情况不容乐观,社保压力也相应增加;三是我国在人均收入较低,养老保险体系建立时间不长,特别是一部分退休较早的职工没有交纳个人保障基金的背景下进入老龄化社会,社保支出呈快速增加的趋势。下一步积极财政政策的重点之一,是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继续提高社会的保障能力。重点完善相应的保障制度。 
  (六)将调整和完善积极财政政策与完善税制并实行结构性减税结合起来,鼓励企业投资。逐步调减长期建设国债,腾出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税制改革,即推进将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和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这也是调整和完善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内容。这两项改革既是完善税制,又是一种结构性减税政策。虽然在一定时期将导致财政减收,但从长远来看,这种减税政策比单纯靠政府发债上项目的效果要更好。其一,企业是市场主体,根据市场需要投资,投资会更有效,而政府投资效益差,浪费大,容易与市场脱节。这是各国的通病。其二,减税增加了企业投资能力。企业利润率和资信等级提高,更容易获得银行贷款或者在资本市场上筹集到资金,只要有市场需求,其带动社会投资的效果比政府直接投资要大。其三。完善税制并实行结构性减税,企业自主投资能力增强,可避免政府投资退出竞争性或经营性领域后,企业投资跟不上而出现“真空”状况,有利于加快推进投资体制改革。 
  总之,财政政策原则或政策取向的合理确定与适时调整。对政策目标的实现和政策效应的优劣,有着决定性影响。既然积极财政政策并非一种长期政策选择,那就必然有一个政策调整或政策转换的问题。关键就在于,能否出现或找到替代当前财政政策“拉力”或“推力”的因素和条件,如何进一步掌控积极的财政政策值得我们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