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财政政策拉动消费增长的几点建议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王洁 时间:2013-03-05

  (三)国家政策的不完善。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物价也在不断上升,特别是住房、医疗、教育、养老等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方面。“买房难”、“看病难”等问题渐渐凸显出来。而我国政策调整的滞后性导致当前的问题还未能很好解决。在居民实际收入增长率无法跟上经济增长率的情况下,人们只能将收入的大部分储存起来用于未来消费,只将很小的一部分用于现期的消费。
  二、提高消费水平的财政政策建议
  (一)利用减税、转移支付等手段,增加中低收入消费者的可支配收入。政府为了提高整体消费水平,可以通过减税、转移支付等政策。根据相关学者的研究,我国中低收入消费者的平均消费倾向和边际消费倾向都是高于高收入消费者的。这就意味着提高中低收入消费者的可支配收入对提高整体消费水平的影响力度要远大于提高所有消费者的可支配收入所产生的影响力度。因此,在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过程中,应重点采用减税、转移支付等措施,提高中低收入消费者的可支配收入。比如,可以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同时保证最低工资政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等相关制度的实行,以提高中低收入消费者的可支配收入。
  (二)积极推动税制的改革,加强税收对个人收入的调节作用,优化收入的分配结构,缩小收入差距现代的经济社会中,国家是控制收入再分配的主体,而税收则是国家进行收入再分配的主要手段。但是我国目前还没有形成完整的税收调节体系,税收对收入再分配的调节作用十分有限。比如我国还未开征遗产税、赠与税以及规范的财产税等可以与个人所得税、消费税这些相关税种相互配合,以调节收入再分配的税种。而西方发达国家已充分发挥了这些税种的相互调节功能。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的税收结构中,有60%具有收入调节功能,而我国的比例只在10%左右,远低于西方国家。弗里德曼的持久收入理论认为,消费者是从其可以支配和预期得到的全部收入的角度来实现和安排现期消费的。因此收入分配政策与结构直接影响着消费者的消费能力和选择。只有拥有相对平衡的收入分配结构和中间大、两头小的收入层次,这个社会才会拥有相对充足的消费需求。
  (三)优化政府财政支出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居民的边际消费倾向医疗、住房、教育、养老等问题的不断凸显,增加了未来支出的不确定性,从而成为影响居民消费水平的重要原因之一。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转型,原本由国家负担的住房、医疗等逐渐回归到个人手中,个人的未来消费不确定性迅速增加。与此同时,我国用于社会性公共消费的支出占全国财政支出的比例一直处于较低的水平,远低于国际上平均40%的水平。在居民未来支出增加而国家社会公共消费的支出又比较低的情况下,居民只有减少现期消费,将大量的收入储蓄起来,以应对未来的不确定性支出。因此,政府应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在社会公共消费上的支出比例,以改善民生为目标,消除人民的顾虑,提高边际消费倾向,提高我国的消费水平。
  (四)扩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的覆盖范围,加大支持“三农”的力度,切实提高农村居民收入水平与消费水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重工业、轻工业等都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我国仍然是一个农业大国,我国农业人口比例仍在70%左右。因此提升农村人口的可支配收入,对我国消费水平的提高将会有很重要的意义。有研究称,我国农村居民的消费与当期收入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当期收入增加后,消费的增加额很大,所以增加农村居民的收入对增加农村居民消费水平的效果是十分显著的,特别是增加的当期。因此,我国在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的同时,应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通过提高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来带动全国消费水平的提高。比如,政府可以通过加强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大对农产品的价格控制和补贴;提高农村的教育水平等方式来达到提高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的目的。